2009年5月31日 星期日

宋家宏:烈女邓玉娇掀开的社会危机

  邓玉娇给敏感年的执政者出了一个难题!这是至今未见县以上官员对此发言的原因。

  按巴东县官员们的说法,这是一个普通杀人案,邓玉娇是故意杀人,没想到会闹这么大的动静,原因是被杀者是公务员身份。可是,无论从巴东传出的最早的事实,还是官员们后来公布的"真相",都不能不看到邓玉娇的自卫行为实出无奈,她理当无罪。

  但是若判了邓玉娇无罪,执政者最担心的是由邓玉娇这一刀开始,成为暴力反抗的源头,从此改变底层百姓与官员的对抗方式。要知道,基层官员无理欺压百姓的事已经遍布神州大地,大多属官员无理、强横、暴烈,干柴烈火燃烧起来,怎地了得!邓玉娇的不忍让、不屈从是一个昭示。

  想以邓玉娇精神有问题得一个折中的了结,顾及了面子,又淡化处理了事件。可是邓玉娇自己并不认可自己的精神病,从她的角度想想,也不能认了这个账,她还有几十年的日子要过,嫁给谁呢?一个精神病患者。网络舆论也不答应,"邓玉娇是时代英雄",这才是网民们的愿望,由此看出,这个时代在呼唤暴力反抗的英雄,这是最让执政者心惊的。加之邓玉娇被押在精神病院,与精神病人同处一地,且被捆绑虐待,让网民们愤怒异常,激化了矛盾。

  且看破解这一难题的智慧。我的预测是"拖",时间长了,网上的关注热点变了,处理起来就容易了。现在肯定是要求网站报道降温,控制网络与其他媒体。新浪首页已经没有相关报道了。

  从这一事件中,进一步看出了中国社会的断裂现象已经难以弥补,断裂的两端是强势的利益集团和最广大的普通百姓,也就是弱势群体,冲突双方的立场选择已经成为自觉的行为。巴东公安局长说,他们和医院与邓玉娇无仇,与邓贵大也无亲。事实可能确实如此,但你看这位公安局长的言说立场以及对事件的定性,自然看出了他对小吏们的关照,对邓玉娇们的拒绝。在汹涌澎湃的网民讨伐声中,他仍然认为死者邓贵大也是令人同情的"悲剧人物",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他们处于断裂的另一方,这就是立场!曲解、践踏现有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务员的利益,欺压断裂的另一方,已经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不必要与自己沾亲带故,亲不亲,阶层分,已经成为今天的现实。

  近日来类似的偏袒官员的事件还很多。

  四川宜宾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的价格奸淫了13岁的幼女,只被以嫖娼处理,15日拘留,原因是他"不知道是幼女";而成都一个青年上树偷窥邻女,被审出"欲图不轨",被判处强奸罪。同一部刑法,同一个四川,天差地别,原因在于两者分属中国社会"断裂"的双方,偷窥者民,奸淫者官。贵州习水的公务员不是也没有被以强奸罪起诉吗?同理!

  中国社会由城乡二元对立的断裂,逐步演变为更为激烈和尖锐的官民二元对立的断裂,长此以往,所谓和谐与稳定,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当前的政策法规却在向着公务员一方无限度倾斜,诸如工资、福利等,完全无视全民利益;铜川一中新校区竟敢只招市委市政府公务员子女入学,拒其他纳税人子女于学校大门之外,公开践踏教育公平原则,维护公务员利益。所有资源被断裂一方的公务员掌握,又没有其他力量的有效监督,这是他们为所欲为的根本原因。公务员形象在这些事件的过程中已经整体溃败,成为一方面人们向往另一方面民众诅咒的一个群体。当执法也偏袒公务员时,这个国家的最后底线也就解体了。

  邓玉娇的一刀,掀开了中国社会的深层危机,危机中,不是谁的"亲民"言行可以凑效的。

  作者系云南大学教授

林云海:不是姿势特殊邓玉娇杀不了邓贵大

  不管是5月12日,还是5月18日的官方通报,都证实了事发当时邓玉娇与邓贵大正处于对峙状态。在对峙中,一名弱女子靠什么能杀死一个大男人?就靠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吗?那是开国际玩笑!在对峙中,如果邓贵大的姿势是正常的话,别说邓玉娇拿的只是修脚刀或水果刀,就是拿着大砍刀都杀不了邓贵大,因为如果姿势正常,对峙中的邓贵大就可以轻易注意到邓玉娇起手的动作,轻易看清凶器的走势,并能进退自如,试问邓玉娇如何能杀得了邓贵大?别忘了邓玉娇只是一名弱女子,而邓贵大却是个大男人!

  在对峙中,一名弱女子能用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杀死一个大男人,除非那名大男人当时的姿势特殊,既注意不到弱女子的起手动作,又看不清凶器的走势,进退也不灵活,让弱女子得以偷袭成功,只有这样,一个大男人才有可能在对峙中死在一名弱女子手上。具体到邓玉娇这个案子,当时邓贵大必定是趴在邓玉娇身上,才会被侥幸拿到一把修脚刀或水果刀的邓玉娇奋起击杀!那个什么"推坐"说简直就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如果"推坐"说成立,那邓贵大在对峙中就是好好地站着,试问如果邓贵大在对峙中好好地站着,他会注意不到邓玉娇的起手动作,会看不清凶器的走势,会有进退不灵活之虞吗?倒是邓玉娇被邓贵大"推坐"了,她要袭击邓贵大得先站起来,那样的刺杀难度更不是一名弱女子可以逾越的!

  邓贵大趴在邓玉娇身上做什么,当然是做儿童不宜的事了,邓玉娇为了制止侵犯,用侥幸拿到的修脚刀或水果刀攻击邓贵大,完全属于正当防卫,邓贵大因此死掉,完全是咎由自取,如果当局无意于反文明,反社会,就应该立刻无罪释放邓玉娇,还邓玉娇,还社会一个公道!

  另,如果真想诬赖邓玉娇故意杀人也请敬业点,至少在通报上应该加上邓贵大喝醉酒,脚步浮浮一类的描述字样,免得贻笑大方!

  2009年5月21日

刘利华:六月遐思——法国大革命前的状况和今天中国的状况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有一段为法国启蒙哲学和法国革命辩解的话,让人读后,自然而然地会生发出这样一些感悟:一,法国大革命前的情形跟现在的中国何其相似?伟大的中华民族在社会制度建设上与世界水平相比今天落后了几百年!二,黑格尔真够伟大,他在普鲁士专制制度下,竟然能够以这么生动的语言鲜明地表达他对社会进步趋势洞察、对普遍人权的肯定、对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的宣告和认领。

  黑格尔写道:"我们好心地责备法国人攻击宗教和国家。可是我们必须对法国那个可怕的社会状态、贫困状况、下流景象心中有数,才能认识这些攻击的功劳。那些假冒为善的人、冒充虔诚的人、唯恐自己的赃物被剥夺的暴虐之徒可以说,他们攻击了宗教、国家和道德。他们攻击的是什么宗教!并不是路德改革过的宗教,——而是最无耻的迷信,教权,愚蠢,出卖良心,特别是在大家贫困的时候浪费和贪图世间的财物。他们攻击的是什么国家!是大臣和他们的宠姬仆妇的最盲目的统治;于是就有一大群小霸王和游手好闲之辈把掠夺国家的进项和人民的血汗看成一项神圣的权利。无耻和不义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道德是只适合于违法乱纪的。我们看到个人在法律上、政治上毫无权利,在良心上、思想上也是同样地毫无权利。"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市民社会的宽容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今天,只要不是在官方会议的讲坛上发表正式演讲,私下里大家已经可以无话不谈,再不用避讳乔装打扮了的便衣、密探、卧底、线人。对于专制落后的尖刻痛骂、对于贪污腐败现象的谴责讥笑、对于国家整体人文水平落后的叹息焦急、对中华民族前途的悲观忧虑,已经不是个别异议人士的超前思想,而是像空气一样流动于人们的生活中。人心虽散,还没有形成对一个积极目标的共识,但是对于现实中丑陋的认识,却几乎是众口一词。

  黑格尔写道:"在国家方面,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过革命,他们所希望的、所要求的是改良,不过主要是主观的要求,——希望政府革除弊政,任用能从事改良的正直人员;他们认为应当出现的积极的事情是这样一些:君主应当受良好教育,大臣应当是正直的人,王公应当俭朴,等等。法国革命是由各种成见的顽梗不化、主要是傲慢、十足的轻率、贪婪逼出来的。"

  中国现在也是这样,大家都是回避革命而希望改良。希望执政者哪怕是出于为自己的下场考虑的政治谋略,能理性地反思我们60年历史上的惨痛教训,对于那些为天理良心不容的反人道主义的犯罪有一个坦诚的认错——对五七年反右运动在根本上是错误的有一个交待,对二十年前对天安门事件的处置在根本上是错误的有一个交待,对那些当年被打成右派而苟活和屈死的人们有个交待,对20年前在坦克机枪下屈死的冤魂们有一个交待,给受到牵连而遭遇各种痛苦的人们一个安慰。再不要自欺欺人地论证专政比宪政更先进,再不要把中国人民当猴耍,认清人类社会大势所趋,先把民主宪政的目标明确下来,然后,领导人民向着这个方向做有序的努力。

  然而,这些如此和平、圆融的设想,都被原则地拒绝。绝对权力展示给中国人民的,恰如黑格尔所描绘的,是"各种成见的顽梗不化、主要是傲慢、十足的轻率、贪婪"。去年将杨佳判死刑,已经让人们无奈地泪往肚里流,如今又有女杨佳手刃淫官,叫多少人民伸大拇指?各级"大臣们"低智而无德的统治,逼得人民不得不用"草泥马"去反抗"被和谐";用"8×8"来突破网络警察对二十年前六月那个流血敏感日的过滤。中国知识分子和人民,确实是不想革命,但是,正像法国大革命的不期而至那样,中国如果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延续黑格尔描述的法国大革命前那种"最盲目的统治",那么中国会不会也被逼出来一个出人意料,并且发育不良的革命来?谁也不能打保票。

  黑格尔继续写道:"他们针对着这种可怕的混乱所提出的主张,总的说来是认为人人都不应当是门外汉,——不应当是宗教上的门外汉,也不应当是法律上的门外汉;这样,在宗教上就没有一个教阶,一群与众不同的、选拔出来的教士,在法律上就也没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等级和社会(也没有一个法官阶层),唯有他们认识永恒、神圣、真实、正确的东西,能够命令和支使其他的人;相反地,人们的常识就有权表示自己的赞同,作出自己的判断了。……那些人用自己的天才,热情、聪明、勇敢英勇地争取到了这种从事主观认识、洞察、信服的伟大人权。"

  是的,中国当今的良知知识分子,也像法国大革命前的启蒙思想者一样,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他们可以运用并且正在运用这个话语权,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民众作思想启蒙的工作,在聪明而勇敢地支持人民维权的过程中,使民众首先具有普遍人权意识。让人颇受鼓舞的是,就连执政者最主要的喉舌部门中央电视台新闻部,也有知识分子的良知含蓄但无可置疑地表现出来。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网页上,正在就邓玉娇案在做着一项网络民意调查:"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算正当防卫吗?"有三个选项可供网民选择:一是"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二是"属于防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三是"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这种民意调查的直接作用有二:一是给人民表达自己的意向提供渠道;二是聚拢民意给专制腐败的强权形成压力。而知识分子在类似的情形中,都可以像法国启蒙思想者那样,"以自己的天才,热情、聪明、勇敢英勇地"运用自己的有限话语权,推动中国社会向着真正的民主、自由、文明、富强进步。

  2009年5月30日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师

2009年5月30日 星期六

杨开亮:我从邓玉娇案背后看到了什么?

  那天,刚浏览到这条新闻时我把它忽略了,以为这只不过是每天发生在中华大地上无数个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个,在这个群体性事件日新月异的时代,一个个体案件已经无法进入我的思想领域,正如当你面对的是一群饿了三天的难民而无力再去同情一个手里还拿着半个窝头的小女孩一样,我的心肠早已历练为铁石,我的神经早已麻木成化石。可随后的媒体连锁反应却引起了我的关注,联想到不久前贵州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集体嫖宿年幼女生(应是奸淫而非嫖宿),引发网上一片抗议,要求严惩淫棍的帖子层出不穷。所有这一切,让我我看到的是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危机。这些危机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和检讨。

  网民反映情绪化,反映出民意从简单的同情弱者,已经发展到了公开表达与官方的对立情绪和主张,表明社会危机在加重。发生在5月10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杀死招商办官员案"经网络报道后,引起了网友和社会公众的声讨。因杀死的是政府官员,"邓玉娇案"的走向就格外引人关注。甚至有网友自告奋勇前去当地了解案情,不断发布来自一线的动态新闻。网民反映强烈,"邓宇娇,我为你骄傲!""声援烈女,严惩淫官!"等等跟帖不断,声势宏大,就连学者杨恒均也发表博文《感谢邓玉娇用修脚刀启蒙了我》为邓玉娇辩护。而就在前不久,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集体奸淫幼女,其中有5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两起案件暴露出来的虽然仅仅是冰山一角,但官员权力失范,制度监管失控,造成大面积的深度腐败,加之社会积怨太深,足以令民众对制度本身的可靠性丧失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涉及官民的事件,都有可能成为群体泄愤的目标。危机当中的情绪化反映,将会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一系列群体性事件,以及网民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态势,就是危机的最好注解。网民反映民意,民意代表民心,不可不察。

  官员嫖妓公开化,寡廉鲜耻,荡然无存,道德底线降到海拔以下,为历代罕见。官员嫖妓,古今一脉相承,实为中国特色,杨老不敢妄加指责。但古人为官,多为举孝廉举秀才或正规科举出身,文化底蕴尚存,多少讲究点情调。那时之妓女亦多为才女,棋琴书画,吹拉弹唱,无所不能。青衫红颜相见,也讲究个情投意合,程序上也颇有韵味,先要清谈,继则倾谈,黄昏时分还要摆花酒,席间诗赋唱和,杯觥交错。正值似醉非醉之际,抚将上楼,红袖添香,卿卿我我,良宵苦短,相见恨晚,至鸡叫时分仍缠绵悱恻不忍离去。古代儒雅之仕如苏东坡、白居易等也都有此嗜好,不但不为人诟病,反而给中华文化平添了几分浪漫色彩。而今之官员早已失去了那份底蕴和风雅,如武夫作战,犹入无人之境,一进门就脱裤子,拔出卵袋便无情,更有甚者,急火攻心,色胆包天,霸王硬上弓,强取民女。这种干法与低等动物何异?呜呼,以乾隆之尊,尚且还要遮人耳目,今之公仆可以再光天化日非礼到如此程度,还不把乾隆爷气死?公开化者,不要脸化之谓也。

  官员淫乱群体化,这是继公开化、透明化、不要脸化之后的又一中国特色。

  呼朋引类,一二成对,三五成群,耀武扬威,浩浩荡荡向温柔之相挺进,彰显出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态势。拿着纳税人的钞票,大把大把挥霍,据说还可以凭票报销,虽然有助于提高GDP总量,但身为党政官员如此招摇过市,置群众的雪亮的眼睛于不顾,行苟且之事,更是有违中华民族礼义廉耻的畜生行为。遥记前几年,官员进出红灯区亦有东窗事发者,可多为个体事件,怎么短短几年就向群体性事件蔓延?习水县的未成年人受性侵害案中,有5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此案涉及10多名女性,其中3名未满14岁,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都是正在上学。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的说,这是一起丧尽天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

  根据案件背后的情况判断,杨老个人意见认为,这至少反映出两个发展趋势,一是这些官员的道德水准正在向低等动物退化,君不见动物先生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全然不顾同类的众目睽睽,随心所欲,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哪里听得懂不折腾的忠告?二是这些官员的价值观正在向无耻化发展,在嫖大人心中哪里有什么政纪法纪?又哪里有什么伦理道德?有哪里管什么政府形象?

  反正是个烂摊子,破罐子破摔,也不在于多我们几个,正是这些嫖大人们的心语心声。

  杨老强调指出,官员腐败不除,民众情绪反应难平。一个腐败不止加情绪反应的社会氛围,将会把一个社会拖入到危险的境地。政府应下大决心惩治腐败,做点实事给公众看看,这是个好机会。

  至于本人对邓玉娇案的态度,一句话:妇女在保护自己的身体方面拥有绝对的主权,当她的身体受到侵犯的时候,她拥有一切正当防卫的权利,包括邓玉娇在内。

  2009-5-28

胡尘:邓玉娇案表明官场的整体溃烂

  5月10日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案成为借助舆论反应评估官民情绪对立程度的又一典型案例,十多天过去了,有关此案的讨论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有继续发酵之势,据凤凰网所做的网络调查,两万六千名投票网友中,98%以上的网民认为邓玉娇刺杀邓贵大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它网站的跟帖评论也大致体现了这一数字比例,为邓玉娇叫屈叫好的声音可以说占居了绝对优势,甚至,杀人者邓玉娇已获得了"女杨佳"的网络称号。

  目前,巴东司法机关尚未对此案给出结论,但巴东县公安局5月18日关于此案情况通报的措辞却引起了国内网民的质疑。关于邓玉娇刺杀邓贵大行为的定性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在目前的国内舆论并未封杀对此问题的讨论,维权律师和独立调查人士也在深入了解此案的真相,显示案发前邓玉娇可能遭到性侵犯,仅就此个案而言,我对邓玉娇未来的命运遭际抱有一定程度的乐观预期,毕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掀起如此强大的舆论浪潮,而后极权时代加网络时代的权力者对抗民意的能力显然已经大为削弱。

  但在邓玉娇案中,有一个问题显然是国内舆论无法展开的,那就是官员的情色腐败已经公开而且泛滥。

  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引起邓玉娇和邓贵大等三人冲突的最初缘由是邓贵大等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要求"特殊服务 "(后被巴东警方改称为"异性洗浴服务")。何谓"特殊服务"或者说"异性洗浴服务?性服务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之所以不直接成为性服务而称之为"特殊服务 "或"异性洗浴服务",是因为中国法律禁止性服务,于是,喜欢玩弄字眼的中国人便各显其能,心照不宣地创造出很多"性服务"的同义词来。事实上,性服务未必是一种罪恶,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并不禁止公开的性服务,在这些国家,卖淫行为完全可以在法律之下干净明白地进行,不过,出于对政府官员操守的考虑,几乎在所有国家中,公务人员的嫖娼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而在一度奉行禁欲主义的中国大陆,底层官员的婚外性行为曾经几乎等同于政治生命的自杀,不过,这里所说的婚外性行为主要是婚外偷情,而非嫖娼,毛泽东时代的遗产之一是中国禁绝了公开的娼妓。曾几何时,作风问题与政治立场、贪污腐化一起,成为官员落马的主要罪状。

  但邓贵大等人的行为表明那个禁欲主义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官员不仅对婚外性不再躲躲闪闪,而且已成为国内情色市场的主力军之一。

  此案中,值得注意的是,邓贵大、黄德智和另一位邓姓公务人员均为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工作人员,且存在上下级关系,三人一起大摇大摆地进入梦幻城要求"异性洗浴服务"。作为同事,这三个人存在利害相关关系,而且基本处于同一个信息流通圈子,一般而言,人要做坏事,首先就要避开熟人,特别是具有利害相关关系的熟人,对官员来说,这是尝试,否则,被同事向上参上一本,你空出的那个缺很可能就是我的了,或者,我就拿到了你永远的把柄。但是在邓玉娇案中,我们看到,三个人吃饭喝酒之后,直奔梦幻城,在买春的过程中,目标一致,配合默契,可谓官场奇观。

  这足可以说明,婚外性行为乃至于嫖娼,都不再是导致官员丢官罢职的"坏事",而只是风流韵事,甚至有一种说法,论到私人关系的亲密,需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之一:"一起下过乡,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因此,在嫖娼不成为丢官罢职的原因时,一起嫖娼成了邓贵大等人加深感情的深度项目,而且由于共同参与,回去报销费用的时候,也更显得理直气壮。

  我们知道,在毛泽东时代,婚外性行为是高级干部的专利,中级干部搞婚外性就要小心翼翼掩人耳目,至于底层官员,要想保住官位,恐怕要管好自己的下半身才行。邓贵大们属于底层官员中的底层官员,他们敢于这样肆无忌惮地接受异性洗浴服务,我敢肯定他的上级也干净不到哪里去,至于上级的上级,那就更不用说,不过,上级的上级不需要亲自到梦幻城这样的场所花钱买春,他们坐在家里就有人送色上门:原泰安市公安局长李惠民在办公室中设有休息室一间,在这间休息室里,从找他办事的女军人,到崇拜警察叔叔的高中学生,都被他轻而易举地俘获;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包养情人146 名,并以此炫耀;安徽宣城市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同时包养了7个情妇。为了防止情妇们争风吃醋,他运用进修时学来的MBA管理知识,让"首席情妇"邹某用分类法统领其他6个情妇;刚刚被抓的原广东省高官陈绍基、王华元事发后,也被揭露都有姿色不凡的名人情妇,他们显然不需要跑到梦幻城这样的场所去吆三喝四。

  我们还可以从这些不同的案例得出相同的结论:几乎所有因腐败问题被抓的官员背后有存在情色腐败问题,但这些官员无一因为乱搞婚外性而下台。河南省某县公安局长陈中天强奸女民警,女民警的丈夫上告多年,陈中天的官位稳如磐石,后来陈中天因贪污60万元获刑,他强奸女民警的事才被曝光,即使是这样,他强奸女民警的恶性也未受到法律追究,由此可见,官场对于官员的下半身问题已宽容到什么地步。既然强奸都不被追究,搞几个情人、享受几次异性洗浴服务又算得了什么呢?手里既掌握着权力资源,而又不受监督,官员们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也就只能是全凭自觉。

  记得以前看国内拍摄的电影,国民党特务总是用金钱和美女来引诱被捕的中共人员,多数情况下被拒绝,照今天这个架势,我看应该轮到共产党拿金钱美女来引诱对岸的国民党了。问题是,国民党今天在台上,明天可能就下台,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未经民众参与制定的宪法规定的,无论官员的小弟弟怎么不老实,你都无法把他赶下去,这样的官场,不溃烂才怪。

  官员身负社会管理职能,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也需要有能被社会认可的个人操守,一个沉溺酒色的官员会是一个好官员吗?在所有国家中,嫖娼都算是一种高消费,包养二奶的成本更是高于嫖娼,没有非法收入的支撑或权色之间的交易,官员们如何能在色情场上春风得意?

  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当你走进政府部门堂皇庄严地办公大楼,想见眼前的官员原本不过是一个色鬼的时候,你不会对他产生信任和敬重,而对他所代表的权力,你也会产生油然而生的蔑视。官场的溃烂最终将使"政府"二字沦为滑稽的字眼。

世纪风语:从邓玉娇案看中国执政党的风险

  如果说将邓玉娇案放到中国权力腐败图景中去观察的话,不过是众多腐败官员劣迹画面上的一个像素点而已。只是邓玉娇案的这个像素点亮度闪烁的很突然,很耀眼,案情很特别:人们惊讶地看到一个柔弱女孩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居然敢血溅淫威。这个案件究竟是司法个案,还是权力腐败及社会不和谐的恶化征兆?提出后一种疑问并非危言耸听。近年来,孙志刚案,彭水诗案,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罗彩霞案….杭州飙车案等等接二连三,不断出现,暴露出官民对立情绪升级,贫富差别冲突诸如此类,以至于人们有理由不得不担心,社会不和谐的火险能否灾变为更大火情呢?

  在本案件中,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公务员实乃中国庞大行政权力体系中最最基层的官吏。正是那些持有行政地位和公权力的最基层的政府官员,其执政作风和思想道德之高低、优劣,偏偏决定着其辖区内多数百姓的权益和尊严。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令整个世界都瞠目结舌的高速增长和社会活力,国际上不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似乎都不得不刮目相看,表示钦佩之至。然而,中国真的要实现自身的世界性崛起,面临的却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境诸多方面能否取得整体性健康进步与否的考验。而这种整体性进步的综合国力,其潜力如何,取决于中国整个国民的同心同德与积极进取,而决非单纯靠中央和地方之间上传下达政策文件就可以一路春风的。如果权力腐败的蔓延使得官民对立情绪演变为普遍现象,社会的不和谐和不稳定就会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道路上最大的障碍,难以承受的最大成本,最大风险。不仅如此,西方世界要想遏制中国、肢解中国,越来越多地挥舞所谓民主政治和人权道义两种武器,尽管背后采用双重标准,并藏有政治阴谋,可是,中国依然会因为自身社会不稳定的风险而付出代价,甚至在不见血的战场上最终打败仗。可以想象,一个权力当局,一个执政党,如果在解决官民冲突案件中对于维护执政体系权威稳定与否不遗余力,而对其政治诚信和公信力在百姓心中稳定度如何考虑不足时,那么,代价便是执政党的政治风险积累。2001年曾有位知识型官员发表过"关于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思考"一篇文章。文章中的论述绝非限于理论问题,而是举足轻重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是有关执政党整体(并非指中央高层)能否与时俱进的一个关键问题。

  邓玉娇用刀刺死了那个野三关镇的招商办官员,事件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后果似乎属于刑事警察和检察部门介入的司法个案。然而,案件的性质和背景则实在特殊。特殊就特殊在人们已经司空见惯的诸多不良社会感官现象时,几乎第一次看到一个身份卑微,职业卑微的女孩竟敢用水果刀作凶器来反抗毫无顾忌地欺负她、侮辱她的所谓强者。这一行为震惊了媒体,震惊了网民,也随之震惊了官方。究竟对此案如今进行判定?司法部门也好,地方政府也好,高层部门也好,碰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

  今天已是全球化的网络时代,信息传媒如同大气环流一样没有国界,而且数字化资讯又几乎没有时差。当今的中国,在国际上已不再封闭,也不再边缘化,相反,中国的任何重大社会事件,都能引起无数人以不同角度,不同立场去屏住呼吸,舍不得眨眼地观察事件结果。或许,有人希望权力当局三思而行,切勿将官民冲突升级的案件草率淡化处理;或许,有人坚持以司法条文为准绳,不赞同情绪化地按照社会性和道德性标准来作判定;或许,更有人在观察官方是否用自己的话语权硬性地将邓玉娇置于杀人者身份来做刑事判决。如果将邓玉娇判为杀人者,可能对有司法话语权的权力阶层有利,但同时也对中国的政治敌人有利,因为这样做等于在比司法领域更大空间内的文化战争与政治战争领域自己给对方带来了并不利于自己的机会和条件。

  在中国,凡是做了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以及关切到对所有个别弱势普通人的冷暖、苦与乐的事情,百姓都习惯地说出感谢"党和政府"如何如何。凡是个别官员以强凌弱、侵占公款、欺男霸女,便会愤慨权力腐败何其恶劣。倘若有一天,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官员,尽管是最基层的政府官员,做出的愚事、坏事,积累起来的话,并不比本应该做的好事少那去的话,恐怕,给党和政府造成致命性破坏的是谁呢?权力腐败严重到一定程度、一定规模,一定恶劣程度,便不再是司法个案问题,因为连法律威严也鞭长莫及了。所以说,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权力腐败与政治危机是一种必然的逻辑联系。对于中国执政党而言,最大政治原则是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但是,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乃是三个代表思想理念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听其言,观其行的结果。

  今天的中国地缘政治,没有谁能打败中国,如同没有谁能打败美国一样。但是美国和中国最容易自己打败自己。要是有人说,由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逻辑,美国人,你好自为之吧。那么,这句话对中国也同样适用,只不过是权力的滥用互为颠倒罢了。美国兵在伊拉克亵渎古兰经,中国小官吏对自己同胞以强凌弱。怎么会这样?因为,一个是在世界近代历史进程中刚一破壳就占有世界强权地位条件的霸权巨婴,一个是因为历史传统久远早已习惯了传统官僚结构体系的东方大国。历史的发展是有惯性的,这种惯性赋予了每一个国家自己的政治特点,执政党和高层首脑并非自觉地要维护并不利于自己的传统。中国的今天社会现状,有中国过去历史的胎记,包括文化意识形态特点,包括政治传统特点,而且是优缺点并存的传统。

  那些优势需要传承?那些缺点需要剔除?如果传统中有不利于国家强大的因素,先进的政党就一定要和全体国民一起努力来实现凤凰涅磐和浴火重生。毛泽东在《愚公移山》中曾比喻说,通过团结并感动广大人民群众这个上帝来推翻三座大山,让中国人民真正站起来。今天,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征程上,依然有王屋、太行一样险峻的障碍在挡住中国崛起的道路。中国共产党还需要再次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将历史性的陋习洗刷掉。

  笔者不赞成在反腐败问题上,一切贪官现象都归咎于执政党,这不公平,要知道,一个民族历史上的缺陷同样也存在于这个民族和国家内任何政治团体,任何行政级别身上,也几乎存在于任何人身上,不论是否是执政党成员。自然,普通人感受政治缺陷只能是那些基层权力部门。承认不承认这个问题?承认的话,就应该记住孙中山还说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努力"。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就是这个简单的道理,不铭记在心,就会不清醒,就会觉得官气不算问题。

  在权力腐败问题上,将邓玉娇案和中国执政党风险联系起来好像是夸大其词,危言耸听,但若是回忆郭沫若于六十多年前以《甲申三百年祭》向即将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人提醒的一个重要历史教训时,应该认识到,对于统治者也好,执政者也好,要敏感于政治风险,敏感于社会危机,更要敏感于历史发展规律。敏感的最大认知标准是要懂得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会酿成不稳定、不和谐直至新的革命循环。

  不同历史时期的执政者有着不同的政治伦理,文化伦理。新的执政党往往需要有自己更新的伦理,更高的自律。可惜,《甲申三百年祭》所寓意的告诫现在被学术化了,官腔化了。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几年前国内几十位学界名流发表的《甲申文化宣言》,现在看来已属于形式不妥,认知不当,时机不宜。文章全篇用空泛的伦理概念对外界表达维护多元化平等的道德境界,却仅限于纸样文章。实际上,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及精神文明建设确实需要更高的伦理精神,而更高的伦理精神要面对社会现实,面对真实问题来思考。中国知识界空间有一种文化浮躁现象,而且是全方位的浮躁。比如,像《中华复兴行动纲领》那样的东西,也是如此,一批知识精英满足于在文化论坛水面上投掷文字石头欣赏媒体波纹。

  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不成熟与中国官员的文化不成熟两者并存,但关系扭曲,从而衍生了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温床。在明明是大是大非的原则性认知上,居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眼下,有人说,邓玉娇案判定之难,前所未有。还有人说,巴东县地方部门三易其稿,在案情通告上有淡化修饰、避重就轻之嫌。其实,邓玉娇案最值得令人关切和忧虑的应该是:敢不敢承认,还不知道有多少并不敢反抗的邓玉娇,尽管她们的名字我们并不知道。笔者认为,要拯救的不仅仅是邓玉娇一个弱女子,也不完全是教育其他政府公务员懂得自律,而是如何保护受权力暴虐的更多弱势者,如何将政府公务员自觉地将自己的官员地位向公仆身份尽快完成转换,如何使行政权力从低劣的经济手法向道德制高点过渡,特别是不能让在扫黄、打击色情的执法中,让行政罚款所得与非法经营所得总是并存。这样的一种机制其实是一种恶性循环。结果,只能是如曹雪芹描述红楼梦大观园那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本文之所以将邓玉娇案联系到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大背景下去思考,乃是发现中国官员权力腐败问题上有相当深的文化因素在内。在信息化时代,官员若只懂得经济,不懂文化;只懂得权力,不懂学习;只满意于地位高于常人,权力大于别人,而不知道剖析自己在道德上,学习上是不是也强于他人。不知道这些,那么,对于出丑,出丑,再出丑的劣迹,人民群众是不会用见怪不怪来容忍到底的。

  以下笔者用三首诗文为本篇内容框架再补添上底色,希望为能够赞同本文观点的读者作更深的联想。

  庸官文化探其源

  2008年作

  仰视纵坐标,俯视横坐标,

  官场旧习量身高。

  只知权力欲,不问民疾苦,

  功名利禄养狼虎。

  只追身份足,不会做公仆,

  敏感虚荣派头足。

  倘若

  只知念八股,茫然世间故,

  庸官陋习劣江湖。

  由此看出

  贪官个体,道德为出,

  庸官群体,文化为出……

  个体比例,影响群体,

  群体滑坡,危患国体。

  进而可以断言,

  惩治腐败,勤政为民,

  还不够。

  文化理想,

  善学智慧,

  苍生之念,

  乃为古今好官之神主。

  甲申文化宣言疑

  2007年作

  疑其一

  只听序曲响,

  未闻主乐章。

  宣言轻率起,

  何苦淹苍茫?

  疑其二

  伦理内外争,

  多元高低峰。

  古今演其真,

  何持道义衡?

  疑其三

  内乱忆惊魂,

  浩劫痛深痕。

  改革刚起色,

  何急舞昭文?

  社会文化三角学

  2009年作

  论证一

  政治,学术,世俗,

  权力,精英,民众;

  社会稳定何所需?

  三角底边支撑双雄。

  论证二

  政党,文化,舆论,

  理念,共识,互尊,

  国家强盛何所需?

  双边互助举足轻重。

  论证三

  政策、纲领、行动,

  官员、学者、百姓,

  文化复兴何所需?

  体制上下内外协同。

  作者Email: mqc1951(a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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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

何三畏:巴东县公安局的邓玉娇案立场和视角

  如果有一个地方的公务机关向公众报盘,称自己"一以贯之地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你能不赞叹这里的人民生活在法治的天堂里吗?

  这里就是湖北省巴东县,这样表扬自己的是巴东县公安局。

  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在发布关于"5·10案件"的案情公告时,附带有"几点说明",第一点第一句就这样劈头盖脸给自己灌了一剂甜言蜜语迷魂汤。

  可是,5·10案是一个自我表扬的机会吗?如果这些自我表扬都是真实的,岂不应该掀起"全国公安学巴东"的新高潮,却怎么会酿成震惊天下的5·10案呢?

  当然,你应该体谅一个基层公安局,突然成为全国的焦点,需要向全国公众喊话,但平时没有这方面的操练,其话语系统不支持"公众会话",自觉不自觉就把平时"一以贯之"的"汇报材料"的套头语,抄到这个面对公众的文本里来了。

  然而,巴东县公安局并不觉得5?10案跟上述冠冕堂皇的大话有什么矛盾。一、"5·10案一件很普通的命案"

  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告诫媒体和公众,"从整个情节看,这确实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对于公众的惊谔和愤怒,表示"我不知道为什么弄得这么复杂"(南方都市报5月22日报道)。而这正是巴东县公安局的统一认识。

  可是,这样看待5·10案,既不政治正确,也无德良心,还不符合事实。黄德智、邓贵大和邓玉娇能够在一个公开营业的色情场所"相遇",这"很普通" 吗?如果这里没有一个环境,一种小气候,如果不是邓贵大似的"客人"养成了骄横拔扈的恶习,敢于在营业场所以武力和金钱胁迫色情服务,能有5·10案吗?

  你可以说,这是普遍的现实,公开经营色情行业的并非巴东县,你只不过是跟其它地方一样,奉行了放任的,或者难免有所"沾染"的潜规则,公众也不必苛求巴东县之一时一地;你还可以说,公务员成为色情消费的主流,也是你们无能为力的事;甚至你们自己成为色情行业的"消费者",也在公众的"理解"范围。但是,作为公安部门,你们是否"从实际出发",去"过问"了一下色情行业里的性服务人员,那些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的女子的人权状况?或者"警告"一下老板"加强管理",出了事情"大家都不好说"?

  从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应该具备的素质来说,你应该有能力联系社会现实,联系政治经济环境,并把握法律的基本原则,综合地考虑你的职责。你还需要有视性服务人员同样有平等人权的怀情。从而认识到,5·10案不仅"很不普通",而且你们正是应该负直接责任的公务部门。在5·10之后,你们需要对巴东县的父老乡亲有一个合理的交待,局长本人应该本着公务员的基本道德,向公众深深地鞠躬道歉,请求谅解。怎奈你们却统一咬定"这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

  此外,杨局长也应该理解5·10案被"为什么弄得这么复杂"。首先,它不是公众"弄复杂"的!它本身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又因为你们对它的认识让公众感到担忧,因此显得更加复杂。

  并且,5·10案件还触动了人性中最敏感的层面。人们都渴望生活在文明的环境里,但是,他们看到,在一个乡镇,一个本是民俗敦厚的熟人社会,两个醉醺醺的男人来到色情场所,见一洗衣女子就要强求,人家声明,拒绝,逃避,都不能幸免。两个父亲般年龄的公务员,对一个二十一岁,正在梦想爱情的贫民女子,有暴力胁迫(如"推坐"),有金钱侮辱(如"搧击")……这不已经构成了千百年来流传的,"女子抗暴"的经典悲剧的所有要素吗,在民间传播的故事和戏曲,不正是颂扬这样的故事吗?在自古以来的传统教养里形成的女孩子的正常心理,在那种无助的情况下,不都是要不计后果地反抗吗?反过来说,一个女子如果服从了,她的整个人生就改变了,她的青春的梦想就断绝了吗?

  同时,在这个案子的黄德智、邓贵大也几乎全面符合这类传统悲剧的反派嘴脸。诚如某种市井间的评论所说,邓、黄之流的流氓行径,不仅女人恨,男人恨,而且"流氓恨"。或者如香港同胞的报纸上的标题,叫"烈女杀淫官"。"烈女"和"淫官"都是文化概念,但是,你能说它用在这里不准备吗。这样的案情,不是你想引导人们认识它普通,它就能普通的,它确实"很不普通",它可能还有希望以文艺的方式流传。二、"客人"的立场和视角

  观察巴东县公安局在5·10案中的表现,你会发现他们是以邓贵大、黄德智的视角和立场处置和表述案情的。

  案发后,警方立即把邓贵大"搧击"过邓玉娇的"头、肩"的四千块作为遗物给了邓的妻子!而邓妻则给"随身揣四千块钱"的丈夫一个"他随时要打麻将"的理由,我并不在意这种解释的合理性,我的问题是,如果警方以公正的立场,把邓贵大看作同一个案件中的当事一方,而不仅仅是"受害者",至少应该把它作为重要物证固定下来。有一天,或者法庭上需要它来告诉法官,它是怎样"搧击"了一个捍卫贞操的女子的尊严。

  接着是巴东县公安局的第二次公告,即5·18公告。这份公告以邓贵大、黄德智的单边角度来叙述案情的。它的"主语"就是邓贵大、黄德智。文中充斥"黄误认为"和"黄认为"之类的心理描写!直接为"强行要求性服务的""客人"代言。

  我不认为公安部门的案情文书中,需要像现代小说一样,以上帝般的全知全能,认定其中一方的心理活动的真实性,同时,对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的另一方当事人,在整个挣扎和逃避攻击的过程中内心的剧烈冲突,则付诸阙如,不作对等呈现,和相互印证!

  这里有必要引述公告原文,但限于篇幅只好略去,这里直接分析公告文本。而网络上很容易搜索,有兴奋的读者可以搜索对照。公告跟在黄、邓后面观察案情。用黄"误以为","黄认为"作为"见一位洗衣女子就开始强行要求性服务"的恶行的状语。用"口角"和"争吵"这种描述对等关系的中性词,来掩盖"强行" ——公安方面应该比谁都清楚,一个女子在两个男人明确的强行性要求威胁下,从一间屋子逃避到另一间屋子,这到底该叫一方的"强迫",还是双方的"争吵"?至于"搧击"和"推坐"等语言选择,是人所共知的了,此处不论。我注意到,在整个公告的叙述里,只有这两个动词成为惟一的身体接触。如果这是真的,黄、邓二人真是天下最文明的"客人",而邓玉娇则是最"故意"的抗暴女子了。

  在整个过程里,作为被动、弱势一方的邓玉娇的主体性被模糊,她是从黄、邓二人眼里被观照的。常识告诉我们,在公正的叙述中,应该由被动的弱势的一方" 主诉",而由攻击的一方的说法来对衬。例如我们这样叙述:邓玉娇正在洗衣服,两个醉酒的男人突如其来,直接提出"性要求"……显然,被动、弱势一方的处境更有接近真实的价值。而黄德智的"误以为"则毫无价值,如果承认黄的"误认为"的合理性,那就等于说邓玉娇的存在本身有错!

  律师会见邓玉娇后得出的结论是,她思路清楚。为什么公告里没有她主诉的角度?在公告里,两个饮酒过量寻性而去男人的被格式化成标准的"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的"客人",他"合情合理","不合理"的地方,有"误会"来补足。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杀人,就成为"故意"的了。所以,我称公告有两个角度:一个是男权的角度,另一个是强权的角度。

  公告里还出现了两位女子"上前劝解"的情节。这应该不是"劝"两个正在强迫邓玉娇"提供性服务"的男人放手(她们敢么?),而是"劝"在被控制状态下的邓玉娇"服从"、"服气"吧?此情此景,这也只能增加邓玉娇的无助、绝望和反击的决心。可是,在公告里,这个情节似乎是隐隐指向邓玉娇不听"劝解"的。

  以这样的立场和角度叙述的案情公告,除了显示公安方面自觉不自觉地为黄德智、邓贵大之流背书,显示公共立场的偏废,对于一般受众,有可能造成黄、邓二人是"合理的",而邓玉娇则是"不合理的",甚至是"偏执的"效果。

  然而,在任何案件中,公安都不能选择立场,它有一种立场,即公共立场,公安站在任何单边的立场表述案情都会令公众感觉深深的不安。细究5?18和杨局长的谈话,让人觉得目前公众对邓玉娇案的公正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三、公安局长心里的"异性洗浴"和"性交易"

  当记者问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先生,"异性洗浴"的概念是什么?他的回答是:"那就是异性洗浴呗"!接着,他又说,"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是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

  可以想像,一个基层公安局长对社会的熟悉和行事的方式,有许多超出普通公众的直觉经验的范围。杨局长回答记者提问的话,字面是不好理解的。但是,杨局长当然知道"异性洗浴"是怎么回事,只是他不说。但是,根据杨局长的谈话,和相关的观察,我倾向于对"异性洗浴"是可以作任何解释的"性服务"。

  最后,我领会一下杨局长关于"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的说法。我觉得,面对5?10案说这个话,是令人寒心的。

  杨局长一定要明白,在这个案件中,前提就是没有"性交易",它不可能"完成",邓玉娇是不出卖性的。这里是一个"强迫"的关系,或者"强迫交易"的关系。局长这个话,仍然有黄德智的意味,似乎在那里,没有不可以交易的性。看来局长还没有记住邓玉娇是怎样成为"烈女"的。这一点局长要牢记,下次一定不说偏了。另外,我们不知道,局长先生是否承认,根据对强奸的某种定义,就算是按字面理解的"异性洗浴",只要是强迫,也应该构成强奸?

冼岩:由邓玉娇案引出一个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有人说,邓玉娇案彻底颠覆了国人心目中的善恶、美丑、真假、是非与荣耻。中国人从此只能相信强权,相信实利,再也不要讲什么是非与公义。社会价值、道德伦理从此将倒退一万年,退回到"人吃人"的野蛮时代。

  有人说,邓玉娇案遮盖了弱势群体头顶上仅存的最后一丝光亮,让他们由失望而绝望,彻底陷入了无边黑暗。余生也晚,余智也愚,没有这么多的推测与联想,却有一个疑问始终盘梗在心头,无论如何、不管怎么也挥之不去。

  这个疑问就是:既然在今天,在现在,吴琼花杀死南霸天仍然是"犯罪",那么当初共产党为什么要推翻国民党呢?――为此,可是死了数以万计的人啊。难道仅仅是因为,在国民党的治下,吴琼花的罪行判得不准确,没有将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当然,人们也看到,这个时代似乎确实不一样了。要是今天喜儿再碰到黄世仁的话,她连逃都逃不出去(三个大男人按着呢,据说这叫做"争执")――要么顺从,要么犯"故意杀人罪".所以,白毛女是不可能再出现了。那些为了今天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千万革命先烈,确实可以安息了。

  但是,我的问题还是没有答案……据说现在中央有了马克思主义创新工程,准备搞一套新的、适合于解释现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出来――希望这里面有高人能够出来解我疑惑。

  我相信,这绝对不只是我一个人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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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从邓玉娇案看公民拥有武器的权利

  邓玉娇一案,显示了中国社会存在的严重而深刻的分裂,验证了我几年前提出的"两个中国"的说法——如今,"官府的中国"与"民众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水火不容的状态,而共产党就是"两个中国"的始作俑者。这种官民尖锐冲突状态,依靠当局设置类似于"维稳办"之类的庞大机构根本无法改变,因为它根植于中国的政治制度远远滞后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的现实。在党垄断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所有权力的情形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李树芬,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邓玉娇,我们暂时还没有遭到如此悲惨的命运,仅仅是侥幸而已。所以,广大网民对此案中巴东当局一系列违法作为的愤怒声讨,是中国民众人权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

  对于邓玉娇案的实质,我与滕彪律师的看法相似。我也认为,邓玉娇案与杨佳案有着本质的不同,邓玉娇不是所谓的"女杨佳"。杨佳本人是官方(尤其是警方)滥用权力的牺牲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滥杀无辜——杨佳杀害的警察并不是伤害过他的警察,且对他的暴力伤害也并非正在发生;而邓玉娇所面对的乃是正在发生的对她的强暴,她刺死的官僚也是正在对她施暴的官僚,她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美国学者穆瑞.罗斯巴德在《自由的伦理》一书中对自卫权的定义:"暴力防卫必须限于暴力侵害——实际的隐性的或者是直接的、公开的威胁。……受到侵害的危险必须是立即的和外在的,我们可以称其为'明显且存在'。"所以,邓玉娇不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而是奋起抗暴、毫无过错的自卫者。如果邓玉娇得不到公正的判决,那么中国的法治便彻底走向了反人类、反文明的不可救药的地步;如果邓玉娇被判有罪,那么所有捍卫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中国公民都是罪犯。

  自卫权乃是现代社会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穆瑞.罗斯巴德指出,一个严格遵循私有财产权的社会秩序必须排除国家本身存在的制度化侵犯。因此,他从公民的自然权利观念出发,认为自卫权必须由拥有武器的权利来支持,否则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每人有携带武器的绝对权利——无论是用于自卫或任何其他合法用途。犯罪不是由携带武器引起的,而是由于将武器用于进行暴力威胁或实际侵害而造成的。"在此观念之下思考邓玉娇案,我更深切意识到公民拥有武器的权利的重要性——如果中国公民都拥有武器,淫邪的官僚还敢对邓玉娇这样的娇弱女子施暴吗?如果中国公民都拥有武器,野蛮的地方官员还敢下令对太石村的维权村民开枪吗?如果中国公民都拥有武器,邓小平还敢悍然动用野战队来杀戮市民和学生吗?中共当局的专制、中共官员的凶残,正是因为民众的若干权利被取消、被剥夺,才使之由管家和服务生蜕变为主人,反倒将民众当作奴隶,而肆意欺凌、为所欲为。因此,一旦我们失去持枪权,我们便很容易继续失去选举权以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等。

  在美国,拥有枪支的人,并非崇尚暴力的人。我曾经在一位华裔美国友人家中把玩过他收藏的几只漂亮的手枪。他告诉我,他绝不希望有机会对某个入侵者使用武器,他只是偶尔到靶场中去打靶,但他认为拥有枪支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大部分美国人都持类似的看法。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公民有权在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下拥有枪支,同时推翻了首都华盛顿实施了三十二年之久的禁枪令。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个人是否有权拥有枪支作出的明确裁决。这项由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作出的裁决指出,由美国国会于一七九一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已经说明美国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是不可剥夺的宪法权利。

  美国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利,一直是中国媒体企图抹黑美国的论据之一。作为党的喉舌的中国媒体经常振振有词地说,美国是犯罪的乐园,美国的监狱人满为患,这是因为美国人拥有枪支,美国人只要经过简单的登记就可以在沃尔玛这样的超市里买到枪支。当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等事件发生之后,中国的媒体更是幸灾乐祸地大肆报道,渲染美国有多么不安全,这个人人可以拥有杀人凶器的国家堪称人间地狱;同时,这些喉舌语重心长地告诉老百姓说,在不允许民众拥有枪支的中国,安全是由警察来保障的,警察个个都是雷锋叔叔,所以我们就像生活在大花园中一样安全和幸福。事实果真如此吗?那么,为什么每年都有那么多北大、清华等名校的毕业生,不惜一切代价地经过新东方的"魔鬼训练",到美国去留学并且毕业之后想方设法留在美国呢?这些精英分子为什么要舍弃安全的中国而到危险的美国去呢?

  中国的媒体在报道美国人为何可以拥有枪支的时候,按照中国人一以贯之的"阴谋论"的思路出发,自然而然地将美国步枪协会当作"罪魁祸首"。他们认为这个协会代表着军火商的利益,它投入巨额资金,左右全国舆论,操纵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让美国政府难以制定对枪支进行严格管制的法律。正是这个阴谋集团的所作所为,导致了美国不断发生校园枪击案等恶性案件,让美国民众生活在极度的不安全之中。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只能表明他们对美国的宪法、美国的历史以及天赋人权的普世价值的极端无知。

  美国人为什么要捍卫拥有枪支的权利呢?这与美国的历史传统有关。早期殖民地时代,武器是人们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当时作为殖民地的各州都提倡居民拥有武器。比如,弗吉尼亚州在一六二三年立法禁止没有携带武器的居民出外旅行或者到田地去劳作,一六三一年该州要求居民在星期天进行射击练习并携带武器去教堂礼拜,一六五八年该州要求每一家住户在家中都必须拥有一种可以使用的火器。同样,一六四四年,马萨诸塞州立法机构下令不仅是自由人,而且签有契约的仆人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武器,对于任何没有武装起来的公民将处以六先令的罚款。纽约州规定,每个城镇都需要常备武器,凡十六至六十岁之间的男子必须拥有武器。与此同时,各州组建民兵,逐步建立起全民皆兵的服役模式。对于流亡到这片土地上的清教徒而言,个人拥有枪支以及组建地方民兵,是一种习惯法权利,是他们从英国带来的传统的一部分,也是他们反抗一切专制政府、捍卫其信仰自由的决定性的保障。

  一七七六年,民兵在波士顿郊外的莱克星顿对前来偷袭的英军打响了第一枪,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我曾经参观过此地的历史博物馆,资料显示当时的起义者大都是拥有枪支的普通人,他们拿着各自家中的枪支、穿着农夫的装束便走上了战场。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之所以获得独立和自由,正是这些拥有枪支的普通人选择为自由而战的结果,当时英国思想家、下议院议员柏克在为美洲人辩护的时候指出:"在美洲人的性格中,对自由的热爱是压倒一切的特征……自由的精神在英国的殖民地中,比在地球上的任何其他民族那里,或许都强大而猛烈。"由于战争中由民众组织起来的民兵起了重要作用,这使得拥有和使用枪支在美国的历史与文化传统中增加了神圣的意味。

  而美国人支持个人拥有枪支,是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措施,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美国人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如今,美国民间所拥有的枪支的数量超过了美国军队中枪支的数量,尽管今天的美国民众不可能瞬间集结起来成为一支军队,以对抗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武装力量的美国军队,但美国民众的"全副武装"足以让任何一个企图成为独裁者的总统心存畏惧。所以,从来没有那一届美国政府会尝试像中共当局那样在首都血腥屠杀抗议民众,而美国民众也从来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无能为力地任由独裁政权制造饥馑而死或者动用坦克碾压而死。(自评:从来没想到过,值得深思。)

  将政府看成是"怪兽",这种担忧是不是杞人忧天呢?有两个小故事可以供我们参考。第一个故事是: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他感到很奇怪:当时,数百万的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呢?后来他才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可以合法拥有武器,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像羔羊一样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第二个故事是:有一个美国女孩在书上看到,在中国的"文革"时期,"抄家"成为红卫兵对专政对象普遍实施的"革命行动",这些红卫兵虽然没有合法的手续,却可以任意剥夺和破坏别人的私有财产。她难以相信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因为在美国,私人住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个人有权使用枪支来保护住宅等私有财产。换言之,如果有人没有法院的搜查令,而试图来抄你的家,试图对你实施人身伤害,即便对方是总统或联邦调查局的局长,你也有权将其击毙于枪下。短短的一行字的宪法第二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在美国发生过多起这样的案件:有人非法侵入他人家中,主人先是发出警告,但入侵者不听,主人便开枪将其击杀,事后都被判无罪。所以,美国很少发生个人强占他人居所以及政府与房地产商、黑社会勾结起来实施"强迫拆迁"的事件。

  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是一项宪法权利。在美国建国之初,便通过了宪法第二修正案,该修正案明确规定:"遵守规则的民兵,对于一个自由的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此段由麦迪逊亲自起草的关于拥枪权的行文极有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赐予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完全不同。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对此,当时马萨诸塞众议院议员费舍尔.埃姆斯便精辟地指出:"良心的权力,携带武器的权力,改变政府的权力,已经被宣布为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力。"而所谓"与生俱来",也是就是人类作为上帝的被造物,因被造这一事实而自然具备的。

  即便没有第二修正案,关于拥有枪支的宪法权利也能在美国宪法中成立。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规定:"宪法各项权利的列举,不可被解释为否认或蔑视人民所保有的其他权利。"第九修正案的起草,是针对人们如下的担心:他们害怕如果某些权利单列出来受《权利法案》保护的话,那么所有其他不曾被单列的权利或许就不牢靠了。此外,与第二修正案紧密联系的还有第三修正案和第四修正案。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第四修正案规定:"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可见,第二修正案是整部宪法的有机成分,它与其他条款水乳交融,试图改变第二修正案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左翼人士和团体希望取消公民的持枪权,而要达到此目的,不仅要将第二修正案从宪法中剔除出去,还必须颠覆宪法的若干基本原则。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那样做到了的话,美国就不再是美国了。

  中共当局经常将一些错误的观念灌输给民众,长此以往,人们也就将这些错误的观念当作真理接受下来。比如,当局告诉人民说,中国暂时不能施行选举,因为民众的素质有待提高,现在一选举,井井有条的社会秩序就会乱了;他们还告诉人民说,中国更不能让大家都拥有枪支,不然中国必将陷入人人相杀的绝境,所以只能由政府掌握杀人的武器。对于"宁做太平犬,不为乱世人"的中国人来说,"乱"成了一个人脖子上的紧箍咒。但是,"文革"的大乱不正是中共自己的杰作吗?民主和自由的价值,才是"乱"的克星和稳定的基石。对于前一种说法,印度便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反证:印度人的平均教育水平比中国低,但印度实现了全民选举,并且没有天下大乱。对于后一种说法,据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民众拥有枪支,并不会造成犯罪泛滥。比较各州的数据得出的结果是:拥有枪支的民众的比例,与当地的犯罪率成反比。而在中国,正因为民众不能拥有枪支,政府便随意屠杀妇婴,被政府处以死刑的人数占全球的九成以上,中国的民众究竟有多安全呢?孙志刚安全吗?杨佳安全吗?李树芬安全吗?邓玉娇安全吗?邓玉娇案再次让我们意识到,包括拥有枪支在内的天赋人权,是不能被政府剥夺和侵犯的,一旦这些基本权利被剥夺和侵犯,我们就只能由公民沦落为奴隶。美国《权利法案》之父乔治.梅森说过:"民兵是什么?它就是全体人民。解除人民的武装,是奴役他们的最好、最有效的手段。"一八三三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瑟夫.斯托瑞也说过:"公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已经被正当地认为是共和政体的自由的保障,因为这一权利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道德制衡,以反抗统治者的侵犯行为和专横跋扈。即便统治者能逞一时之威,这一道德制衡仍然能普遍地使人民有能力进行抵抗并战胜他们。"我们都不愿成为下一个李树芬和下一个邓玉娇,所以从此刻起就要奋力讨回我们被非法夺取的种种权利。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发表评论请点下面原文链接 : http://www.china-week.com/html/5058.htm

2009年5月28日 星期四

郭君:从邓玉娇事件看国人心理的阴暗面

  知道今天端午节还是朋友昨天短信的提示,对于节日我是漠然的,只有春节因为周遭人们统一的忙碌,对我有所触动。具体不知是什么时候对于春节我变的淡漠,应该是初中时某个学年吧,在同学们兴高采烈期盼年来到的笑脸中,自己没有一丝喜庆的心情。

  大年初一满村的人们披挂新衣,唯独自己穿着平素的衣裳,平静地走过那个喧嚣的节日。

  世态的炎凉,人性丑陋卑鄙的一面深深地刺痛着我疲惫的心。处世不惊已成为我平日的常态,再大的突发事件对于我来说基本缺失了震撼的效应,过分冷静的心态让我觉得自己是否太过冷血。在这个国家一切违反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事和行为是常态,这种常态随着时日的流逝钝化了人们敏感脆弱的心,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们由此变的麻木,心态越发扭曲….

  邓玉娇事件的发生是偶然中的必然。这么多年由于我们过分地退却和对官员没有原则的宽容,实际上纵容了吏变成酷吏的事实。儿时对黄世仁的那份彻骨的恨,在玉娇事件中荡然无存。黄的恶只停留在他个人行为上,而玉娇事件的恶已然上升到酷吏的阶层,而这个阶层对于官吏丑恶行径和犯罪的极力包庇,又是如此的赤裸和张扬,完全丧失了作为人最起码的悲悯和羞耻,这,不但超出我心理的承受能力,更超出了还弥留人性良知人们的耐受度。中华泱泱数千年的精神道德大厦在玉娇事件中轰然倒塌….

  无数个寂寥的夜晚我都在思索一个相同的问题,千年王朝的更迭中我们为什么没有避免血淋淋地杀戮?这一切于我们国民性格中阴暗一面有莫大的关联。历朝历代,绝大多数国民对于官吏为非作歹采取'宽容'的心态。这种看似善意地姿态其心理层面异常险恶,'让你继续做恶,让你恶上加恶,当你的恶达到一定的临界点,我就以恶治恶,鲜血要用血来还'。这种以暴制暴的逻辑思维已经在我们国民的血液中根植,进化成一种无法剔除的顽疾。

  玉娇事件也逐渐演化成千年的规律,虽然不乏很多正义之士的呐喊,可我们绝大多数国民只是把恨埋在心底不做声。任由事态朝着对玉娇个人不好的方向发展,大有一种牺牲玉娇一人,激怒国民情绪的心态。让不满和愤恨达到沸腾的临界点,然后墙倒众人推的后果。

  自古以来官吏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中的弱点,贪婪永无止境。人性的贪欲属于鳖吃高粱顺杆上心态,对自身的约束必须要有外界制约,才能达到制衡的效果。人性的贪婪达到为所欲为的境界时是极力反对外界的制约,加之当利益个体聚集成集团的时候,而这个集团又明显占有优势时,那么当这个集团某个个体出现危机时,这个集团会不约而同的结成同盟,极力维护这个残洞。

  他们清楚,这个破洞若不极力修补的话,那么,他们所编织的这张利益大网就会撕裂。这,也就是为什么巴东官场整体出动,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纵使成为人民公敌也要包庇贵大之流的因素。

  心若止水的自己数天来心绪难平,作为被统治阶层的一员,我深知,我的妻或者女,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邓玉娇,所以,我必须呐喊出自己的声音;团结起来!不愿意看到自己妻女被强奸的人们!!!

  2009.5.28

谢盛友:从卢武铉想起感恩与回报

  韩国媒体周六(5月23日)援引警方消息说,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当天清晨在一名秘书陪伴下登山时坠落山下,送医院后不治身亡。卢武铉的前助理表示,62岁的前总统留下遗书后,跳崖身亡。

  卢武铉2003年当选总统,至2008年下台。他当年打着反贪污的旗帜而来,承诺其政府不会有任何舞弊行为,但现在却面对巨额贪污指控。卢武铉涉嫌于2007年6月在青瓦台通过前青瓦台总务秘书郑相文收受泰光实业会长朴渊次提供的100万美元,并于2008年2月通过侄女婿延哲浩的香港账户收取朴渊次提供的500万美元等。卢武铉1946年8月6日生于韩国庆尚南道金海市峰下村一个农民家庭。他年幼失学,但靠打零工和念夜校的方式摆脱农村贫困生活。他虽选择进入法律圈,却在政治上找到自己的舞台,1980年代中期,他捍卫那些遭到独裁政府迫害的政治异议人士。 当时的政府得到军方的支持。

  2002年总统大选,卢武铉利用网络力量获得民众的支持,击败竞争对手,赢得大选。 2008年2月,他卸去总统职务,返回老家峰下村。近日,卢武铉因涉嫌腐败,被指控为"综合受贿罪嫌疑人",接受韩国中央调查部的调查。

  感恩和回报是一对双胞胎,哪个从母体里面先出来,有待考证。是人,都感恩,东方人西方人一样感恩。不求回报的感恩,才是真正的感恩。自古以来东方人也讲感恩,比如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又云:投之以木瓜,报之以桃李。做人当然不能忘恩负义,人家给你"滴水",你得千万倍更高地要求自己,"涌泉相报"。如果你仔细地思考这些话,会发现东西方人的细微区别。东方人在意结果,西方人注重过程,因此不难发现东方人也许强调的更多的是"相报" 更多的是"报之以桃李"。

  感恩就是获得恩典的感谢。恩典不但是你由于努力而获得成功才是恩典,"白白得来的"也是恩典,有些坏的结果也是恩典。所以说感恩强调整体,感恩是多向的,感恩比较宽广,感恩具有普遍性,感恩是模糊的,感恩比较注重未来,而且感恩是无价的。说得更简单一点,感恩首先是自己心态的调整,先自己善待自己,后善待他人。

  我一个牧师朋友给我讲他这样的故事,有一次他的钱包被抢了,当时他很气愤,心里直骂小偷,过了一个晚上,他自己仔细想后,就不再愤怒了。他说,他还是要感恩,因为这个小偷只是偷走他的钱包,并没有跟他搏斗,若搏斗,他伤残了,那是更糟糕的结果,所以他感谢这个小偷,只是偷走钱包,并没有伤害他身体的任何部位。后来他进一步想一想,这小偷拿走那些钱,或许他是失业者或者他生活窘迫潦倒,或者他家有病人特别需要这笔钱,想到这里,牧师还是要感谢这位小偷。

  恩典是神给的,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人的恩典,就是直接从神或是间接从他人而来的各种礼物,或吸引人注意的美事,甚至包括人所羡慕的特性。从人的立场来看,一切恩惠祝福都是平顺而且愉快的。所以感恩没有具体的"回报"对象,感恩无价,懂得感恩,人生就有盼望,人生就愉快轻松。

  回报是双向的,人生若注重回报,就不是模糊的,就很显见很个体很个别很具体,回报显得比较狭隘,因为回报要找到具体的对象。他给我"滴水之恩",我得还他"涌泉",说得难听一点,回报比较"注重历史、纠缠过去",回报不是无价,而是讲价。人生若太注重回报,活得就很累。

  我们谢家世世代代这样教育孩子:永远记住他人帮助你做了什么,尽快忘记你帮助他人做了什么。这样的教育咋一看好像是感恩,其实是回报,还是在那里"纠缠过去",并没有伸展开来展望未来,这样教育下成长的小孩,长大后往往要记住"历史",寻求报答的具体对象,比如舅舅担保我出国,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好好报答他。当然"记住他人帮助你做了什么"总比忘记了好。

  我违背了"家规",我儿子在德国出生长大,我不是按照谢家"家规"来教育我的儿子,因为我觉得,儿子并不需要有具体的报答对象(包括我和他母亲),他的一切恩典来自上帝。

  感恩和回报的不同偏重,影响社会生活。

  中国人喜欢搞芳名录,感激某某慷慨,哪怕是我们谢家祠堂的墙上,也是"大名鼎鼎",西方人不太强调这个,强调的是"左手给的,不要让右手知道"。所以东方人比较注重血统,强调人的来源和籍贯,热爱家与根,现代社会动不动还来个"亲子活动",西方人比较模糊,倒是乐于"四海为家"。

  你开个商店,客人进来买东西,他等值按价付钱,你肯定感谢他,因为他给你带来一笔生意。如果他进来了,只是看一看,最后没有买什么东西,你也要感谢他,因为他可能是你以后潜在的客户或者他的朋友以后是你的潜在客户。至少你能开这个商店,你已经拥有了开店的财力、能力和精力,当地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允许你开店,你已经获得了恩典。带着感恩地经营,你就会觉得有盼望,有盼望你就不会讨厌进来不买东西的客人。你的经营就很轻松愉快。你的生意就会越来越好,越做越大。

  你成功开设工厂,也得感激当地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若你懂得感恩,你就不会在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你就不会不顾生产安全设施,而让煤矿工人不论白天黑夜地干活,而最后煤矿倒塌,你就不会毫无仁慈地掠夺地球的资源。

  贸易谈判,设备买卖,这次没有谈判成功,你还是要感谢对方,将来他可能是你的合作伙伴,哪怕是你的竞争对手,也是一种恩典,因为对手存在,肯定是一种激励。你想一想,两个人一起跑步,你跑得快还是你自己一个人跑步你跑得快?所以,你要感激他。

  我仍然坚持我一直的观点:缴税光荣。我们要抗争的是税率,若收入的多寡与纳税比例公正,百分比这个尺度定了下来后,你就没有理由逃税漏税,况且缴税越多,说明你的生意做得越好,做得越大。

  感恩和回报的不同偏重,带来政治生态不同的变化。

  一家人很好办,家长父亲说了算。一个村也很好办,村长说了算。村庄后来慢慢地发展了,都市化后,有些村庄变成了城市。农村、城镇,人口多了起来,就不那么好办了。于是,人们要找出一种规范来管理众多人口的生活和管理社会。人很聪明,选一个政府来管理自己的社会,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进入政府机构,所以人进一步聪明,并非直接投票决定政府政策,而是选出民意代表来参与政府实体或议会。民意代表可能是由全体选民选出(如比例代表制)或代表特定的区域(通常是依据地理划分的选举区),这就是所谓的代议民主制。

  代议民主先走一步,独裁政治还停留在家长那里。在寡头政治或独裁政治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上,而没有如代议政治一般由广大人民控制。

  代议政治是较常被采用的民主制度。约瑟夫·熊彼特就把话说得更加明白了,他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书里指出,民主制度只不过是一种由人们定期选出政治领导进行统治的制度。依据这种概念,一般的公民没有能力、也不应该进行"统治",因为在大多数议题上这些平民都没有明确的概念、而且也不够聪明。

  西方人比东方人偏重于感恩,所以他们对民主的理解和实施,不太像东方人的做法,最大的不同恐怕就是选举文化。

  西方人:既然你选我了,我怀着感恩的心,将不懈努力好好地优化制度,为制度下整体人服务,你就给我四年的时间,我做不好,你把我选下去,我并不需要直接地具体地"回报"你个人。

  东方人:既然我选你了,你上去后应该对我些;当选者还觉得不对劲:我花了这么钱,你才选我,好不容易才被选上来,我就这么四年的时间,我得直接地具体地"回报",先回报我自己。

  由于比较注重"回报",因此选举"潜规则"这夜壶就大摇大摆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发挥作用。几年前阅读报纸获知,张家坟选村长受到重视,因为那里房地产公司在该村开发楼盘。村民普遍认为,村里开发得不错,村长成了众人眼红的位置。一名村民透露,候选人在拉选票的过程中,有人出价一万元买一票,"虽然我觉得某位比较适合村长位置,但另一位给我一万元,我当然把票投给他呀!"。

  西方人的政治献金一般被视为丑闻,是政治对手"爆料"出来,而东方人则选择公布。台湾监察院日前公布2008总统大选两组候选人所收到的政治献金,民众可以上网查阅。根据公布的数字,现任总统马英九和副总统萧万长这组候选人,吸金能力远远超过落选的民进党候选人谢长廷和苏贞昌。这种"透明"的做法,引发了相当多的问题。更加可怕的是台湾的民众,普遍认为"对竞选政治献金开放供全民查阅"是"方向正确",只是法律不够完备。

  很遗憾,"潜规则"般的"回报"政治文化,很容易使民主陷入黑社会的游戏怪圈,或成为贪污腐败的催化剂。

  难怪东方出现卢武铉、卢泰愚、陈水扁,等等。

  写于2009年3月4日,修改于2009年5月25日。

孙立平:中国需要一场罗斯福式的社会改革

  罗斯福新政,包括美国走出三十年代大萧条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什么地方,就是通过社会的变革实现利益关系的调整,它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从而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

  美国的问题不见得是中国的问题

  谢谢各位,谢谢主持人,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参加这样一个盛会,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时间和诸位一起来探讨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去年秋天以来中国的经济,中国的经济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如何来看待这个危机,我们要应对这个危机,当我们这么讲的时候就是说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受美国经济的影响,但是事情会不会是这么简单?我想今天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们在一起来探讨。

  首先我想把我自己对这场危机的看法概括成这样的一句话,就是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的是由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的但又不同于美国金融危机的一场相对独立的又比较温和的生产过剩型经济危机,这是我个人的一个基本看法。

  这场危机是由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的这点是没错的,特别是在我们的沿海地区,这点应当说是非常的明确。但是,同时又看到问题的另一方面,中国这场经济危机又和美国金融危机不同,去年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逐渐明显之后我个人写过几篇文章一直在强调这句话。就是在这场危机中美国的问题不见得是中国的问题,其实是中国的问题是由美国的问题引起的,美国的问题也不见得是中国的问题。那么美国在这次金融危机当中那些最重要的现象,最核心的要素可以说在中国不存在,比如说大面积房贷代购,大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被国有化这些现象是美国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在中国不存在。

  中国存在是完全不同类型的问题,所以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这样来说的话,可以说我们把它概括成中国正在经历的和美国正在经历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危机。美国正在经历的是一个由金融泡沫、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的金融危机,这样的一场危机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新型和现代的一场危机,以至于专门搞金融研究的人在危机发生之初也有点说不清楚这场危机究竟是怎么回事,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什么问题。但是中国现在发生的是这样一场危机,中国正在经历的其实是一种我们比较熟悉的在教科书当中就已经经历了,我们已经接触过很多次一种非常古典传统的,说起来有点古色古香的危机,就是由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生产过剩的危机,所以应当把这两场危机分开。

  中国的危机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过程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正在经历的这场危机可以说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过程,那么也就是说由美国金融危机的引发,中国的这场危机会发生,如果没有美国的金融危机的引发,这场危机实际上也会发生。

  中国现在正在出现的问题,或者说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的这场危机,是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当中逐步的孕育和积累起来的,那么孕育和积累这样一种危机的基本背景我个人的看法就是从生活必需品的时候转向耐用品时代。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生活的变化尤其是经济生活的变化,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当时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当时如夫妻两个人一个人的工资是四、五十块钱,两个人加在一起百十块钱,那时候凭本不凭本、凭票不凭票,所以那时候可以说我们就是生活再一个典型的柴米油盐的时代或者是生活必需品的时代。

  但是从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这种情况开始变化,先是冰箱、彩电、洗衣机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进入市民的家庭,到了九十年代中期由于房贷,住房成为消费内容,进入21世纪之后,汽车开始进入市民家庭。那么这样我们可以看,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我们就开始逐步由柴米油盐的时代走向房子汽车的时代,由生活必需品的时代开始走向耐用消费品的时代。

  但是这个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被人们忽略了,什么问题呢?就是一个社会要真正能够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个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应当说从生产上进入的话比较容易,把大量的房子、汽车家用电器生产出来,但是一个社会要大量的消费耐用消费品,大量消费房子、汽车、家用电器非常不容易。所以这个时候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处的一种尴尬境地什么呢?这种境地可以说就是比较门里和比较门外,生产已经进来,但是消费者始终进不来,结果可想而知,就是前一脚已经迈进去,后一脚还一直拖在后面的时候,这个生产过剩的问题就已经开始不断积累,孕育和积累。

  中国的几次生产过剩危机

  这种孕育和积累一直到了什么时候开始突出?1997年、1998年。

  97年、98年那时候出现了一个说法,叫内需不足,市场疲软,这个词。然后朱镕基同志当总理刺激内需也是在这个时候,所以现在回过头去,我觉得我们不妨说97、98年就中国第一次非常轻微的生产过剩危机。但是由于那场危机程度比较轻,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尤其是九十年代中期之后住房体制改革,住房消费的拉动,这场危机就过来了,非常轻微的危机就过来了,这样99年、2000年中国经济开始复苏,01、02、03、04这一段中国的经济发展都非常快。

  但是到了2005年,2005年实际上生产过剩的苗头又出现了,我们翻看2005年前后的报纸就可以看到扩大内需的提法又多了起来,什么意思?就是说2005年实际上再回过头去看就是中国第二次生产过剩危机的苗头。但这只是个苗头晃了一下就过去了,为什么?就是2005年前后中国遇到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世界上整个全球化过程加快,中国也加入全球化的过程,中国加入WTO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国这边生产过剩问题开始复苏,中国加入快速全球化的过程,于是就在市场上碰到了谁呢?就碰到了美国。

  我开玩笑的说,这时候中国和美国在市场当中相遇,就好象孤男碰上寡女,可以说两边干柴烈火,一拍即和,中国是大量的产品消费不出去,美国是要大量消费,但是生产的产品不多,美国和中国遇上之后就由于各自解决了对方的问题,活得非常好。好在什么地方呢?中国这边内需一直没有扩大,但是整个经济保持两位数的增长,2005、06、07、08上半年,经济两位数增长,这时候人们还会记得一件事情就是人民币升值,人民币升值之初很多人担心人民币升值会不会影响出口,但是实践当中可以看到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还是一直旺盛,所以中国这边的日子过得很好。

  美国那边日子过得也相当不错,自己生产的东西越来越少,但是消费大量增加。根据有人估计,美国的低收入阶层就是由于得到中国大量物美价廉的产品,美国的低收入阶层生活水平大约提高5%-10%,当一个社会消费很旺盛的时候物价就容易上升,通货膨胀率就容易上来,但是这个时候美国大量消费,物价不高,通货膨胀率非常低,所以这几年的时间,06、07、08,一直到08上半年日子可以说过得相当不错,所以有人说2005年其实这场危机应该在05年发生,但是就是因为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拖到了今天。

  现在的问题就是孤男寡女当中的一方出了问题,另一方的日子也活不下去了,这就是中国现在正在遭遇的问题,当然这样来说的话,他出了问题,但是我们自己想还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人家出了问题你的日子就过不下去,说明是你自己有问题。

  雪上加霜,一定要分清楚哪个是雪,哪个是霜

  今年"两会"期间有几个政协委员讨论这场金融危机,他们用了一个说法叫"雪上加霜",这个说法非常好,好在什么地方?就是"雪上加霜"让我们明白一定要分清楚哪个是"雪"哪个是"霜",不能看白茫茫一片就认为是雪,美国的金融危机这方面又下了一场霜。所以我想这是对这场危机的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那么如果这样来看中国这个危机,我觉得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其实要看这场危机是由美国的金融危机引起的,但是实际上中国的这场危机和今天引起我们这种危机的引发这种危机的,美国金融危机反倒不太像,和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比较像,就是那时候美国在国际门槛过不去,中国今天也是在国际这个槛过不去,这两个坎儿是同一个坎。

  关于三十年代大萧条,三十年代大萧条是1929年,今天是2009年,正好八十年的时间,八十年时间关于大萧条的研究可以说是汗牛充栋,这方面成果非常多,但是我决三十年代大萧条当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直到今天没有完全说清楚,尤其是这场危机究竟是一场什么样的危机,究竟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这个问题没有完全说清楚。

  为什么没有完全说清楚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直没有人问,在这里不谦虚点说这个问题还是我第一次认真的去问,什么问题?我们不是说三十年代大萧条是生产过剩,我们不是说三十年代大萧条东西卖不出去,但是在八十年的时间里没有人去问一个问题,什么问题?究竟什么东西卖不出去,说过剩究竟是什么东西过剩,说东西卖不出去究竟是什么东西卖不出去,很多人觉得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卖不出去就是卖不出去,不用管什么东西卖不出去,但是我要说什么东西卖不出去更为重要。

  我为什么讲这个问题呢?我们现在一提起大萧条我们脑子里会想东西卖不出去,是生产过剩,我们脑子里很容易跳出一个形象的东西是什么呢?卖不出去的牛奶倒到河里、倒到海里,我们脑子里就很容易跳出这个东西。所以八十年代的卖不出去的牛奶就是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符号,但是我想这个符号和象征是错的,它产生了有害的误导,这个有害的误导是什么?就是阻止了我们进一步去问究竟是什么东西过剩,究竟是什么东西卖不出去。

  真正卖不出去的是耐用消费品

  那么可以说牛奶在三十年代大萧条当中真正卖不出去的不是牛奶,真正卖不出去的是什么?是房子、汽车、摩托车、简易冰箱、洗衣机、电话机、收音机,这些的一些东西。这样的东西卖不出去,这些东西是什么?耐用消费品,所以当时的过剩实际上主要表现为耐用消费品过剩,实质性的问题是耐用消费品过剩,我们强调这点是要看到三十年代大萧条发生的背景,经济背景究竟是什么。

  我讲讲数据,我们可以更有一个直观的认识。1929年大萧条发生的当年,美国汽车的年产量五百万辆,2007年中国汽车的产量是1300万辆,国内市场销售八百万辆。但是我们比美国的大,所以说从汽车的生产能力来说,现在的中国和大萧条的时候的美国差不多。再看房地产,在大萧条发生之前,1925年前后,美国每年新找的房子大约是100万套,但是到1929年每年能够销售五十万套不套,所以可以看到美国是什么样的时代,他也正在进入这个门槛。

  我还可以再讲一个事情,我们可以更形象看到它的特征五。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的时候美国总统是胡佛,胡佛曾经向美国选民做过许诺,你投票给我,我做了美国总统,他说保证让每个公民过上什么日子,就是每个家里锅里都煮了两只鸡,院子里停着两辆车。两只鸡是什么?柴米油盐;两辆车是什么?耐用消费品,处在这样一个时期,但是也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后面那只脚过不来,为什么后面这只脚这么重要?因为一个社会其实要从生产上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把大量房子、汽车、消费品、家用电器生产出来,但是如果一个市场能够形成广大的耐用消费品市场,使得耐用消费品消费进入大众消费阶段非常不容易。

  进入耐用消费品阶段至少需要五大条件

  进入这个阶段至少得需要五个条件。

  第一,城市化得达到一定程度,或者说当一个社会开始进入这个时代的时候得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人口得住到城市中来,如果一个社会大量生产房子、汽车,但是这个社会还是大多数人住在农村,在农村男耕女织,这个很难消费大量耐用消费品。

  第二个条件要有起码的设施,很多耐用消费品使用要有基础设施作为条件,比如说汽车不能在田里跑,在马路上跑,汽车下乡也好,农用车也好,我们就看到农村的道路特别是农田的道路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第三个条件得有一个金融制度,得有一个金融条件,什么?就是消费信用制度,为什么呢?因为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柴米油盐有一个特点,数量多,价钱低,而且没有弹性,都是必须得吃的,饭不吃饿、肉不吃馋。房子汽车动辄百八十万,成都也好,北京也好,可能动辄一两百万,这种时候耐用消费品数量很少,代价很高,一辈子消费那么一两件就不错了,这时候就看到耐用消费品价格与收入就有矛盾,什么解决这个矛盾呢?就是消费信用制度,可以提供按揭,可以提供分期付款,这样使得你有条件用一生的收入来购买这几件耐用消费品,所以这是第三个条件。

  第四个条件,就是光有这个还不行,还得有一个东西,有一个东西能够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能够未来有一个预期。这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社会能够真正进入耐用消费品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

  第五个条件,就是一个社会到了这个时候贫富差距还不能太大,如果贫富差距太大会怎么样?贫富差距太大,除了富人就是穷人,除了穷人就是富人。当社会已经开始大量生产房子汽车,但是只有少数富人能够消费的时候,一个广大的耐用消费品市场是没有办法形成的。所以一个社会要真正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就需要这五个条件都不好,美国当时城市化一半,基础设施很差,社会保障当时几乎没有,贫富差距非常悬殊,所以过不了这个坎,后边这只脚是始终进不来,于是形成了三十年代的大萧条。

  我们正和80年前的美国过同一个坎

  我们中国今天的情况也类似,我们已经到这样的一个阶段,房子、汽车、家用电器已经大量生产出来了,但是我们这五个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不好,有的还不如美国的城市化,他当时已经是50%,我们八十年代30%不到,现在估计不到35%.所以看到我们现在所过的实际上是一个和三十年代大萧条,八十年前的时候美国正过的是一个坎,我们今天正在遭遇的问题正在经历的危机和它当时非常相似。这样的情况下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是什么呢?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经济危机,必须要调整社会变革,然后通过社会变革的道路拓展这个市场,我觉得这是给我们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看三十年代大萧条怎么来的,我们都知道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新政人们更多的是看到他实行政府干预经济的一面,但是实际上对美国发展影响更为深远的是第二阶段实行社会变革,通过社会救济以及调整劳资关系,真正实现社会当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或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斯福是一个新的社会支撑一个经济时代。

  大萧条之前美国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就是《巴尔扎克》等作品中看到的社会,就是人吃人,血汗工厂的社会,三十年代大萧条表明什么?表明这样一个社会转不下去,转不下去那样的一个制度和社会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可以把大量的房子、汽车转出来,可以把这个房子、汽车、家用电器转得越来越好,性能转得越来越高,所有这些问题都能解决,但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是什么呢?这些东西生产出来以后没有人买,没有是,所以是一点办法没有。东西生产出来卖不出去,比生产不出来还难受,为什么呢?你生产不出来其实比较好办,你招商引资就出来了,但是你大量生产出来了人家不买你有什么办法,你拿枪毙了他也没用,所以这个时候解决市场的问题比解决生产的问题还要难。罗斯福通过社会的变革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场变革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我想和我们今天的会的主题同样有关系,就是社会学当中讲的市场的地理扩张和社会扩张。

  应对这场危机,需要一种社会的变革

  市场的地理扩张,更多的是指它向外一个扩张的过程,比如说开拓海外市场,大量的出口,这都是这个市场的地理扩张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容易被人们所了解,人们也更多的是把眼光集中到这个上面。

  实际上这个市场还有一个社会扩张的问题,这个社会扩张它主要是通过优化社会当中的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当中的利益结构来实现的,它通过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一种合理的利益结构,使得这个社会能够增强产品的消费能力,这是社会扩张。

  所以罗斯福新政,包括美国走出三十年代大萧条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什么地方,就是通过社会的变革实现利益关系的调整,它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从而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这个更具体的说它是通过调整劳资关系,然后解决了劳动者收入问题,最后形成了中产阶层,中产阶层是什么?就是耐用消费品市场,然后它不但收入提高了一大截,再一个社会保障,这样才使得这个社会一个广泛的耐用消费品是开始形成,是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了耐用消费品社会扩张的问题。

  但是我们今天中国面临的是同样的事情,我们今天经历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美国金融危机的对我们的影响,我们不能把今天遭遇的问题是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偶然性的事件,甚至不能简单看成几年就可以过去插曲,这次危机对我们提出一个根本的挑战,我们现在究竟是什么东西遇到了问题,什么地方遇到了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调整社会当中的利益关系,优化社会结构,创造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种种经济和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条件,我觉得是我们应对这场危机最重要的事情,而不是简单的几项的财政的或者是经济的增长,它需要一种社会的变革。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冉云飞:互联网时代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危机

  在一个没有良好制度加以保障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与危害?只要我们稍具常识,便不难想像。因为互不信任,不只是增加交往成本,有极大的经济损失,更影响人的生活质量与尊严。真相成了中国社会的稀缺资源,正义在中国社会成为罕有之物,这是连傻子都非常担忧的事。由于各级政府撒谎成性,傲慢冷漠,刚愎自用,积习难改,任何官员执政的第一理念,就是掩盖真相,就是做一个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灭火队员。但这样造成的恶果是,民众对政府的极度不信任,使得政令和法规成为空文,增加了执政成本,形成官民互不信任的恶性循环,更对一个社会产生灾难性的危机。

  由于全球经济危机,中国外向型经济所占比重较高,受影响较大,因此力主开发国内需求,激起民众的消费热情。政府单喊口号,说我们有信心度过难关,民众却只见制度黑暗,腐败依然,所有刺激经济的举措造福的仍只是少数权贵,有许多民众甚至连残羹冷炙都无缘分到。由于社会保障系统不健全,加之对政府惠民举措不抱信心,民众只有捂紧本已干瘪的钱袋,勒紧裤腰带过苦日子。前不久有条财经消息,说的是河北、内蒙、陕西等省地方政府的债券上市,出现令人惊异的零成交量的情形。学者们都说此种债券因利率低、流动性差而乏人问津,我认为这当然不无道理。但我认为更深的原因在于,政府的公信力因他们几十年的撒谎已严重透支,要想民众像五十年代那样信任政府而不计收益地买地方政府的债券,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实政府六十年来遮掩真相,让正义缺失,实在是由来已久,但为什么现在的民众感觉越来越明显呢?那是因为拜互联网之赐,使得这些不正义的行径、遮掩真相的蠢举,为更多的民众所知晓,使民众无论从现实处境还是从心理上都感觉到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不正义的国家里。比如邓玉娇案、胡斌案,要是在传统传媒能控制信息传播的时代,那只不过是在很少范围内传播的事情,虽然会有一些小的波浪,不会引起太多的人关注。不仅因为传播速度、渠道、手段有限,影响所及范围相对狭窄,更因为关注异地案子发生的诸种成本比较高,从而使普通人对另外一位普通人的生死或者受辱,并无特别的关心。

  但现在不同了,大家关注胡斌案、邓玉娇案等案件的成本相对较低了,上网、发短信,通过(微)博客或者BBS等方式,使得事件迅速传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信息拦截、遮掩、混淆、暧昧,希图蒙混过关,特别容易引起网民的愤怒,由于互联网的聚合作用,形成一股不可小视的民意力量。由于正义缺失、公正稀有,在阶层对立、社会分化越来越明显的今天,整个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一系列轮番的撕裂,诚如孙立平教授所讲整个社会存在着溃败的危险。胡斌案不公不只是杭州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邓玉娇案的搪塞,不只是巴东县政府的公信力减弱,这一切都会因公众透露的信息和质疑,与官方的遮掩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使民众对比各地政府和中央政府无一不如此。换言之,任何一级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以及他们公信力的丧失,最终因互联网的快速传播和各地民众的普遍知晓而形成叠加效应,形成民众对政府出现严重的不信任。

  如果说民众因为愚民宣传,以前还把相信政府当作他的义务的话,现在许多人开始知道政府是拿来质疑、批评,并不是拿来相信的了。也就是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有一个渐进的过程,现在政府的公信力已经严重透支,以为像五十年前一样被愚弄得让民众做什么,民众都会毫不思考地选择去认同,那就大错特错。这种不认同不只是出现在政治领域,还出现在经济领域。为什么在世界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之下,温家宝多次向媒体强调,民众要有信心,政府也很有信心度过经济危机这一关呢?我们应该懂得一些基本常识,即有些事在一个法治不彰、公义不显的社会被时常提及,那么这些事往往就是症结所在。因为想在不作民主自由之制度变革的情形下,维持社会的运转,必须多以训诫的形式来维持民众对他们的信任。但这种训诫搞了六十年,欺骗的成份甚重,其公信力危机已然彰显无遗,且成不可阻遏的加速颓败之势,中国社会的前景令有识之士深感不安。

  2009年5月22—23日于成都

  来源:《纵览中国》

林明理:看中国教育如何把孩子“教愚”

  混迹教师队伍二十余年,什么事情最让人心痛?是看到一代代学生被中国教育"教愚"——教得愚笨、愚钝、愚蠢,却无能为力。

  中国教育的一大功效是,尽量把所有的学生教化成一个脑袋。现代教育是该培养、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创新能力,还是泯灭个性、扼杀创新?正确答案无疑该是前者。但是中国的教育却长期反其道而行之。这一教化结果大多时候是通过中国式的考试来实现的。中国式考试的分数又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最主要方式。且不说那越来越"严格""科学"的所谓"标准化试题"无处不在,就是本最应该让学生创造发挥的"问答题"、"论述题",那一条条按"评分标准"中的"答案要点"给分的评价方式,就让绝大多数学生不得不在答题时先要揣摩好命题者的心思。就是最能体现学生个性特色的写作,也高悬着"主题""思想""意义"必须"积极"而不能"落后"、必须"歌颂"而不能"批评"、必须"光明"而不能"阴暗"等等紧箍咒。当然,中国学生的学业评定里也有品德操行、身体素质、爱好特长、社会实践等等评价内容,但在以分数论英雄的中国式高考、中考面前,它们统统退居其次。

  这一考试、评价方式延祸至平时的教学,那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必须以教材教参说过的或习题集后面告诉的"参考答案"为标准:"思想一致,共同努力"用成语来表示只能填"同心协力"而不能是"齐心协力","刻画描摹得非常逼真"只能填"惟妙惟肖"而不能是"栩栩如生"(邹静之《女儿的作业》)。一个小学生的作文写了他家的一盆花,被老师打了低分,老师的批语是没能写出"花的精神",比如蓬勃向上、努力绽放什么的。一个中学生在期末考试作文中揭露了他所在的乡镇烟草部门收购烟叶中风气恶劣、鱼肉乡里的事实,以一个老汉的不幸遭遇和无奈感叹表现了"低调"的主题,也被打了低分,老师批语是:"此类题材的作文写作时要慎重"(K12网"韩军在线")……此类恶迹可谓罄竹难书,各界人士也多早有揭示,为不多占本文篇幅,暂先打住。

  中国教育的第二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真正的"学习"有效隔离。真正的学习是学生融入全身心的体验与感受之后收获新知识,是需要培养学生的怀疑、探究精神的,大多数时候是自觉主动、积极参与的,从本质上讲是充满乐趣的。但中国的教育同样长期反其道而行。举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罢。我的一个同事向我讲过,就在他儿子的学校,一个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小学自然课老师,上课常常带学生亲自动手捉虫子、摘树叶、弄花草、玩泥巴,鼓捣试管做实验,教室也总是被搞得"乱七八糟",学生们不亦乐乎,但期末考试成绩却远不如那些从不带学生做实验,只是要学生老老实实坐在教室里背背书中答案的"老教师"教的班级。结果那新老师挨了领导批评,因教室常常被"搞得乱七八糟"还受了班主任的责怪。新老师满腹委屈而又无可奈何,最后也只得向"先进经验"看齐了。类似的例子可以说到处都有、举不胜举。中国教育的最大目的就是为了学生能考出好分数,只要能得到好分数,所有能用上的方法手段都可以用,而更该被注重的学习过程、身心体验、乐趣享受则可以最大程度地被省略——这在很多地方被自诩为"教学效率",在众多的批评者笔下被称为"题海战术"、"机械灌输",在苏北等一些地方则被形象地称作"死揪"。中国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图书馆、资料库,他们不会,或从来就不屑于查原始资料——当然很多地方也没有真正的图书馆、资料室,很多时候他们也看不到真实的原始的资料——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在教科书与习题集里有明确的不可置疑的答案。

  人类社会有无不容置疑的绝对真理?有,它就在中国大中小学生的政治课教材里。教育最应该培养的是学生的怀疑、探究精神,培养学生的思考、比较、辨别的能力。但是中国教育要做的恰恰相反,它就是要掐灭学生的怀疑精神、探究勇气,就是要学生相信教材与教参的绝对正确,特别是相信政治教条的绝对正确——因为按那上面说的去回答就可以得高分,否则就生死难卜,就是拿自己的前途命运当儿戏。即便拿那些教条与现实稍一比照,你就可以看出其中的悖谬、虚伪、荒诞,但你不能怀疑、不敢怀疑,更不许质疑,特别是在考试的时候。这话题一扯开来又会犯忌,也暂打住。

  这样的"学习",当然就是痛苦而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乐趣可言的。于是中国学生的厌学比例绝对世界第一,中国的"差生"无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也绝对世界第一。记得中青报前几年有一则报道说,按每个班级10来个到三分之一比例计算,中国学校所谓的"差生"数应该在四五千万。这则报道因触痛某些人神经,遭到批评并封杀。

  中国教育的上述两大功效是很多有识之士包括很多教育界同仁早就揭露并抨击的。其实,在更为重要的健康生活理念生活方式之培育,在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之培养,在人类文明之传承等等方面,中国教育的"教愚"功效更加"显著",却又常常为更多的人所忽视——

  中国教育的第三大功效是,将学生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有效隔离。现代教育应不应该引导受教育者养成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答案无疑也是肯定的。但中国学生书包重作业多、起得早睡得晚,睡眠时间不足,活动锻炼太少,举世罕见。由于那一种"学习"方式直接影响学生的生活方式,由于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在中国教育里从来就不曾真正占有位置——口号倒是喊过,中国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关节硬、肌肉软、动作笨、意志弱,豆芽菜、小胖墩、眼镜架随处可见。近几年,笔者每次参加各种听课、各类监考,总要注意看看一个教室里戴眼镜的有多少,结果遗憾地发现,还没有哪个教室里能让我看到戴眼镜的学生少于三分之一的,很多甚至超过一半,有多少戴隐形眼镜的更是无从知晓。中国人的营养水平在不断提高,中国学生的体质却在下降,中国教育功不可没。

  中国教育的第四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现实社会成功隔离。现代教育应该引导学生直面现实还是回避现实?答案无疑也应该是前者。但中国教育却极力要将现实社会隔离在校园与书本之外。校园"封闭式管理"是很多学校招生时常见的的广告语,就是最该向社会开放的大学,就如最高学府北大,也渐渐地要趋向"封闭管理"了。这固然也有安全、秩序方面的考虑,但北大那样的最高学府也如此"封闭"难道仅仅是为了"安全"、"秩序"?过度封闭之后,我们培养的学生将来怎么面对真实的外部世界?似乎无人顾及。更何况,在很多寄宿制学校,周一到周五的时间里,学生们出不得校门,看不到电视,上不了网络。而即便是开放了电视和网络的学校,学生们看到的也只是有关方面允许他们知道的东西:他们只能看到经济在"飞速发展""一日千里",而看不到环境在不断恶化、资源被浪费枯竭、贫富悬殊远超国际公认警戒线、社会矛盾在对立激化;他们只能看到"公仆"们如何地勤政爱民,而看不到无孔不入的公权力腐败;他们只能看到地震灾民如何"过上了幸福生活"、如何"感恩""奋进",却看不到救灾款物被无耻地贪污挪用、连豆腐渣校舍之下死难孩子的名字都不许关注……从中国各级各类学校毕业出来后,有几个人能不为校园内外、课堂内外、书本内外的世界差别如此之大而感慨、吃惊乃至茫然无措、无所适从?

  中国教育的第五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真实历史有效隔离。现代教育是否应该引导学生尽可能直面自己国家与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全面、真实的历史?答案无疑也应该是肯定的。但中国教育特别是文史哲教材与文史哲教育要做的是,尽量只让学生学一点割裂的片面的历史,并让学生相信这就是历史的真实与全部。在这样的历史教育之下,学生们知道的只是某些主义与理论的正确、某些历史人物的伟大、某些历史的光荣,而不知道真实历史中的曲折、阴暗与丑恶。学生们不知道九十年前、五十年前的真实历史,也不知道二十年前、十年前的真实历史,加上很多学生已被成功教化成一个脑袋,不会质疑不会辨别,除培养了某些人所需要的"自豪感",也就再不会去认真全面思考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了。在美国学生可以自由探讨诸如"二战时美国应不应该向日本投原子弹"等问题时,中国学生却只能也只许背诵教科书告诉你的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意义"。笔者这样年龄的一代人,当年那"背政治"、"背历史"的"学习"经历,更是一场乏味透顶、刻骨铭心的记忆。

  中国教育的第六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真实的外部世界成功隔离。面对丰富多元的外部世界,面对人类先进文明,面对滚滚时代大潮,现代教育是该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广阔眼光、自信气度、包容胸怀,还是封闭学生的视野与心胸?答案无疑也应该是前者。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题词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但中国教育要做的是,尽量让学生只了解到某些人准许了解的外部世界。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学生们知道的只有那政治的"丑陋"、民主的"虚伪"、政党的"恶斗"、人情的"冷漠",而看不到那种政治体制之下公权力受到有效制约之后的廉洁、勤勉、公开、高效,以及普通民众的博爱温情及享受到充分社会保障之后的优雅生活;学生们只知道西方社会对中国充满敌意、时刻存心颠覆,而看不到正是这其中很多人,包括很多国家的政党与政府对我们的友好支持及善意批评帮助;学生们听到的只有"坚决抵制""筑牢防线"的教诲,而不知道怎么样"放眼世界"、勇敢"拿来"、"兼收并蓄";学生们只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最伟大,而不知道同样伟大的哈耶克、哈维尔、索尔仁尼琴……中国教育要学生们所了解的外部世界,用笔者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从中学生的"正确""世界"观说到杨师群案》中的话来概括,那就是:"国外比较乱套","风景这边独好"(赵本山小品台词)。凡涉美国(更多时候还有日本),必是敌意;凡涉西方,必要警惕——所以要"含泪劝告"地震灾民即使孩子死于豆腐渣校舍且申告无门也"千万别被西方反华势力利用";凡是我们自己,即便是脓包肿块,也定然鲜艳美丽——"纵做鬼,也幸福"。"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而如果赞扬一下西方,便有"汉奸"嫌疑;批评一下自己,那很可能就是"反革命""反华势力"。"含泪"余秋雨与"鬼词"王兆山,可算是中国教育锻造出的那根牢固的"全面而正确"的脑筋的杰出代表(除去谄媚邀宠因素)!

  中国某些人士面对外部世界敏感脆弱,动则抵制,动则排外,动则声讨(看看武汉大学樱花下拍和服照片的母女的遭遇),动则声称自己要代表中国对西方社会表达"中国不高兴",我们某些人更为本·拉登高喊痛快,为萨达姆助威加油,为金XX惺惺相惜,我们很多人出国之后会为外部世界怎么与我们所知道的反差这么大而吃惊,很多人也缺乏强大、自信、平等、包容的健康心理素质,中国教育同样功不可没。

  最近一次为自己的学生而心痛,发生在笔者教学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那篇著名的演讲辞《我有一个梦想》的课堂上。教学时,为拓展学生阅读,我印发了自己在奥巴马当选与上任之时分别写就的两篇文章:《奥巴马当选总统与农民工办暂住证》、《美国人为奥巴马的欢呼,拷问中国人荣辱观》。此两文曾在多个著名网站被编辑推荐至首页,并引发网友大量的热评与转帖。我的学生看了,当然很多也神情凝重。一个学生说:"老师,我一直生活在虚幻的自豪感中,意识不到我们国家还存在这么多难堪的问题。"但是,也有个别学生不满道:"老师,你怎么两篇文章都只说美国好,而不说自己的国家好?你是否不够爱国?"——说美国好时必得说自己国家好,或者只能说自己好而不能说美国好,最好只说美国"坏",否则便不够"爱国",这不正是XX部门教化出的思维方式?当我问同学们是否意识到我们眼下的户口制度的弊端时,好几个学生说,这有什么呀,我们国情不同嘛——要知道我的学生属农村户口或父辈祖辈是农民的超过一半,他们中很多人在小学与初中义务教育阶段,也花过几万几万的捐资择校费,他们与他们的祖辈父辈很多人享受不到本来早就该享有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多么令人"感动"却令人无法不心酸的"顾全大局"的"国情"观啊。

  另一个学生提的问题则差点雷倒了我。这位可爱的学生替美国白人担心道:"老师,现在黑人奥巴马当总统了,会不会报复美国白人啊?"——但我却笑不出来。我们的学生从小到大,视野所及,见过了太多的周围社会真实与宫廷影视故事:最高统治者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是可以一言九鼎、随心所欲的,报复一下"历史仇恨",那是家常便饭。岂止最高领导人?现实中一个县官乡官乃至小小的村官都拥有这种权力。并且,我们的学生还被灌输了过多的历史"耻辱"与"仇恨",灌输了大量的"以牙还牙"、"血债要用血来还"的暴力"革命史观",灌输了太多的"中国不高兴"、抵制XXX、报复XXX的"爱国激情"。然而他们无从知道,更有人不愿他们知道,外部世界的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特别是那最强大的美国,那总统权力是怎么来的,是要受到哪些制约、监督的。他们不知道甘地、马丁·路德·金、曼德拉的"非暴力"抵抗等和平包容精神的深远影响,也不知道此次美国大选有很多白人投了奥巴马的支持票,更难以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白人会投一个黑人候选人的票……

  中国教育的第七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独立选择能力成功隔离。现代教育该培养学生的独立选择能力还是养成其盲从习惯?答案无疑也该是前者。但由于上面论及的诸多原因,中国学生很多已经只会盲从,而不会也不敢独立选择。不但中考高考志愿需要家长出马填了才放心,就是工作也要靠家长才能找下。对于国家民族的前途,对于子孙后代的福祉,更是被要求必须相信某一部分人为你作的"正确"选择,必须相信某一部分人设计的道路"绝不会"错。你只要埋头苦干、踏实勤干就行,别的就不用你操心,更不用质疑了,有人为你们把握"正确方向"呢。

  中国教育的第八大功效是,将学生与真善美成功隔离,并坦然接纳假丑恶,再逐渐学会欣赏、运用假丑恶。

  中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评估"的作假现丑、毕业生就业率公然掺水,并明令师生配合造假,几乎尽人皆知,备受诟病。这被网络舆论讥讽为"洲际导弹"(周X捣蛋)。中国各大学的出卖文凭、老师与学生的论文造假、学校当局向权力与财富低头献媚等等丑恶,也早已成燎原之势。难以想象这样的大学环境会给学生真善美品质的养成产生什么积极的影响,难以想像这样的酱缸里出来的学生还有多少会真心相信真善美。其实岂止大学是这样?我们的学生从小学开始,就要开始接受假大空的一套:一年级就要加入六七岁小孩根本难以理解其性质与"意义"的XX队,常常被教导要注意"领导来检查"、"外宾来参观"了必须打扫好卫生、"配合好检查",常常要被教育见到什么人要说什么话,某些地方更有"必须配合好小康社会调查"、"做好家长的廉洁监督"、组织女生"为领导陪舞"之类的荒唐任务……

  我们的学生见惯了父母身份地位不同、城乡户口等级不一给自己或他人的带来的直接影响,见惯了一笔笔从父母口袋掏出为自己买到学习"资格"的"捐资助学费",见惯了课本上一套、现实中又有一套,见惯了某些学校、某些老师对权势与财富的低头哈腰,见惯了某些教育官僚与学校当局公然的弄虚作假……很难想象这样的成长环境能对培养学生的坚守真善美、鄙弃假丑恶的品质起到什么积极作用!

  我们的一些学生终于学会了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说着一套做着一套、作文中一套现实中一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学会了像湖南的王佳俊一般毫无羞心愧色地把同窗同学的头踩在脚下往上爬,学会了把老师讲课内容向XX部门密报,学会了拿一个假的就业证明换到自己的毕业证书,学会了当众慷慨激昂喊口号背后抿嘴偷着笑,学会了傲视底层傲视贫弱……中国教育功不可没。

  固然,中国教育也教给学生一些基本的文化与自然知识,但是,在更为重要的学习能力之培养、独立个性之塑造、健康品质之培育、人类文明之传承等等方面,它却是:喊着"以人为本"的动听口号,做的却是处心积虑要把你教化成容易并甘愿被某些人掌控的机器;公开倡导的是"素质教育",心照不宣我行我素的是"应试教育";公开宣扬的是"与国际接轨",愈演愈烈的是除了各种收费远远超出国际之"轨",实际上在与国际先进文明潮流背道而驰……

  固然,中国教育教出来的学生也仍有很多人个性本色还在、良知犹存,也有韩寒这样的特立独行、快乐阳光的80后、90后,这要得益于时代的开放、信息技术的极大进步——按大律师张思之老先生的说法,"网络是上帝赐给中国人民的最好礼物","互联网万岁"。时下的中国,再也没有谁有能力像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那样,把全民成功教化成听由一个脑袋指挥,到处赞颂、山呼"万岁"(笔者七十年代读小学第一册的第一课,就是一幅画像,下面是一行黑体大字"毛主席万岁"),即便饿殍遍地、一片混乱,也要高唱"幸福天堂"、"形势大好"了。中国教育曾经在那样的时代取得过那样"辉煌的业绩"——当然这也不止是中国教育的功劳,但那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然,这同时也要多亏了一些仍然坚守教育者良知与理性的老师与学校领导的努力。著名者,有倡导"教育应培养学生的精神底子"的北大的钱理群,反对"伪圣化"、倡导并践行真实、自由、个性等"新语文教育"理念的清华附中的韩军,公开宣示"不跪着教书"的南京师大附中的王栋生(笔名"吴非")等等名师名家,默默耕耘并坚守着的当更有无数。固然,中国教育也在不断改革,很多教育界同仁也在努力打破身上的枷锁,力图创新走出新路,但严酷的升学率紧箍咒与思想紧箍咒之下,很多时候只能做做"技术改良",而难以有根本性的"理念突破"、"特立独行",很多时候只能戴着镣铐费劲跳出一些"优美的舞姿",却难以有挣脱思想钳制、摆脱手铐脚镣的条件与勇气,很多时候只有"小聪明",缺乏"大智慧"。

  闵良臣先生在《拿什么证明我们坚持过真理》文中提出:"教育,只有教育,只有让更多的人认识真理,一个社会才会把坚持真理看作理所当然。"固然有道理,但是如果中国的教育不做根本改革,这种教育也只能是又一个愚弄人的手段。

  很难想象,中国的高考中考以分数论英雄的体制不改,中国的教育改革能走出什么真正有意义的新路。而这一切问题,又绝不是考试制度的改革本身所能解决的。简单点说罢,中国的高考中考招生能否抛弃以分数论英雄,学习借鉴教育发达国家相对比较科学与成熟的那种包括学生品德操行、身体素质、爱好特长、社会实践等等内容的综合考核录取的方式?能否学习他们的各大学有权独立招生的形式?以目前的公权力腐败无孔不入、大学向权力与财富竞相献媚、学校当局几成权力附庸、大学已成各种丑恶混杂的酱缸的不堪情势,这样单方面的改革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当一目了然。中国教育落后的另一主要原因是投入严重不足,人均教育经费不及非洲的战乱国家乌干达,有限的经费还被人为的极不合理的集中在几个"重点学校",造成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与教育的极端不平等。但在目前公权力几乎完全黑箱操作,公车、公游、公吃每年浪费上万亿,民众根本无法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势下,何来有效手段要求大量增加教育投入、实现教育公平?中国教育还受着某些人以漂亮动听口号为掩盖、实则出于维护自己垄断特权利益的一己之私而进行的严密掌控,不打破这种掌控,又如何真正施行"人的教育"?所以,中国教育"教愚"人,从根本上讲,是当前这个中国特色的体制创造出的"伟大功绩"。

  这也是我,一个中学语文教师这么热心热衷于写时政类博客的主要原因。很多同事朋友,包括一些网友,还有我的家人也一样,常常问我,你一个中学教师,为什么那么热衷写时政评论?把这番精力放在写写教育教学论文上,参加什么评比拿个什么奖,还能为自己也为学校争点光,也能从学校拿到几百块奖金。但是,对我来说,我觉得,没有那必要的政治体制变革为条件,中国教育就作不了真正有意义的改革,那"教愚"人的本质就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而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子孙后代,仍然还得继续承受这种教育的"折腾","被中国教育逼疯了"的也就不止是安徽的那位今年正读高三的章锐(《南方周末》2009-02-04)——垄断利益者们自己也不愿意孩子受这种折腾,所以稍有权势者便马上送子女出国接受"资本主义"教育了。那么,我就是写再多的教育教学论文,都没什么真正的意义——很多同行的很多颇有见地的教育教学论文得了奖后,也就马上被束之高阁了。我没有当年鲁迅先生弃医从文般的勇气与能力去弃"教"从文,也就只有在业余时间在网络上跟在名博名家后面摇摇旗呐个喊罢。当然,如果能有一个地方能让你放手实行真正的人的教育,那么,我愿意与同道同好们一起去尽一点绵薄之力,而只拿最低的工资!

  最后说明,本文所指的中国教育,专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教育。

  温州 林明理

草虾:邓玉娇不能代表中国吗?

  2009春夏之交的野三关风波,是由西部开发的大气候和巴东县的小气候决定的,迟早要来的。巴东警官在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说辞,以及所谓"5.10"案情通报,让我感觉他们试图垄断案件的话语权、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否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自卫反击权,从而掩盖这个案件的真实背景。但是从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野三关派出所所长的发言可以看到,恩施州和野三关镇,这两级的舆论是同情邓玉娇的,但是夹在中间的巴东县却是相反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案件的政治责任落在巴东县的党委和政府,他们怎么敢让自己境内的草民邓玉娇成为如火如荼的公民抗暴运动的偶像呢?一切为了和谐,一切为了稳定。

  [1,案件的性质,忧郁症还是腐败症?]

  所以他们羁押邓玉娇于精神病院,追查她的忧郁症和作案工具的来源。其实这个案子当中真正的作案工具,应该是邓贵大手中的钱、邓贵大手中的权。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干部,一个44岁正需要供养孩子上大学的父亲,怎么会有那么多余的人民币去打人民的脸呢?这么多钱从何而来?邓贵大是第一回吗?是第一个吗?野三关的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相当于北京的商务部长薄熙来,是当地公款消费的衣食父母,哪家宾馆饭店敢于得罪他?这把刀的来源并不重要,她既可以是娱乐包房里准备给顾客削水果的,也可以是邓玉娇早就带着防身的,并不奇怪。忧郁症在青春期少女当中是常见的,一个怀着美好的人生憧憬和爱情梦幻的少女,被迫谋生在污泥坑,总要战战兢兢的思考如何出污泥而不染,能不忧郁吗?

  我们知道,忧郁症是精神病之一,多发于女性,我的母亲曾经被单位领导迫害、我的表姐曾经因为遭受恐吓,得了忧郁症住入精神病院,特征是神神叨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反抗能力。中国的司法惯例,如果与精神病人性交,以强奸论处(我有一位亲戚因此判刑五年)。那么,帮助强奸精神病人呢?组织容留精神病人卖淫呢?

  邓玉娇那样一个少女,天性当中根本没有杀人的念头,虽然出于正当防卫,但毕竟是杀人了,这与她的善良的天性相矛盾,所以她会惊恐不已,甚至精神崩溃。对她应该的保护方式,是由家人陪伴,同时让她知道社会舆论肯定她的防卫正当性,以及举行宗教仪式超度她刀下的亡魂,才能了结事态。但是巴东警方的做法,是要把邓玉娇推向彻底的精神崩溃。

  忧郁的不仅是邓玉娇,我们也都忧郁啊,否则不会泡网写帖。温家宝也很忧郁嘛,否则不会动则流泪。胡锦涛也很忧郁嘛,否则不会眼脸阴沉。林黛玉忧郁,所以葬花;屈原忧郁,所以离骚。忧郁症的特征是任凭折磨绝不反抗,绝不会狂躁杀人。杨佳也很忧郁啊,但是杀警了,所以警方的说法是杨佳患有双重人格。

  邓玉娇拒绝强暴而杀人,是忧郁症。如果不拒绝呢,为了获得打在自己脸上的人民币而接受强暴,不也是忧郁症吗?总之,作为人民是逃不掉的99%的忧郁症。如果能用人民币打人民的脸,如果用宝马飙车,才能想显得不忧郁,是不是啊?以前我们说"烦着呢""郁闷着呢",以后统统改口说"忧郁着呢"。富人忧郁了,可以洗脚、可以飙车、可以俯卧撑;穷人忧郁了,只好吃药,只好打酱油、只好躲猫猫。以前说围攻中南海,以后说水浴中南海。以后不说去洗头召妓,说去招商。

  [2,招妓娱乐,能否逼良为娼?]

  巴东警方的说辞,假装他们不懂招妓,其实是有规矩的。娱乐场所的招妓,一定是通过妈咪的(名片通常是某某娱乐城公关经理),客人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小姐和什么级别品种的服务,价格大概多少,妈咪找来小姐,看得满意了,客人与小姐再展开私下洽谈。邓贵大不找妈咪谈,而是随便看到一个女性就要求服务,随便就摁倒在沙发上,这是什么行为呢?黄德智、邓贵小为何不阻止邓贵大的暴行呢?分明是一个轮奸集团。我跟邓贵大一样的44岁,听了录像当中邓玉娇的揪心哭诉"爸爸,他们打我!"——那份挥散不去的惊恐,想起高智晟大哥的女儿挨打,我的想法就是应该三个一起杀掉,这种针对少女的乱伦暴行应该是格杀勿论。

  巴东警方的案情通报当中,是招商办主任的陪客公务,而且没有了那位"邓贵小"先生,这样就把案情歪曲为:邓贵大执行公务,为当地人民招商,去娱乐城也是为人民服务的,邓玉娇的服务态度不好,邓贵大作为普通消费者投诉,邓玉娇的态度更加恶劣;邓玉娇早就患有忧郁症,似乎早就想找机会杀人解闷,于是爆发了。一个正当防卫问题转化为一个服务态度问题,是非曲折完全颠倒。

  问题是,邓玉娇在怎样的情况下拔刀的呢?若不拔刀会有什么后果呢?我记得四年前的高莺莺,也是湖北省的,襄樊市的一个宾馆的女服务生被官员强奸致死,再被抛尸于楼下,警方的结论是这位少女自杀,因为患有忧郁症,毁尸灭迹。她的父亲不服,上访几级,都被当地警方镇压掉了,反而被判诬告罪。邓贵大老师平时想必也是一位好党员好干部,有能力有修养,否则当不到野三关的商务部长,而且平时也讲廉洁的,也讲为人民服务的。但是为什么会拿人民币打人民的脸呢?父亲会对女儿这样吗?老师会对同学这样吗?必定是理智丧失、兽性大发,必定是喝了酒吃了药,看见母猪当貂蝉,何况邓玉娇呢?黄德智、邓贵小能不喝酒吗、能不吃药吗?三条精装大汗,轮奸一个少女致死,然后抛尸,当地官府掩盖……这绝不是杜撰的风险。如果邓玉娇平常没有看见过这里发生的龌龊事情,也不会采取果断措施。

  巴东警方无法抹杀的问题是,修脚刀是修理灰趾甲的,怎么会来修你的脖子呢?或者你的脖子为什么会送到修脚刀下修理呢?

  做人不能太巴东了,是不是?

  现在,这个梦幻城的老板,就像杨佳案中的租车行老板,最有知情权。他也许闭口不谈,也许不会出现在后续的审判当中。但是,他最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最知道邓贵大来这里是第几次、第几个。顺藤摸瓜,端出的腐败窝子是整个野三关镇、整个巴东县、整个恩施州、整个湖北省……为什么不端呢?

  正当防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纸面原则之一,然后几十年来的司法实践当中从来没有兑现,特别是在官民冲突中,例如公民如果遭受暴力杀胎、暴力拆迁都不能反抗,否则要被作为杀人犯、精神病。这样的司法体系,用意就在于让人民逆来顺受,让人民不懂得正当防卫是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免除恐怖的神圣权力。

  [3,邓玉娇代笔一个什么样的中国?]

  一则消息说一个中国小官在新加坡嫖妓被抓,回国后居然又受到中国的警察的处理,说法是:"你是一个中国人,代表着中国的形象,你嫖妓让中国的形象受损了,所以要处罚你。"那么,遍布地球的卖淫的中国女人就没有代表中国吗?代表中国去操,要受处罚,那么代表中国被操,要不要受处罚呢?

  邓玉娇那个土家族,还出产了王昭君、宋祖英、贺龙等等名人。王昭君代表中国被操的,成了民族英雄。宋祖英曾经由海军护卫着来到悉尼滩上,其表演是代表中国的。去年的林妙可的奥运伪唱,据说也是为了代表中国。那么,邓玉娇能不能代表中国呢?我看是可以的。邓贵大能不能代表中国呢?我看也是可以的。

  邓贵大代表着一个龌龊的中国、一个腐败的中国、一个暴虐的中国、一个垂死的中国、一个党和政府的中国。

  邓玉娇代表着一个纯洁的中国、一个反腐的中国、一个抗暴的中国、一个新生的中国、一个人民的中国。

  我们纳税养活的这个我们的党,本来应该是个很好的党。20年前,我们很忧郁,办法是热泪盈眶的跪捧着老邓贵大的脚丫子说"您老84了,您的一生是伟大的,但是您的脚丫子太脏了,满是癣疥,我们帮你修修脚吧!"结果呢?老邓贵大用拖拉机修理我们,以后有了江贵大、胡贵大、温贵大、习贵大……去年有个杨玉骄,因为受到吴贵小的修理,上访无门,愤而不再忧郁,修理掉了六个巴东,结果是被政法委的周贵大及其上海小舅子吴贵大修理掉了。

  看来,我们养活的伟大的党,总有野三关邓贵大之流的脚癣足疥需要修理,就像邓玉娇、杨玉骄这样的修理。但若总是不让我们修脚呢?

  我们只好帮我们的党修脖子。

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羽戈:律师何以成为邓玉娇案的焦点

  邓玉娇案进展至今,渐渐浮现出一些我们似曾相识的轨迹。此前的杨佳案、黄静案所暴露的法律困境,皆在邓玉娇案中不幸重现。

  为什么此案爆发后不久,邓玉娇就被送往精神病院?显然,杀手为病人、疯子,毫无理性可言,应被打入另册。精神病在此扮演了公权力的遮羞布的角色。

  另一方面,如果邓玉娇为精神病,那么她就丧失了聘请、委托律师的权利,而由其监护人代行。通过对其监护人——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的控制,就可以控制邓玉娇的辩护律师的选择和行动。所以,我们看到,张树梅先是委托了来自北京的夏霖、夏楠两位律师,他们随即展开了深入而有效的调查,可没过几天,政府新闻发言人便代张树梅发布声明,宣布解除与两位夏律师的委托关系。

  这与杨佳案多么相似。杨佳案发,其母王静梅即告失踪,据称被关押于精神病院。吊诡的是,一审辩护律师的委托权正来自王静梅的授予。这无疑是司法史上的一大丑闻。

  被剥夺了辩护权的两位夏律师如果还想代理邓玉娇案,只有一条路径可行:会见被羁押的邓玉娇,请求她本人作出意思表示。不过,谁能保证有人不从中作梗?

  回头说另一个问题。邓玉娇案的关键证物,在前两日"离奇被毁",与当年的黄静案一样。试问,如果辩护律师拥有独立的调查取证权,关键证物能否避免"被毁"的命运?

  "调查取证难"一直是困扰中国律师的至大难题。新《律师法》生效以前,律师在侦查阶段连辩护人都不算,更别提调查收集证据。新《律师法》抹灭了侦查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的隔阂,但其第35条规定依然语焉不详:"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最后一款所规范的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权,要落实下来,则需"双重许可"。就邓玉娇案而论,第一,需要保管关键证物的张树梅许可;第二,需要当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第一点还好说。第二点无疑是悬在律师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随时都可能伤及自身。二者不能齐备,即便取出证物,仍可被视为伪证。有哪个律师愿意冒伪证罪的风险来践行这项权利?如此,所谓"自行调查取证",不过是画饼充饥,为新《律师法》涂抹一丝反讽的色彩而已。

  可以说,邓玉娇案是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金石,它折射出了太多的司法病毒。律师能成为其中一大焦点,一面是因为律师制度的不够完善,律师的正当权利被限制于纸上谈兵,无法从冠冕堂皇的法典走向形而下的地面;另一面,可从反向上理解,律师如此被重视,被公权力极力打压,恰恰能证实律师在推动法治与正义的征途之上所发挥的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来源:珠江晚报

冼岩:邓玉娇案的实质是突破了社会心理承受的底线

  随着官方态度的明朗,鹦鹉学舌却自称尊重法律和理性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人标榜冷静、客观、理性,好像理性就是他们家养的一条狗,只会跟着他们跑。说什么"不要干涉独立办案"、"不要被激情掩盖事实"、"回归司法才能求得邓玉娇案的公正"——什么叫做"回归司法"?邓玉娇难道不是一直被"司法"着吗?难道不正是因为司法不公,才激起舆情激愤、积极介入吗?

  这些伪理性主义者不管自称是什么专家,懂多少法律,他们都回答不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除了拔刀反抗,邓玉娇还能怎样?难道只有顺从强暴,才符合所谓法治对公民的期望吗?

  要么顺从,要么反抗而获罪,如果一个社会只让弱者拥有这两种选择,那么这不仅是邓玉娇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整个时代的悲哀,是法律本身在犯罪,在颠覆先于且高于一切法律的人类普遍正义法则。舆论所谓"非理性"的积极介入,就是要挽救这种悲哀,制止这种犯罪。

  当然,巴东公安局并不认为邓玉娇还需要什么其他选择,所以他们毫不迟疑地将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甚至就连"防卫过当"也不予考虑。或许在他们看来,玩了就玩了,奸了就奸了,官人们看得起你,你应该高兴还来不及,怎么还需要"防卫",还需要"反抗"?

  不由得想起了林冲、吴琼花与白毛女,如果他们现在还在,看到这样的事,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或许,只有到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人们才能够真正理解,为什么有一个词叫做"逼上梁山"——那是一种完全没有了指望的绝望,因为它突破了"总要给老百姓留最后一线活路"的最终底线。

  对此,巴东县公安局及一些鹦鹉学舌文人却轻描淡写说"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或许他们的意思是,因为他们经常干这种指鹿为马的勾当,所以才觉得"普通"。实际上,近年来这种"突破底线"的事情确实也并不罕见,但像这样公然诬良为罪,在众目睽睽之下还坚持要突破底线的,却是闻所未闻——这才是民意激荡的理由。

  在巴东案发生后,巴东县公安局的表现似乎不合情理,颇耐人寻味。案件一发生,公安人员似乎就认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马上把邓玉娇控制起来,关到精神病医院;而对于另一种可能"强奸未遂",不但不查不问,而且听任有关证物失效或消失,既不保护,也不取证。这种迅速而坚决地倾向于某一方的立场表现,令旁观者不能不感到奇怪。套用巴东县公安局长的话说:从常理看,公安人员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急着出演这种反派角色?难道他们与邓玉娇有仇,与邓贵大有亲?

  笔者相信,这些公安人员与邓玉娇"无仇",因为后者还不够格——如果有仇,邓玉娇早就在巴东呆不下去了。此案过后,纵然邓玉娇能获无罪释放,一下子惹恼了这么多"大人物",相信她也不敢再在巴东呆下去了——却不妨假设他们与邓贵大"有亲"。按照许多地方的类似情况,不妨如此来推测案情:像洗浴中心这种色情场所,必定是由当地公安人员"罩"着的。

  而邓贵大等人,则是洗浴中心的常客和贵宾。案件发生后,首先赶到现场的,当然是"罩"着洗浴中心的当地派出所。无论是从同镇官员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出发,还是从保护洗浴中心的贵宾、以维护保护者的"职业声誉"这一需要出发,派出所都必然倾向于邓贵大们。派出所进行了最原始的处理后,案件交到县公安局。一方面,县公安局会受到派出所上交的第一手材料或汇报的第一印象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安局领导或者也在洗浴中心入了股,至少接受了进贡,于是他们也顺理成章地站在了洗浴中心及其贵宾一边。

  关键在于,事先谁也没料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不就是一个弱女子,家里几个老农民吗?挥挥手就摆平的事。再硬的刺头,也经不起铁手铐。咱爷们办事,什么时候要讲究这么多呵?他们大概没料到,这个时代有一种东西叫做网络,它可以把无数弱者与草民的声音汇聚起来,形成惊涛骇浪。事情闹大后,初一已经做了,只好接着做十五。不然,利益纠缠下更加不好交代。这应该就是巴东县公安局一开始就采取反派立场,并且死硬到底的原因。

  当然,以上情形还只是一种推测。但这种推测依据的是普遍人性与中国国情,至少比巴东县公安局"故意杀人"的定性要靠谱得多。也因此,要合符正义与民心地处理好巴东一案,除必须以"强奸未遂"作为调查主线外,还可以顺便查查当地警察包庇、入股色情场所的案件。这样一来,或许案情能够较快水落石出。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此案会不会这么查?由谁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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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

刘水:邓玉娇案是民间社会的集体操练

  21日,北京公盟律师夏霖和夏楠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邓玉娇。据律师观察"邓玉娇状态良好,思维敏捷。"邓玉娇向律师明确表示受到了"性侵害",但案发当日穿着的乳罩和内裤交给母亲带回家。警方并未封存这些关键证物,更谈不上检验上面的指纹和遗留物。已经发案10多天,提取内衣上的证据将会十分困难。

  对于巴东县警方明显与法定侦查、收集证物程序不合的奇怪景象,当地检察院、政法委竟然没有发觉。律师会见发现之后,立马赶到检察院、县委反映,警方依然未收回、封存这两件关键证物,人为制造无法弥补的漏洞。可见警方故意不作为的严重程度,甚至先后两次修改通告,都让人觉得此案并不简单。

  现在基本可以判定,邓玉娇被强奸成立,属于正当防卫,并无警方谣传的精神抑郁症。但问题在于,强奸行为需要物证支持,而不单是口头证词。我们认为当地警方人为设置障碍,但也由此给予当地政府玩花样的巨大空间。雄风宾馆老板陈雄在巴东颇有背景。雄风娱乐城属于连锁经营,在东巴县城也有连锁店。我们可以合理猜测,一般开设这类娱乐城都与当地警方有利益关联。再从警方将"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服务"、"按坐"改为"推倒",故意模糊情节严重程度分析,东巴警方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

  东巴警方一错再错,这其中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即上级政府出于"政治高度"需要维护官方面子,和对"正当防卫杀人"引起民间示范效应的本能恐惧。因此,邓玉娇案最终极有可能从简单的刑事案,被掌控所有司法和行政资源的官方出于"社会稳定"需要,而被转化为行政判决,完全抛弃法律不顾。这是我们最为担忧的。邓玉娇案既有可能按照官方逻辑向前演变。假虎案、毒奶案、杨佳案等等,最后都是背离法制被行政权力操纵,给予人们太多的经验和教训。制度设计上的巨大缺陷,让民间无力制衡霸蛮的官权,但也不妨把邓玉娇案当作驯服权力的一次操练。

  我们同样在邓玉娇案观察到民间自发介入者的不成熟。神秘网友"屠夫"吴某,募集网友捐款一万多元后,单独赴巴东县志愿调查邓玉娇案。我们不管他的动机如何,但从呈现给社会公众的事实分析,他一旦接受网友捐助,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公共行为,必须接受网民监督。而事实上,"屠夫"并未完成身份转化,在博客上用粗俗语言破口大骂质疑的网友"草你妈"等。显然他自我授权和册封为网民代表,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和发言权。为了通过民间努力尽快让真相大白,"屠夫"自封为"网民代表"可不计较。事实上在前期,他也有所作为,在医院见到了邓玉娇、为律师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屠夫"显然奉行的是"结果正义,不计手段",这是非常危险的思维,将会销蚀民间的正义性、正当性和个人信誉。短期可能吸引眼球、跟官方周旋,获得部分真相,但最终会被自己所从事的正义事业所打败。如他所言"为网民负责,为邓玉娇父母负责,为律师负责"其实谁都不需要他负责,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就行了。律师让他离开东巴现场是明智的决定。

  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愤怒地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继而失声痛哭。我们没有被他们的新发现惊呆,而是惊讶于他们的情绪化。据称这两位律师是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轰动一时的京城小贩崔英杰刀杀城管案,夏霖即为崔的辩护律师。他俩随后在看守所门口向现场媒体发布的"物证检验"混乱信息,让人不免担忧他们是否具备应对邓案的冷静和智慧。公盟应该再派出两、三个得力刑辩律师加入邓玉娇案。排队捐款的网友有很多。正如网友所说:"要钱,给;要人,给;要掌声,给。"

  地方权力的黑恶超过所有人的想象,当权势者意识到公正审判将带给他们共同利益体的威胁时,他们将会不择手段搅乱视听,枉法判决,压服正义威慑民意,邓案结局恐将与我们期待的"正当防卫"相反。这种黑恶已经丧失人伦底线,据媒体引述邓玉娇母亲的话:按辈份邓贵大是邓玉娇的叔伯辈。他竟然将淫手伸向自己的侄女。法律冷漠、执法者包庇他,但按古有的家族自然法也该惩处他。邓玉娇最后恐遭受权力二次强暴,沦落为无罪的罪人。这将不是每一个满怀正义者期待的结局,却是权力者希望的结果。专制制度本性决定了他们会压服、威慑来自民间的正义反抗,即使法律游戏规则是他们制定的。律师准备好了吗?网民准备好了吗?

  一座偏远小镇、一位弱势女子、三个小官员和一件抗暴杀人案,居然集合起所有不同观点和立场的知识群体和民间社会,发出了同一个声音,近年罕见。在于邓玉娇不仅是一个受害者,还是一个勇敢无畏的反抗者。它证明民间蕴藏的正义和良知、对流氓化官员和执法者的痛恨、对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急切期待。邓案无意间再次提供给我们观察中国社会生态的机会——官方、民间、志愿者、网民、律师、媒体和知识群体,尽管这种机会不是我们所期待的。但是既然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降临了,那就站在民间立场、拿出民间力量和智慧见证它、支援它,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和成长。捍卫权利和正义,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在一个专制社会不可能生长成熟的公民社会,那就用公民权利不断瓦解专制大厦。一些个体给中国妇联打电话发邮件和公开信,妇联"屈从"民意发表声明表明姿态,尽管是不到一百字的空洞短文,但也见证了民间的力量。

  "如果邓玉娇被判有罪,那我们都是罪人,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国家。"无力感充斥着每个关注者的心胸,我们不是对自己无信心,而是对政府没有信心、对法制没有信心。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注定是中国人的宿命,但黑夜终会破晓。也许有一天,我们、我们的后代会被我们今天的悲壮所感动。

  不管官权多么强势蛮横,我们依然强烈呼吁:无罪释放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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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邓玉娇案引发的民愤有多少?

  巴东警方5月18日的一纸通报,让邓玉娇案再掀波澜。这个通报和几天前同一警方发布的消息有些差异,但并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更和媒体披露的同一警方向县政府汇报的细节大相径庭,但没有否认这个得到广泛传播的汇报的存在。也许警方认为不言自明,当以最新的通报为准。但是因为这关系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命运,关系到涉事官员的罪与非罪,更关系到普遍性的社会公正,所以民众不会像点击电脑屏幕上跳出的一个图标那样,主动地接受这个更新版本。我以最大的善意揣测,也许警方并无他意,仅仅是凭着严格的职业精神,让表述更加准确而已。但是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为什么所有的主干和细节的更改,全都指向为涉事官员开脱罪责、陷邓玉娇于刑事犯罪的方向?

  在最新的通报中,两个关键的事实变得含混起来:其一,涉事官员中的死者邓贵大并没有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而是黄德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其二,涉嫌强奸犯罪的暴力行为,也就是邓贵大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变成了争吵中的两次"推坐"。其他细节也随之发生微妙变化,比如案发现场休息室变成了水疗区和休息室两个地方,休息室里也出现了两个劝架的服务员,等等。

  警方要么没有想到,要么根本不在乎,这一纸通报引发了更大的民愤。其实,严格地从独立办案的职业态度上讲,警方完全可以不考虑舆论,舆论也无从干预警方。问题是,舆论根本就不相信,警方是在本着专业精神独立办案。在这个问题上,舆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主流媒体的评论员和法律学者、维权律师,他们斤斤计较于警方的雕章琢句,致力于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追求公平与正义;另一部分是更为广大的民间舆论,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警方的雕虫小技,看到的是此一事件反映的社会问题。

  无论警方怎样遣词造句,也无法否则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在遍布各地的洗浴、按摩、KTV、发廊等所谓的"娱乐休闲"场所,存在大量的名为"特殊服务"或"异性洗浴服务"的性交易,而这些地方的顾客,相当比例来自地方官员。最大的问题不在性交易本身,而是由于这些官员消费者的存在,其间的权利关系被不受制约的权力极大地扭曲了。在正常的社会,官员涉足这些场所比别的人士要有更多的顾忌。但是在很多地方,他们表现得更加嚣张。在此案中,就算这几个官员找错对象,误把邓玉娇当作"特殊服务"提供者了,被对方明确拒绝之后,他们为什么会恼羞成怒呢?邓贵大还要掏出一叠钞票来搧打她的头——这个动作,包含着一个习惯于滥权的官员的羞辱、利诱和恐吓。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时候邓玉娇所受到的羞愤和压力有多大?一个弱小的服务人员,被定位于"不提供特殊服务你在这里干什么"的角色,她该怎么办?和很多人一样,邓玉娇选择了忍辱离开。但是这样并不能让滥权者满足,邓贵大将其按倒(或者"推坐"吧)在沙发上。她再欲起身离开,又再被按倒(或"推坐")。假如她没有挥刀反抗,其结果将会如何?被激怒的官僚会轻易放过她吗?就算没有大家所设想的强奸或轮奸(也许只是我自己难以想象),一顿包含性侵犯的羞辱一定是难以避免了。而且在羞辱之后,他们就会善罢甘休吗?邓玉娇在他们的地盘上如何混下去?在那一瞬间,也许她感到了深深的绝望。谁能告诉我,此情此景中,一个注定要被羞辱的命运,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反抗?

  也许有人会说,苟且偷生,选择顺从吧,甚至把强奸当享受。这听起来十分荒谬,其实大有市场。出于对暴力行动的恐惧和反思,这些年来人们对顺从和忍让的要求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主流媒体也是一个有力的宣扬者,当然不能满足于这个明显的谬论,他们加了一条:留下法律证据,去依法维权。依法治国是十多年前提出的治国方略,得到了媒体和法律学者的普遍认同。这些年来,他们不遗余力地宣传法治观念。维权律师也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种主要的策略。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一些地方的官员和警方对于法律的"利用",可能导致对这些努力的毁灭性打击。普通民众会发现,原来地方官员可以"依法强拆"、"依法跨省追捕"、"依法打击上访者",警方更可以"依法从重从快"、"依法送进精神病院"、"依法秘密办案",甚至连邓玉娇到底有没有投案自首这样简单的情节,警方也"依法"不能确认。

  还有,官员凭什么认为自己就应该理所当然地享受"特殊服务"呢?是他们在生理上属于另类吗?还是他们的收入特别高——一个镇的招商主任的法定薪水到底有多少,钱多得随手可以掏出来砸人?不,都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一个可能难以用法律数据证明,但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事实是,这些基层官员的消费,相当部分来自公款。他们滥用公款,带来的不仅仅是浪费,更是对普通民众的羞辱和欺凌。

  这些才是民众愤怒的真正原因,它们可不是警方一纸聪明的通报就可以掩饰过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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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邓玉娇案引发的民愤有多少?

  巴东警方5月18日的一纸通报,让邓玉娇案再掀波澜。这个通报和几天前同一警方发布的消息有些差异,但并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更和媒体披露的同一警方向县政府汇报的细节大相径庭,但没有否认这个得到广泛传播的汇报的存在。也许警方认为不言自明,当以最新的通报为准。但是因为这关系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命运,关系到涉事官员的罪与非罪,更关系到普遍性的社会公正,所以民众不会像点击电脑屏幕上跳出的一个图标那样,主动地接受这个更新版本。我以最大的善意揣测,也许警方并无他意,仅仅是凭着严格的职业精神,让表述更加准确而已。但是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为什么所有的主干和细节的更改,全都指向为涉事官员开脱罪责、陷邓玉娇于刑事犯罪的方向?

  在最新的通报中,两个关键的事实变得含混起来:其一,涉事官员中的死者邓贵大并没有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而是黄德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其二,涉嫌强奸犯罪的暴力行为,也就是邓贵大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变成了争吵中的两次"推坐"。其他细节也随之发生微妙变化,比如案发现场休息室变成了水疗区和休息室两个地方,休息室里也出现了两个劝架的服务员,等等。

  警方要么没有想到,要么根本不在乎,这一纸通报引发了更大的民愤。其实,严格地从独立办案的职业态度上讲,警方完全可以不考虑舆论,舆论也无从干预警方。问题是,舆论根本就不相信,警方是在本着专业精神独立办案。在这个问题上,舆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主流媒体的评论员和法律学者、维权律师,他们斤斤计较于警方的雕章琢句,致力于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追求公平与正义;另一部分是更为广大的民间舆论,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警方的雕虫小技,看到的是此一事件反映的社会问题。

  无论警方怎样遣词造句,也无法否则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在遍布各地的洗浴、按摩、KTV、发廊等所谓的"娱乐休闲"场所,存在大量的名为"特殊服务"或"异性洗浴服务"的性交易,而这些地方的顾客,相当比例来自地方官员。最大的问题不在性交易本身,而是由于这些官员消费者的存在,其间的权利关系被不受制约的权力极大地扭曲了。在正常的社会,官员涉足这些场所比别的人士要有更多的顾忌。但是在很多地方,他们表现得更加嚣张。在此案中,就算这几个官员找错对象,误把邓玉娇当作"特殊服务"提供者了,被对方明确拒绝之后,他们为什么会恼羞成怒呢?邓贵大还要掏出一叠钞票来搧打她的头——这个动作,包含着一个习惯于滥权的官员的羞辱、利诱和恐吓。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时候邓玉娇所受到的羞愤和压力有多大?一个弱小的服务人员,被定位于"不提供特殊服务你在这里干什么"的角色,她该怎么办?和很多人一样,邓玉娇选择了忍辱离开。但是这样并不能让滥权者满足,邓贵大将其按倒(或者"推坐"吧)在沙发上。她再欲起身离开,又再被按倒(或"推坐")。假如她没有挥刀反抗,其结果将会如何?被激怒的官僚会轻易放过她吗?就算没有大家所设想的强奸或轮奸(也许只是我自己难以想象),一顿包含性侵犯的羞辱一定是难以避免了。而且在羞辱之后,他们就会善罢甘休吗?邓玉娇在他们的地盘上如何混下去?在那一瞬间,也许她感到了深深的绝望。谁能告诉我,此情此景中,一个注定要被羞辱的命运,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反抗?

  也许有人会说,苟且偷生,选择顺从吧,甚至把强奸当享受。这听起来十分荒谬,其实大有市场。出于对暴力行动的恐惧和反思,这些年来人们对顺从和忍让的要求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主流媒体也是一个有力的宣扬者,当然不能满足于这个明显的谬论,他们加了一条:留下法律证据,去依法维权。依法治国是十多年前提出的治国方略,得到了媒体和法律学者的普遍认同。这些年来,他们不遗余力地宣传法治观念。维权律师也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种主要的策略。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一些地方的官员和警方对于法律的"利用",可能导致对这些努力的毁灭性打击。普通民众会发现,原来地方官员可以"依法强拆"、"依法跨省追捕"、"依法打击上访者",警方更可以"依法从重从快"、"依法送进精神病院"、"依法秘密办案",甚至连邓玉娇到底有没有投案自首这样简单的情节,警方也"依法"不能确认。

  还有,官员凭什么认为自己就应该理所当然地享受"特殊服务"呢?是他们在生理上属于另类吗?还是他们的收入特别高——一个镇的招商主任的法定薪水到底有多少,钱多得随手可以掏出来砸人?不,都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一个可能难以用法律数据证明,但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事实是,这些基层官员的消费,相当部分来自公款。他们滥用公款,带来的不仅仅是浪费,更是对普通民众的羞辱和欺凌。

  这些才是民众愤怒的真正原因,它们可不是警方一纸聪明的通报就可以掩饰过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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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蜀:谨防理性成为奢侈品

  杭州飙车案余波未平,湖北巴东风云再起。民女邓玉娇不堪众吏暴力胁迫,拔刀相向,致一死一伤。巴东警方随即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将邓玉娇刑拘。

  跟杭州飙车案一样,巴东事件也引爆了强烈民愤。几个心怀不轨的小吏对民女的侵犯,已经令人发指。尔后当地警方的处置,更凸显出民女的深度危情。警方三次公开通报,一次比一次暧昧。小吏将民女"按倒",最后变成危险度大为降低的"推坐";民女自卫使用的武器,从劳动工具修脚刀,最后变成主观攻击性大为增强且不知来由的"水果刀";最初指称小吏胁迫民女提供"特殊服务",最后变成可做多种理解的"异性洗浴服务".最初指称至少四人前往欢场,稍后变成三人,最后变成两人,其他人等先隐名埋姓,最后干脆神秘脱身。

  关键案情就这样不断修改,似乎回避什么的同时,又似乎在强化什么。总之修改的客观效果,都是小吏刑责的降低和民女刑责的升级,都是印证当地警方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并可能影响最终判决。这仿佛是一次新的围殴。如果说第一次围殴要剥夺的是邓玉娇的贞洁,那么这新的围殴可能剥夺的则是真相的贞洁。

  这正是民愤强烈的主要原因。一个网民曾做这样的自白:"其实有时候真的好怕(起哄),不知什么时候做了帮凶……但是谁叫他们起墙呢,把真相也围上。"平民与权贵的冲突,本来属于不对等冲突;平民惟赖真相的揭示,才能分清是非,才能得到公正。但在赢者通吃的社会背景下,有些人总能借助堂皇冠冕,最大限度地调用各种公共资源,恣意切割真相。无真相即无是非,公正亦无从说起。在跟权贵的冲突中遭遇真相黑洞,就构成了无数平民的梦魇。

  也就因此导致了民意的焦躁和舆论的偏激,这在杭州飙车案中颇见端倪。后来被证实,飙车少年的家庭并非那么富有,飙车少年的朋友现场谈笑,其主角也并非当地某部门主官之子。但为什么舆论的乱箭会那么快飞向当地权贵甚至具体指向某部门主官?这无疑跟事发初当地媒体一度集体噤声有直接联系。公共事件中的媒体噤声,往往不免要激活公众的想象力,放大公众对于真相黑洞的恐惧,从而调动舆论的激情。

  杭州飙车案中民意的排山倒海,其源盖出于此。而这种排山倒海,在邓玉娇事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没有第三方声音的情况下,在外力无从介入、无从监督的情况下,案情无论怎么修改,都无改其单极信息性质,无改其自说自话性质,因而都不能取信于民。反而只会不断推高舆论,使自己愈来愈置于风口浪尖,升级自己的政治风险。

  这是经典的包围与反包围。起墙者原本只想把真相围住,没有愿意把自己也围进去的。孰料此举却往往更激怒公众,导致公众对起墙者更大规模的围殴。而只要是围殴,总不乏暴力,不单杭州飙车案如此,其实历次舆论事件,民意跟话语暴力都不免如影随形。不问是非,只看谁是弱者,弱者即正义,谁弱势就站谁一边,并且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猜度对立面,这几已成为历次舆论事件的普遍现象。

  这当然是不理性的,但这不是没有来由。公众不是不想问是非,不是不要理性,而是因为遭遇真相黑洞,没办法判断是非。而这种情况,往往是对弱者最紧急的情况。为避免最坏结果,公众宁可只要站队,只要立场。而从河南王帅案,到内蒙古吴保全案;从贵州罗彩霞案,到杭州飙车案,遇事先站到弱者一边,弱者即正义的原则似乎屡试不爽,更强化了非理性选择的自信。复杂的社会冲突就往往被简化成非此即彼的二元冲突,社会冲突的多种可能性、多种解决方案、多种回旋空间就往往都被否决。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显然是极其危险的偏向。

  民意需要理性,非理性的民意即便正确1000次,也不能证明它一定就会正确第1001次。而只要有一次出错,就是整个社会的灾难,这其中,没有谁会是赢家。但民意走向理性却并不是无条件的。在弱者随时可能被真相黑洞吞噬的情况下,理性如果徒托空言,如果于事无补,也就不能指望公众相信理性,依靠理性。只有当公众通过自己的日常生活切身体验到理性确实有力量,确实起作用,确实不是奢侈品,那时理性才会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

  就此而言,不妨说,给真相一个出路,即等于给理性一个出路。这一切,且从当下做起,即从邓玉娇事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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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冰山兰:从卢武铉跳崖谈中国的“以德治官”

  5月23日,韩国前总统卢武铉从住宅后山跳崖身亡。这一事实让人震惊和悲痛。法网再密,总有疏漏,而一个人内心的正义感的力量却是无穷的,使他无处逃避。推卢武铉跳下悬崖的,不是政治对手,是他内心未泯的良心。

  卢武铉的遗书写道:

  受惠于很多人,却让很多人因我而受难,往后将还有承受不完的痛苦。剩下的余生只会是别人的累赘。

  健康不很好,所以什么也不能做,就连书也读不下去,字也写不成。

  不要太过于悲伤,生和死不都是自然的一个形象?

  不要道歉,也不要埋怨谁,都是命。

  火葬了吧。然后在家附近的地方立个碑就足够了。这是酝酿了很久的想法。

  这遗言中,透着一股佛教的气息,有着佛家的素养。而在我们国家,共产党为了标榜自己是新生的科学的组织,禁止党员参与宗教,从而使党员失去了一个极好的清洁自己心灵的机会。

  近年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声势日渐高涨,反腐败斗争的成绩一年比一年斐然。然而,党风政风民风总体上却未见根本好转。经济越发展,道德越败坏。因为人们没有从根上去寻找自己,从而使自己迷失在"饮食色"里。

  老子说:"失道而后德,失徳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失去了"道"而后才有"德",失去了"德"而后才有"仁",失去了"仁"而后才有"义",失去了义而后才有礼。"礼"这个东西,是忠信不足的产物,而且是祸乱的开端。从中国的官场来看, "徳"已丧失殆尽,"道"就更不用提了,早已入古。有人说,我们有很好的纪律,好的管理制度和党章,不需要宗教照样能管理的很好。可是有谁能够把道德自律、克己与相互关怀的人类理性和良知精神,进行条分缕析的量化管理,用法律条例理出来,并把它与经济利益和司法威慑等一一建立起挂钩关系?除了'全能、全知和全在'的上帝,谁能做到呢?谁又能为人类自己执掌这样的公正天平呢?如果从经济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成本哪个高哪个低?2008年11月29日央视《新闻1+1》中透漏,政府一年三公费用可能接近九千亿,这仅仅是公务招待公车费用,以及我们所谓的公务考察费用。而让"上帝"来管理呢,当然,我们不用付费的。

  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然而什么是"正"?难道就是我们的那些官员吗?在毛泽东时代,或许还可以那么想一想,因为毛泽东号召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而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别说那特权阶层了,即使是特权阶层推出的"榜样",比如雷峰这样的典型,也没了太大的感召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优势地位的特权阶层,不可能长期主动自觉地自我抑制。而且中国的集权管理模式使得社会管理组织和影响力资源的分布又为特权阶层掌握,特权阶层不仅有足够的意愿也有足够的能力与可能性把社会资源分配向本阶层倾斜,并且对平民阶层对他们的监督,一直采取打压欺骗和拖延的办法,消弱平民阶层的组织程度和谈判地位,使得平民阶层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处于不利地位,无法组织起来对抗特权阶层。

  中国提出的"依法治国"是正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然而法律只是一种事后的救济手段,是对极度偏离正常轨道的危害社会行为,进行一种事后的纠偏。法律强制不仅不能及时处理,而且其社会成本往往也非常高。特权阶层是法律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中国的民主监督和新闻自由还不充分完善的今天,法律对特权阶层自身的作用还是有限的,如今特权阶层已经有极端化的倾向,几乎所有的制度、法律和政策,都是在特权阶层的带头破坏之下归于无效。法律监督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替代日常监督的,而中国的民主监督和新闻自由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对于有着深厚的封建历史底蕴的国家来说,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那么这个过程当中提倡"以德治官"就有了其意义。中国是资源短缺的国家,特权阶层和平民阶层的利益分配平衡的关键是特权阶层的自我约束。提高官员的道德素养就势在必行,可是简单的道德说教和口号是没有实际用处的,怎么办?那就让上帝来帮助和提携我们的官员吧。

  对比于卢武铉的跳崖,看中国某些贪官的厚颜与负隅顽抗,让人嘘唏不已,更显示了"以德治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建议设5月23日为中国官员的"良心发现日"。推卢武铉跳下悬崖的,不是政治对手,是他内心未泯的善良。凭此,足以让我们说一句话来表达对于贪官的愤恨,那就是:良心迷失的贪官们,跳崖吧。

张宏良:让上帝颤栗的恐怖哭喊

  ——关于邓玉娇案的评论

  "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这是目前被关在精神病医院里邓玉娇的哭喊。邓玉娇已经哭喊了多久,我们无从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目前——就是现在,她仍在哭喊。

  这是湖北恩施电视台在当地精神病医院采访到的邓玉娇的哭喊,邓玉娇一边哭喊一边用哀求的眼神死死盯住不远处拍摄的记者,绝望的手臂伸向记者拍摄的方向,那动作十分明显,是想让记者带她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邓玉娇那如同遇到鬼一样惊惧的眼神,那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哭喊,莫说是人听到受不了,即使上帝听到也会颤栗,即使佛祖听到也会悚然!

  "爸爸,他们打我!他们打我啊——"究竟是谁在打她?让她如恐惧的"他们"究竟是谁?是同一病房中的精神病人?还是其他什么人?隔着玻璃的记者没有问,惊惧哭喊中的邓玉娇没有说,她呼喊的爸爸也不让见。

  我浑身都在颤栗,恐怖得甚至打不准键盘,简直太可怕了!像邓玉娇这样一个大义凛然、疾恶如仇的刚烈女子,这样一个能够只身打垮三个流氓、寸刀手刃二大色魔、出手便一死一伤的现代女侠,这样一个胆气冲天、铁血性情、不畏强暴、不惧天崩地裂的巾帼英豪,现在居然像见到鬼一样地哭喊哀号!并且完全是一种吓破了胆的哭喊哀号!仅仅几天前,面对三头灭绝人性的凶残野兽尚能沉着应对的邓玉娇,现在居然在没有任何暴力袭击的病床上完全吓破了胆!

  这就是精神病院。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当黑夜降临的时候,你周围都是精神病人:睁开眼睛:到处都是地狱般绿幽幽的奇异眼光,眼光中闪现着另一个世界的恐怖景象;闭上眼睛,是比鬼哭狼嚎还要奇异百倍的古怪声响;半夜醒来,一个披头散发的脑袋就在你鼻尖半尺处静静地看着你;你大叫一声转过头去,却见两排白森森的大牙在对你狞笑;当你吓得用被单蒙住头时,又有一只冰凉的大手像蛇一般地沿着你的大腿滑动;直到你惊吓得完全失去知觉——

  那时,莫说是女人,即使是男人,即使是恶棍,即使是魔鬼,都会后悔,悔不该几天前顺从了那帮流氓,并且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离开这个地方,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这,就是精神病院的最大功能!

  如果让正常人进行选择:是被送上刑场还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我坚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刑场。许多人都在担心邓玉娇会象杨佳那样被判处死刑,其实和邓玉娇现在的处境相比,杨佳是幸运的,甚至能让邓玉娇羡慕得眼珠子流血!

  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的女儿和许多精神病人日夜关在一个房间,天下父母会怎样想!真的让人受不了了!

  我真的感觉受不了了!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说:他们实行的是"无病推定原则",即事先假定所有被鉴定者都没有精神病,都是健康人。既然鉴定之前还不是精神病,凭什么把一个21岁的女孩子和精神病人关在一个房间?

  那家精神病院的医生还说:他们一直没有给邓玉娇做任何治疗,因为担心治疗会使精神病症状消失,影响鉴定结果。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立刻进行鉴定,而要让一个21岁的女孩子遭受如此折磨?

  由于视频镜头是固定的,我们不能看到病房大小和病床多少,只能看到房间一排有四张以上病床(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五张、第六张病床),如果房间是二排病床的话,那么从镜头看到的情景推算至少有八张病床。也就是说,邓玉娇有可能会和7个精神病人关在同一个房间。我的胸膛要炸开了!

  邓玉娇的现状,客观上已经成为对全国妇女的警示,让全中国妇女都看一看,不顺从流氓的最终下场!

  此前我们一直在讲,无论是阶级斗争,还是政治斗争,都要有一个不可突破的文明底线。对一个21岁的弱女子更要有一个文明底线!否则,就不仅仅是包庇犯罪,而是在向人民宣战,在向人性宣战,在向人类文明宣战!

  现在,邓玉娇还在精神病院里哭喊,就因为她没有满足官人的欲望!

时寒冰:邓玉娇案背后藏着多少秘密

  笔者首先强调和呼吁:鉴于邓玉娇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应当组织精干力量介入其中,确保此案的侦查、审理,更公正、更详细、更客观,维护公民的权益和中国司法的尊严,防止因某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法律、挑衅民意,危害社会稳定。

  因为,邓玉娇案背后藏着太多的秘密。

  一、谁是畜生?为何是畜生?

  "那些人是畜生!"这是邓玉娇在被警方带走时留给妈妈的最后一句话。

  《恩施晚报》5月18日的报道是这样写的:案发10多分钟后,邓玉娇给母亲打电话,要她到雄风宾馆去一下。"我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听到她打电话时带着哭声。我赶麻木车到雄风宾馆时,警察已经来了。我问玉娇出了什么事,她说'那些人是畜牲'。当我再问她时,就被警察带走了……"

  邓玉娇在知道自己杀了人后,仍然发出"那些人是畜牲"的愤怒之语,可见,"那些人"(注意:是复数)对她的伤害何等之深,虽死而不足以平其愤。

  我当时即有不祥预感。

  现在,会见邓玉娇的律师已经发出声音,以下引自5月22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

  "她(邓玉娇)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5月21日下午,在会见完邓玉娇后,其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情绪突变,当众抹泪。他表示,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下午2点半,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与邓玉娇会谈。一直到5点多,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许多人对律师的哭泣难以理解,觉得不够冷静。我们不妨看一下夏霖律师的经历:他曾经为北京扎死城管队长李志强的小贩崔英杰辩护,当时,李志强已经被北京有关部门评为"烈士",凶犯"崔英杰却未被判死刑。可见,这位律师并非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他却在见过邓玉娇后,失声痛哭,可见,此案中,邓玉娇所受的伤害绝非常人所能想象。有一些可耻,是有些人能够做到,而另外一些人根本想也想不到的。

  二、恐惧感从何而来?

  1)、什么让邓玉娇如此恐惧?

  在恩施电视台的采访中,人们听到邓玉娇充满恐惧和无助的叫喊"爸爸,爸爸,他们打我,爸爸,爸爸……"。一个女孩子,在人身受到威胁勇敢自卫时都没有畏惧,而是举刀自卫,但在医院却变得如此恐惧?是什么让她如此恐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种恐惧一定是超过"打"和此前案发现场所带来的恐惧的。那么,它是什么?

  2)、是什么让律师如此恐惧?

  注意前面提到的报道中的细节: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分析: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以近乎哀求的语调,请求援助,语气中充满恐惧、悲愤和紧迫感。律师在恐惧什么?

  其一,违规将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布,此举显示,律师对相关信息可能被遮掩充满担忧,并且是强烈的担忧。律师此举遭到巴东县政府的不满。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律师会见以前,邓玉娇为何不向公安机关讲她遭强奸之事?是不敢讲还是别的原因?甚至,即使当她面对律师,也才在下午会面时才告知这一重要情况(上午律师已经与邓玉娇会面)!邓玉娇的真正顾虑和恐惧在哪里?

  其二,请求母校的援助,是对当地司法鉴定的极度不信任,说明此案背后具有相当的"隐情"。

  5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是这样报道的:在看守所门口,夏霖律师请求在场媒体"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技术鉴定专家,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还能否检测出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乳罩比较光滑。""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给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

  既然"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强奸罪行",律师为何还如此恐惧?说明,他可能担心取证遭遇技术关,或者担心物证被掉包,或者担心鉴定被造假——倘若此推理属实,那么,谁有此能量?

  其三,警方为何不提取证据?

  先看媒体的报道:晚上8点40多分,夏霖从巴东县刑警队报案出来后,召开了现场发布会。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律师说,现在还不方便说。他表示,会见邓玉娇时,邓的精神面貌很好,看不出来有精神病,逻辑也非常清楚。夏霖说: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夏霖说。

  既然认定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为何会出现"刺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重要的证据,警方为什么不去提取?

  更重要的是,两位律师当然明白精神病对于邓玉娇免刑的重要意义,但他们断然否认邓玉娇有精神问题,这本身说明什么?至少说明:邓玉娇精神正常比有精神问题,更能保护她!更能揭开问题!强迫邓玉娇精神有问题,至少可以产生这样一个效果:证明她的话是失真的,是不可信的,而这样做,恰可以掩盖一些真相,甚至"保护"一些人。那么,如果真是这样,要掩盖的真相是什么?要保护的又是谁?更明显也是众所周知的一个问题是: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为何要对那些细节做修改?那些明显有利于邓贵大等人而不利于邓玉娇的更改,是否出于外力的干预?如果有,那么这个层级源于哪里?

  还有,媒体报道称"警察以遗物方式归还了(邓贵大老婆)4000多块钱,那正是击打邓玉娇头部的一叠人民币。"这4千多元钱不是一般的钞票,在本案中,这4000多元钱是邓贵大对邓玉娇进行侵害的工具(警方通报原话是"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是邓玉娇确认邓贵大等人犯意的重要依据,警方在侦查阶段匆匆向邓贵大老婆归还重要证据,是匪夷所思的!

  其四,公安局长为何一言不发?

  5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有关邓玉娇案的报道,是这样结尾的"到截稿时,记者致电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他表示,要说的昨天专访中已经全部说清楚了。对律师下午发布的言论,胸罩和内裤的事,他不作回应。"对于如此重要的信息,不作任何回应,仅仅是出于原则或谨慎吗?公安局长为何连官腔都不愿意打一下?

  其五,两位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紧急通过互联网求救,同时,紧急去见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这说明,他们对公安机关缺乏信任度。为什么?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以下是报道原文:

  "邓玉娇换下来的衣物最重要的是胸罩内衣,还在邓玉娇母亲家里面,但我今天明显感觉到,邓母本来说陪同我会见,出来后发现,她被巴东警方带到了野三关,而路程要3个多小时。"记者看到,上午,邓玉娇父母一直陪同在看守所门口,中午吃饭时,他们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赶往野三关镇。在电话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说,"回到野三关后,派出所民警向她询问了女儿相关病情,并且到家中拿走了药物。"但她又说,警方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并且,拿药的整个过程也都拍了照。

  显然,警方对能证明邓玉娇有抑郁症的药物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邓玉娇的衣物等重要证据!警方关注的是邓玉娇的"病情"和药物。这本身不蹊跷吗?

  三、消失的那个人是谁?——极其重要的秘密

  邓玉娇案,举国关注,诸如"按"改成"推"这样的细节,被许多人提出来了。但是,还有一个或许更重要的细节:有一个人消失了。

  以下是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

  据警方初步调查,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镇上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玉娇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此时邓贵大推门进入休息室。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随后,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再次被按住。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德智见状大惊,欲上前去阻拦,不料也被刺伤。另外一位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注意:此中开始提到的"邓某",在进到梦幻城后几乎就"消失"了,在整个案发过程中,只有"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一句。

  以下是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注意:此处的"邓某"变成了被邓贵大、黄德智"陪"的"他人","邓某"被隐去了。

  一般而言,这会有两种情况:其一,邓某在案中未起作用,不足轻重,但为何不沿用首次通报中的表述?其二,"邓某"并非邓贵大的下属,而是邓贵大陪伴的"客人",邓贵大是招商办主任,他所陪的人会是比他级别低的人吗?而且,邓贵大去这样一个娱乐城,竟然随身带着4000多元现金,可见,招待标准是比较高的。甚至,在邓玉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后,黄德智、邓贵大从水疗室追到休息室还不罢休。以下是警方5月18日通报的内容:

  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注意:里面提到"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黄德智和邓贵大"陪"的人却没有"露面",而在5月12日的通报中,这个人就在现场。我们再看看警方5月12日通报中的内容:"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这个邓姓同事显然在现场。从"邓某"到"邓姓同事"再到彻底消失,这个人的名字为何如此隐讳?

  而且,正常情况下,邓玉娇已经表明了不提供"特殊服务"(异性洗浴服务),黄德智根本没有必要从水疗室追到休息室还不罢休,邓贵大也没有必要配合黄德智"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邓贵大根本不让邓玉娇走。不管是5月12日通报中的"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还是5月18日通报中的"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和结果:不让邓玉娇走,必须让她"服务",必须把邓玉娇弄倒在沙发上!这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细节。如果仅仅是黄德智、邓贵大自己要满足兽欲,他有必要如此迫切和霸道吗?

  更重要的是,邓贵大级别高于黄德智,在黄德智看上邓玉娇而被拒绝后,邓贵大却火冒三丈,比黄德智更凶狠地逼迫邓玉娇,这正常吗?符合官场潜规则吗?这个消失的邓姓同事,果真是邓贵大的下属吗?如果是邓贵大的下属,他在邓贵大与邓玉娇发生争执时,为何不帮助说话,甚至在邓贵大被刺伤时也不相助?黄德智还上前阻止了——这正是他作为下属的正常反应。

  还有:在5月12日的警方通报中,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注意这里的"我们"的表述,是复数概念,还要注意是"插言"。而在5月18日的通报中,这句话去掉了,变成了"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那么,主语缺失,如果按照字面理解为邓贵大本人,则是单数无疑。

  所有的这些疑点,把消失的那个人填充上以后,看看会发生什么?

  四、另一个被忽略的细节

  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中,是这样写的:邓贵大等3人来到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黄德智一个人走在前面,其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应,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中,是这样写的: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

  注意,这里面有一个被忽略了的细节:"黄德智便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5月12日的警方通报。"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5月18日的警方通报。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有"为其"的表述,意思是为黄德智本人提供特殊服务,而在警方5月18日的通报中,没有指明为谁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加上前面消失的"邓某",被代之以"他人"(原文的表述"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那么,黄德智和邓贵大逼迫邓玉娇,是有轮奸企图,还是在强迫她为某人服务?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个人的级别应该是在黄德智和邓贵大之上的,不然,当地在此事中的反常表现实在难以解释。至少,按常规理解,对于黄德智和邓贵大这种小官是没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地偏袒的。

  为何说偏袒?其一,为何忽略最重要的取证,而匆匆以故意杀人罪名限制邓玉娇的自由?毕竟,黄德智、邓贵大和另一神秘消失的人,也有轮奸或强奸嫌疑,也应该追究责任。如果说黄德智受伤暂且不予追究,那么,对于另外那个神秘消失的人,为何连提也不提了?其二,警方为何匆匆地急迫地在邓玉娇的精神方面做文章?至少,精神病不是警方侦查的重点。而我们看到,邓玉娇在没有被鉴定为精神病的情况下,就被捆绑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媒体报道的原文是:"她(邓玉娇)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如此迫不及待的反常的行动背后,藏着什么?是不是通过邓玉娇的精神失常来否定以后她可能揭出的那个强奸者,进而,使这个恶棍得到保护?

  而且,媒体已经披露:在回答媒体问题:"受到谁的性侵害?在什么场合?性侵犯的细节?"时,夏霖律师说,现在还不方便说。

  我们都知道,在邓玉娇案中,黄德智和邓贵大都是案发主角,如果邓玉娇是遭到了他们的性侵害,律师为何还做"现在还不方便说"这样的表态?

  更蹊跷的是,精神完全正常的邓玉娇,既然打电话报警,说明她想让警察到场,却有如下细节。媒体报道称:"谭静(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是什么原因,让邓玉娇在杀人的惊恐未散的情况下,还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注意,攻击对象是"办案人员",对象表述非常明确。

  笔者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仅从警方公布的信息来看,这个"消失"的邓某,绝不应该就此消失,因为,至少他也是重要的参与者或在场的知情者。由于信息实在有限,笔者只能根据这些有限信息提出上述疑点,供司法机关参考,希望此案得到公正处理。

  五、从"按"(推)倒在沙发拿到刀杀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无论是"按"也好"推"也好,都是把邓玉娇弄倒在沙发上,随后,就发生了杀人事件。问题是,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段被忽略了——在邓玉娇倒在沙发上之后发生了什么?

  邓玉娇被三个男人控制(另一个不可能消失)在沙发上,她如何能拿刀杀人?

  有关这个细节,是关键中的关键。

  我们再看看警方的通报。

  以下是巴东县警方5月12日的通报: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

  以下是湖北警方5月18日的通报: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

  注意,在两份通报中,水果刀都是(从某处)"拿出"而不是(随手)"拿起"。当时,笔者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曾经疑惑,而邓玉娇的律师(夏霖)揭开了答案"死邓贵大的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这么重要的证据,他们为什么不去提取,这就是案子的疑问之处。"

  是的,这个被省略的过程,可能正是关键。而且,邓贵大被刺中的部位,都是在身体的前面。

  反常之下必有隐情。邓玉娇被推倒在沙发上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性侵害行为是否在这个时间段发生?否则,很难理解邓玉娇何以在在杀人后依然愤怒难平。而且,邓玉娇说的很明确"那些人是畜牲",很显然,被邓玉娇称为畜生的,除了邓贵大,必定另有其人。

  奇怪的是,在5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的该报记者对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的访谈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关于水果刀也有争议,之前的消息是修脚刀。

  杨立勇:修脚刀这个出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从来没有认定那是修脚刀,那还说她是修脚女呢,好像是听的一位退休人员说法,然后刊登出去了。我们能确定的是,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还是她带的这把刀,还是平时带来随手扔在那里,需要甄别,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

  刀是洗浴中心的,还是邓玉娇带的,是侦破此案的非常关键的因素,甚至决定着此案的性质,然而,在这里,却被视为"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这本身不值得玩味吗?

  六、支持邓玉娇正当防卫之说

  笔者查阅了大量信息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邓玉娇当属于正当防卫,而绝非故意杀人。相关结论司法机关最终会得出,但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笔者支持正当防卫之说。

  邓玉娇在水疗区洗衣,黄德智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玉娇在这种情况下受辱是肯定的,但她选择了走开,试图摆脱,而黄德智紧随不设,到休息室继续"与之争吵"。随后,邓贵大也加入进来威胁她。这时候,邓玉娇再次选择了退让,请看警方的通报"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威胁的概念,面对三个男人的包围,邓玉娇在惊恐之下作出对方要强奸自己的直觉判断是正常的,自卫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邓玉娇在第二次被按倒(推坐)在沙发上后才做出的反抗,无疑属于自卫。

  而且,邓玉娇表现出来的行为也是如此。5月12日的通报是这样表述的: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手拿起一把刀猛刺,邓贵大当即倒地,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邓玉娇的行为是面对自己可能遭受强奸(轮奸)惊恐之下的本能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还说邓玉娇不够理性,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邓贵大刀伤在后,说过失杀人至少还有点谱,而其刀伤是在前的。而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如果强奸行为是在邓玉娇被邓贵大按在沙发上后发生的,那么,这个主角是否就是那个消失的人?至少,这种可能目前尚不能排除。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这里的规定强调"正在进行",只有正在进行强奸,才视为正当防卫。这是对法律常识的误读。在此案中,黄德智、邓贵大(还有"失踪"的神秘人)明确表明了犯意,并且,展开了实施行动,表现出明确的主动攻击性,倘若邓玉娇不制止,伤害结果随之就可能发生,邓玉娇采取可制止犯罪行为的措施,是正当的。正当防卫的性质决定了它只能通过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来实现防卫意图,邓贵大命丧黄泉是他侵害行为换来的结果。另一方面,什么是"正在进行?"强奸是一个过程,从受害人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意通过其行为开始实施,到使被害人失去自由,到脱掉对方衣服,到露出性器官实施强奸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强奸的进行时应该从犯意被受害人确认那一刻算起,而不能从进入被害人身体后算起,否则,法律岂不成了笑话?还怎么帮助公民保护自己免遭强暴之害?

  有北大法律系毕业的某副教授撰文称"即使邓贵大的性欲没有被争吵带来的愤怒所压倒,他强行留住邓玉娇的目的也可能是先留住她,再掏出更多的钱或许以更重的诺来诱惑她,诱惑不了就骂一顿或要求老板开除她了事,未必真敢强奸。"我为这种天才般的想象力和近乎冷血的冷静感到震惊。设身处地的想想,一个弱女子被三个男人暴力威胁,她还能往如此"良善"的地步想吗?还有时间作这样理性的分析吗?或许,把邓玉娇换成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那位副教授,副教授会温和地问三位男子:"你们是不是要再多出些钱?!"中国的教育制度把人毁灭若此!

  七、我理解了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惧!

  有些疑团或注定成为不解之谜。此前,邓玉娇强烈的恐惧是什么?律师强烈的恐惧又是什么?在本人这篇分析文章上传半个小时后,恩施新闻网连夜发布了消息,这则消息,让我在不寒而栗之余,真正理解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尽管,我真的不知道那种恐惧到底是什么。

  巴东县连夜发布了下列新闻: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

  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恩施新闻网消息(记者张明)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分析如下:

  巴东县警方在5月12日的通报中,明确提及"10日晚7时30分许,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同办公室的黄德智、邓某在外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邓某是作为邓贵大"同办公室"的身份出现的,在5月18日的通报中,邓某消失。在巴东县最新的"紧急"声明中,邓某变成了"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与我们常见的"临时工"现象又殊途同归了),并强调"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在5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的该报记者对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的访谈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南都记者:案发时其他人呢?

  杨立勇:案发当时,除了黄德智和邓贵大,其他人与案件没有关系。还有一个人邓某也在梦幻城内,但不在案发现场。

  5月12日通报中"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中的"邓姓同事",从现场被移到了梦幻城内。同一个人,一会在现场,一会消失,一会又变个身份出现,鬼魅一般,难道真的有鬼魂附体?

  "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注意,两位律师最担心的取证、鉴定问题,终于发生了。巴东方面对物证和鉴定的事情提也不提,就彻底否定了强奸的信息,而对律师提及的内裤和胸罩进行鉴定才是重中之重的程序,为何隔过这个程序就如此亟不可待地匆匆下定论?!——我再次理解了律师的恐惧,而我分析的律师的顾虑终于成为现实。是什么让两位律师失声痛哭和恐惧不安?这个结果或者就是最好的证明。

  "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如果邓玉娇的母亲要解除对两位律师的委托,有必要由当地公安机关连夜代为宣布吗?为何不由她自己说?事实上,律师紧急求助本身,那种真诚的失声痛哭,就是因为感觉到此案背后的复杂和种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惧。在律师得到邓玉娇遭强奸的信息后,等候在外面的邓玉娇的母亲被警方叫走,随后,就出现了这个结局。一切都只是在按部就班的进行,只是,身在其外的人不知道罢了。

  一切的一切,我无言了。

  不幸被笔者言中的是,此案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个小镇,但水仍然如此之深,太深太深,邓玉娇的恐惧,两位律师的恐惧……我只能以此结尾了。理解了这一点,下面这段《为邓贵大开脱的背后》藏着什么,我看,也不用废话了:能够操纵媒体的能是什么人?

  更离奇的事情也发生了:

  2009年5月23日,《广州日报》刊发了题为《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的报道,指出: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个小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真相走远了!

  八、为邓贵大开脱的背后

  我在《弄假成真·邓玉娇·股市·楼市及其他》一文中,对此案的发展趋势做了分析,认为,当地为极力维护官吏形象,让邓玉娇被精神病。现在看来,很多方面的确在如此走。

  有关邓玉娇案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在这种情况下,媒体需要冷静,司法机关也需要冷静,其他的分析(包括笔者的分析),都只能是一种个人的观点。笔者认为,鉴于此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应当介入其中,还原真相。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南方都市报》5月20日署名"本报记者龙志",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点击进入)的报道。我看了腾讯的跟帖,这篇报道遭到了绝大部分网友的质疑和批评,跟帖中90%以上都是不满。

  初读这篇报道的时候,我以为是谁写的小说,没有想到它竟然是一篇报道!看了其他人阅读后的感受,我才知道如此感觉者不在少数。

  报道应该客观,而在这篇所谓的还原真相的报道中,被采访的邓贵大的家属,提到的都是邓贵大的好,而邓玉娇身边的人,提供的有关邓玉娇的信息,则基本上都是负面的。如果说此前媒体对邓玉娇的报道有关偏颇,那么,这篇打着"还原"旗号的报道,走得更远,它甚至偏离了新闻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比如,文中重墨描写邓贵大是如何的平凡、举止温和、忙碌,比如,"他(邓贵大)这个人讲义气,爱出头,喜欢帮朋友。"着重并且重复强调,邓贵大"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而邓玉娇"身高1.65米,体重45公斤",与邓贵大相比,好像被凌辱的邓玉娇是强者!而完全没有提到邓玉娇面对的是三个何等嚣张和跋扈的男人!再比如,"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邓贵大的老婆对儿子说)"你应该知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笔者并非认为这种写法不可,问题是,为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美化一方而丑化另一方?

  并且,报道中重复强调邓贵大去"梦幻城"以前饮了酒。报道中写道:(1)"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傍晚,邓贵大等3人在矿长等5人簇拥下吃晚饭,喝了3斤白酒。"(2)"身高只有1.60米的他(邓贵大),在当晚去雄风宾馆'梦幻城'前,喝了不少酒。 "(3)"除了一些特色菜,他们(共8个人)还要了三瓶稻花香珍品二代,每瓶1斤装,38度。"(注:许多网友提出这个细节:38度酒每人平均下来每人不过3两多)(4)"郑爱芝弄不明白,在她眼里,邓贵大对这方面(指性)不感兴趣。酒量也有限,只能喝两杯白酒,要醉不醉的时候话特别多,至少在这一年里,他还没喝醉过。"(许多网友质疑道:对老婆没有性兴趣就能为邓贵大的性侵害开脱吗?也许,正是在外风流太多才如此呢?)(5)"接近晚上8点钟,邓贵大这时已经显露出醉意,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都看起来与常人不同。他把提包忘在了包厢,走到楼梯口时,被服务员喊住了,他回头对老板娘说,'味道不错,以后会常来。'"

  另一方面,邓玉娇在她身边的人眼里,则是"歇斯底里"、"怪异"、虚荣的形象。比如这种描述:她(邓玉娇)从浙江游玩回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记者怎么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如此的呢?许多主观臆想替代了客观的采访。在邓玉娇因为命案已经失去自由后,她身边的人为何提供的都是负面信息?是记者故意如此问,还是记者基于某种倾向性筛选了采访到的信息?

  而且,这篇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报道,对邓玉娇的两次失恋和精神方面的问题重笔书写,与警方饱受质疑的5月18日的通报精神完全吻合。比如这样的句子:"5月10日这一天,小镇姑娘邓玉娇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上午。头天晚上,最近服用的药物似乎管用,她的失眠症有所改善,所以白天显得格外精神。"——这种文学性的表述,显然有失新闻报道的严谨。毕竟,报道不是文学创作,也不是评论。再比如:"邓玉娇失眠已经有两三个年头了。2007年,她在浙江打工,从那时起晚上开始睡不着,她一度回来治过病,到过郑州、武汉、恩施等地医院,但反反复复始终没有效果。今年3月5日,邓玉娇失眠仍没有改善,张树梅带邓玉娇到恩施州优抚医院看病,并做了血液和脑电图检查。报告单上的名字是'邓子琪'。张树梅说,她早就想为女儿改名字,还没来得及带户口本去派出所,女儿看病时先把新名字写上去了。"——既然邓玉娇失眠几年,除了名为"邓子琪"的报告单,请问是否有名为"邓玉娇"的报告单?重墨渲染邓玉娇的失眠,与警方5月18日的通报遥相呼应。甚至,在最关键的有关"推"还是"按"的关键场景中,直接干脆引用了警方5月18日的表述。而且,暗示邓玉娇在"梦幻城"工作是为了找到一段感情!龌龊到这个地步。原文是:"似乎给了邓玉娇一些启迪,一般认为,这是小镇姑娘们最好的归宿:正值青春时尽情玩乐,在可以收心的时候,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然后有一段可以长久的感情。"够了!这篇报道,像是一篇娱乐化的臆想出来的小说,给邓玉娇带来的负面信息是巨大的,因为,它是披着新闻的外衣、打着所谓"还原"的旗号完成的。

  2009年5月23日,《广州日报》刊发的署名杜安娜的报道,进一步映衬了《南方都市报》这篇"文学创作性"报道的明显倾向性: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涨红了起来。

  请问南都的那位"创作"《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记者,你有关邓玉娇的负面采访是从哪里来的?

  《南方都市报》对这篇报道质疑的读者不计其数,笔者仅摘引两篇完整的评论文章中的片段:

  一位署名为"青砖壁瓦"的网友写了一篇题为《南方都市报,你不能这么无耻!》(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愤然道:"看惯这世界无耻的嘴脸,对狰狞已经有了熟悉的适应力,但南都2009年5月20日的无耻,让自己再一次悲哀地感到,失望的泡沫就是从信赖的背后挤破,看了今天南都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看到这一惯敢言出名的报纸、貌似站在人民当中的立场,以一种小说的手法,揉和传播学和心理学技巧的大作,不禁感到,无耻往往就在你身后,带着一脸通俗的微笑,去用文字的技巧来愚弄你……(略去粗话)南都报,你直接判邓玉娇杀人好了。你还做这么多铺垫、玩这么多技巧、与其被你愚弄而死,不如被你抢权而死!"

  一位署名"湘楚汉"的作者在题为《丧钟为谁耳鸣》(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中写道:昨天,湘楚汉耐着性子看完了《南方都市报》在昨日(5月20日)登载在A叠12至13版的,题名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所谓深度报道,这篇文章与早前该报近几日来切入的角度和视觉焦点令人惊讶地出现了偏差,说它这么快就出现了偏差甚或明显带有某种官方言辞的"说法"使得在下对这份表面上看来一直鼓吹"恪守职业操守""建立良性的媒体价值观"和它的"勇敢自律,接收监督"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如果我们从这份报纸以这篇有失公正的报导来去看这份报纸的所谓未来,那肯定有失公允,但湘楚汉想问的是,如果一份发行量还算很大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经常以一种明显失真的,带着有色眼晴和意识形态的去看待去报导这个社会发生的方方面面,那这种报纸还有没有前途可言!?如果一份报纸,它面对的,代表的只是一些所谓的特权阶层的话语权,而将社会其他阶层的呼吁置若罔闻时,那它还具有媒体的监督性吗?那它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吗?

  邓玉娇案,太多值得我们反思之处。媒体伴随着某种狂热,而挂着理性标签的媒体,以一种更可怕的方式表达着某种倾向性。作为媒体中的一员,此案中有太多令人反思的地方。

  有关邓玉娇案,这是本人最后一篇分析了——一篇耗时一天而伤透心的分析,如此结局了。真相永远存在于谜团。再无话可说。

李野航:不要把修脚女变成“白毛女”

  据说,在解放战争的时候,为了让被俘的国军士兵迅速倒戈,共军让他们看《白毛女》这出戏。据说这一招十分管用,看了这出戏的国军士兵的阶级意识被唤醒了,他们感到过去所切身感受到的痛苦与不幸不再是一种个人的命运不济,乃是万恶的、人吃人的旧社会、旧制度带来的。只有推翻这个旧社会与旧制度,他们才能得到最终的解放。

  为什么"白毛女"的不幸故事具有这么大的鼓动性呢?

  其实,类似"白毛女"的故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时代,并且,这类故事也不一定会被人们上升到"阶级恨"的层面来加以解读。但在某个特定的时代,这种解读变得势不可免。倒不是因为这个故事本身有什么特别,而在于在某个特定的时代里,人们因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败坏所郁结起来的怨气得不到表达与说明,而"白毛女"式的叙事正好击中了这个郁结起来的社会情结,加之这个故事为某种意识形态所有意引导到"普遍"的高度,因此这个故事获得的超乎自身的强大生命力。

  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的今天,类似上述的历史处境似乎复活了,人们对发生在身边的败坏以及这种败坏施加于己的负面影响感到难以理解,而主流意识形态并未对这些败坏的现象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明以及可以期待的解决之道。社会情绪在一种体制性的阻碍跟前找不到宣泄的途径。人们开始不自觉的寻找一种"叙事",并依靠这种叙事,让那些不可理解社会生活的种种败坏现象获得一种说明。这就是为什么任何一件普通刑事或民事案件只要一牵涉官僚与富人,则将受到极大的关注、并且一边倒的将谴责加在官僚与富人的一方。在这个过程中,事件本身已经不重要了。事件本身变成了一种叙事,它佐证着人们对这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败坏、以及不公平现象的感受、它为人们对这些现象的不满找到了一个表达的出口。

  倘若这个社会的管理者们有着足够的理智的话,他们会尽量主动地去营造一种有利于社会情绪的平复的叙事来代替民间自发起来的带着非理性情绪的叙事的。比如,这个社会的管理者们会主动地把"黄世仁"抓来杀了,以平民愤。这样一来,"白毛女"的故事就从叙事还原成了一个偶然发生的个案,而失去了它作为叙事的煽动力。

  但实际上,社会的管理者们也可能会采取相反的策略,也就是将"白毛女的故事"推向另一个叙事的高峰,也就是说,他们会把"白毛女"抓起来杀了。他们这样做可能基于这样的逻辑:迁就民意,会为他们对实施社会的管理成本极大地提高,今后任何一件小事都变成了"白毛女的故事",并被用来作为攻击体制的理由,那还了得?

  然而,倘若社会的管理者采取这样的策略的话,他们将要付出更大的管理成本。因为这样一来,社会情绪将更加的郁结,民众将"白毛女的故事"进一步提升到"阶级恨"的高度就是早晚的事了。本来一件小事,就因为社会管理者的失误而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发展成为"倒戈相向"、推翻现有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社会规则的充分理由。

  叙事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现在,一个修脚女的故事正在因为某种策略性考量而变得"白毛女"化了,这是很令人担忧的。可忧的远不止于那个修脚女的个人命运,更在于这个人造的叙事很可能会为另一场极端主义运动的登上历史舞台提供合法的证明。

祝振强:“炫阔摆富”撕裂人群伤害社会肌体

  最近几天,媒体从多方面、多角度连续报道了发生在湖北和杭州的两起引人瞩目的事件:湖北巴东的一镇政府招商办主任,在娱乐城要求女服务员提供"特殊服务"遭拒、将女服务员按倒在沙发上之后,被女服务员用修脚刀刺中殒命。杭州的几个富家子弟,在闹市区开着名贵跑车飙车,其中一人将一正常横过斑马线的年轻人撞出5米高、20米远,年轻人当场死亡。

  笔者注意到,这两起事件都有涉及钱财的细节:招商办主任在按倒女服务员之前,掏出一沓钱,不停地抽打女服务员的头部、肩部;杭州的富家子弟在撞人致死后,曾扬言可以花钱"摆平"。

  可以说,上述认定用钱财可以摆平一切、可以买到从贞洁到生命的两个人,实际上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富裕阶层人士或深或浅的意识和心理。如果说,上述俩人的言行颇有些出格、极端的话,那么,逮个机会便"炫阔摆富",以拥有的财富、金钱抬高自我身阶,表现的则更为普遍。

  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上个月,重庆一亿万富翁为父亲庆祝80大寿,竟雇用上百名厨师,酒席摆出400桌,有上万人赴宴!更有当地派出民警现场维持秩序、城管人员临时设置多个停车场、卫生食品监管人员现场服务……5月18日《华西都市报》载,日前,一豪华结婚彩车队列,令人眼晕地出现在成都街头。一辆奔驰越野车作为拍摄车在先,其后是一辆宝马7系的主婚车,再后面,则浩浩荡荡地紧跟着12辆硕大无比的悍马H2……有人估算,这支豪华车队的车辆,总价值上千万元!还有比这更极端者,为婚礼办的"隆重",竟雇用直升飞机,摆谱"天上人间"!更有甚者,还要大造"人间天堂"——广东一村支书,竟为自己健在的母亲建成豪华大墓!

  为老父亲办寿礼,惊动上万人等;结个婚,动用总值上千万元的豪华车队!把婚礼办到旁人无一企及的天上!把毫华阴宅早早地置办下来!这不是超级"炫阔摆富"、超级"烧包"、不是井底青蛙爆发成"户",进而极端狭隘、可笑、粗鄙,又是什么?此类事件频出,已成为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现象。前述言行及此番情景既多,其负面功效及连锁反应,远非导致生命丧失之个案惨剧发生、车队呼啸、招摇而过这般简单——其危及正常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污染"社会视听、造成社会贫、富阶层的严重割裂与对立、直至造成一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降低的现实,不能不引起人们足够的警觉。

  实则,我们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非是鼓励富者更富、穷者更穷,直至两极分化。在价值观上,同样不应以财富、金钱衡量一切,一切向钱看;先富起来的群体,更是不宜以自己掌控的金钱、财富为荣,张扬炫耀,对一时贫穷者、社会弱势群体不屑于帮扶、照顾,麻木冷漠,为富不仁。

  目下,有关方面有必要在以下方面多予关注。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把缩小城乡、地区贫富差距及不同行业、人群的收入差距,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来抓。应当看到,目下出现的众多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多与贫富对立相关。最新资料显示:2000年之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呈逐年上升之势;2006年,已升至0.496.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突破了合理的限度!统计显示,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所占收入份额仅为4.7%;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竟高达50%.此种态势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势必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鉴于此,各级政府部门,尤应以消除贫富差距、收入差距作为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的落脚点、突破点。

  其次,应加大对富裕人群的税收征缴力度;鼓励、倡导富裕人群投身公益事业、慈善捐助、慈善救助。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社会给了富裕群体以财富,富裕群体回馈社会,理所当然;富裕群体理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资料显示,20 世纪30 年代经济危机之后,美国向富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至79%;公司资本收益税从14% 上升到45%,遗产税从20%直至77%.在我们国家,有许许多多的怪事——征收遗产税迟迟不能实施,与官员公开财产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至今双双缩头乌龟,任人嘲弄!此是为两大顶级怪事!是时候了!征收遗产税早就该尽早启动了。同时,鼓励富裕阶层、富裕人士,踊跃参与慈善救助、慈善捐助,以第三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还怀有恻隐这心,慈悲之心,加大对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最低保障及贫困救助力度。

  再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各种媒介,应毫无二致、理直气壮地昭彰奉献、付出、勤俭、节约的风尚,抵制铺张、浪费、奢靡、炫耀之风习;应大力倡导"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主流价值观。应引导更多的人明白:个人拥有的金钱、财富,应与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及纳税、捐助,天然地成正比;金钱、财富,不能成为享有特权、凌驾于社会群体之上的筹码及资本。

张宏良:民权与官权的政治决战,大众文艺的再次兴起

  ——简评赞美邓玉娇的部分网络诗歌

  下面是网络上创作和流传的有关邓玉娇的部分诗歌。邓玉娇案件发生后,在不到10天的极短时间内,除了铺天盖地的呼吁解救邓玉娇和声讨恶官色吏的文章之外,同样铺天盖地的是声援赞美邓玉娇的各种散文、诗词、歌赋、说唱、列传、地方曲艺等。网络上一浪高过一浪的各种形式的大众文艺作品,标志着已被扑灭30多年的大众文艺浪潮正在全国迅速复兴。网络在奠定大众经济、大众政治、大众鸣放的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在奠定大众文艺的物质基础。大众时代正在不可阻挡地向我们走来,如同工业时代形成了欧洲崛起的历史踏板一样,大众时代正在形成中国崛起的历史踏板。邓玉娇案件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她拉开了大众时代取代精英时代的历史序幕,拉开了中国民权与官权大决战的历史序幕,炸响了21世纪文化革命的第一声春雷。

  邓玉娇案件成为当前中国民权与官权公开决战的直接原因,是巴东县政府向人民宣战的结果。邓玉娇案件原本十分清楚简单,3个地方官员酒后采用暴力手段强暴修脚女工邓玉娇,邓玉娇在两次被按倒的情况下用谋生工具修脚刀自卫,致使流氓暴徒一死一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案件规定十分清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巴东县政府居然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视正义,无视天理,无视民意,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修脚女工邓玉娇。并在至今3次通报中坚持对邓玉娇以故意杀人罪立案,通报中没有对三个官员的流氓行为进行丝毫谴责,更没有看到对其中二个活着的官员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只是把邓玉娇这个受害者关进了精神病医院。这已经不是在处理案件,而是在政治上向人民宣战,向和谐社会宣战。

  小小县吏敢于对上蔑视中央集权,对下向人民宣战,已成为中国官权泛滥的特殊时代标志,是中国历史上除军阀割据时期之外从未有过的政治现象。即使是军阀割据时期,也只有军阀敢于两头宣战,小小县吏敢于蔑视中央集权、公开向人民宣战的现象也从未有过。而目前却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政治现象。去年辽宁西丰县政府派遣警察千里奔袭,闯入北京中央政法委所属单位抓捕记者,就反映了目前中国官权泛滥已达到为所欲为的极端程度,当时我们曾专文提醒人们注意这种现象,文章最初题目是《辽宁西丰——打响了中国内乱第一枪》,后来因文章被反复删除,便改名为《官权泛滥——中国内乱的历史根源》。我们在文中指出,如同私有化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改革过程,就是一个财富向权贵富豪手里集中的过程一样,所谓民主化法制化的政治改革过程,同样是一个权利不断向地方官员手里集中的过程,是一个地方官权不断坐大的过程。当初老爷子能够以一介平民身份把国家主席和党中央总书记玩弄于股掌之上,奥秘就在这里,就在于拥有庞大的官权做依托,才能够把中央集权和大众民权同时踩在脚下。打着民主法制的旗号,让官权摆脱中央集权和大众民权的控制,是老爷子为中国社会埋下的最大政治祸根,也是改革教为了让中国改革不可逆转埋下的最大动乱炸弹。从去年辽宁西丰县公然蔑视中央集权的进京抓人,到目前巴东县公开向人民宣战,反映出一个新的重大历史现象,就是在中央集权和大众民权之外,中国官权已经形成了统一的阶级利益。巴东县之所以能够十分坦然地向全国人民宣战,就在于他们坚信,他们统一的阶级利益一定能够使他们立于不败之地。在此我们可以断言,此事如果没有中央集权的"人治干预",最终必然是邓玉娇被判杀人罪成立,在所谓法制的漂亮旗号下以官权的胜利和民权的失败而告结束。现在,胡星斗周围那几个天天咒骂毛泽东的伪自由派小流氓,已经在配合巴东县制造舆论、在网络上叫嚣绝不能放过邓玉娇的暴力犯罪,认为邓玉娇只应该向圣·甘地和马丁·路德金那样进行和平反抗。巴东县政府有了伪自由派这些舆论的支持,判处邓玉娇杀人罪成立,向人民宣战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最终判处邓玉娇杀人罪成立,是官权的阶级利益决定的。中国官权打着改革旗号创造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两个市场:权力买卖市场和人肉买卖市场。把权力买卖和人肉买卖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两个产业;其中,权力买卖是手段,人肉买卖是目的;升官发财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玩弄妇女;把数百万妇女变成妓女的目的,更是为了玩起来能随心所欲。如果妇女都变成邓玉娇,升官发财就失去了意义,发展色情产业更是没有了意义,等于是重新回到了文化大革命那"黑暗年代"。这是官权无论如何不能答应的,中国官权允许妇女成为杜十娘,但是绝不允许成为邓玉娇。成为杜十娘,大不了再去玩别人;成为邓玉娇,就只能在家睡老婆。在他们看来,只能在家睡老婆的日子,完全是僵化保守的黑暗日子,是最没有人性的专制独裁。用他们常挂嘴边的话说,就是"文革太黑暗了,连玩个娘儿们都要挨整"。而如果放过邓玉娇,就不仅是挨整的问题,而是要命的问题。所以,邓玉娇是否有罪的问题,已经成为真正关乎"命根子"的问题,无论如何也要定邓玉娇是故意杀人罪。不定邓玉娇故意杀人罪,那将来谁还敢玩女人!倘若女人都学邓玉娇,那男人做官还有啥意思!正是这个统一的阶级意识和阶级利益,才能够让巴东县能够神定气闲地向全国人民宣战。

  并且,30年官权主导的民主法制改革,也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给任何需要定罪的人定罪。中国民主法制改革的最大特点,就是彻底摆脱了道德约束,把中国文革倡导的、全世界都在推行的道德约束,从法治建设中彻底铲除了。从而使法治变成了官权作恶的工具。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是罪犯还是受害者,不再是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定,而是根据社会身份来确定,根据阶级属性来确定。如果老百姓不服,就是不理性不冷静,就是不懂得民主和法制,那些由官权豢养的伪自由派和伪民主派的学者就会一起扑上去,用理性的吐沫把老百姓第二次杀死。在这次邓玉娇事件中,人们就再次清楚不过地看到,中国伪自由派和伪民主派的所谓理性,已经完全变成了兽性的代名词。他们正在一起高喊,邓玉娇应该像甘地和马丁·路德金那样,用和平方式感化流氓,而使用暴力就应该遭受法律惩罚。邓玉娇这个受害者之所以成为巴东县官权镇压的对象和伪自由派舆论讨伐的对象,就在于她的底层身份,邓玉娇所属的社会阶层本来就是为官权服务的,男人生来就应该为奴,女人生来就应该为娼。而邓玉娇居然不知好歹地拒绝提供"特殊服务",所以那位被杀的邓大官人才会用一沓钱抽打邓玉娇的脸,让邓玉娇清楚一下自己的身份,没想到却抽醒了邓玉娇的造反意识,把自己送上了黄泉路。邓玉娇被逼无奈的自发反抗,无形中触犯了官权统治下最大的戒律:造反!中国官权可以原谅任何罪行,唯独不能原谅造反的罪行。莫说是邓玉娇一个修脚女工,即便像江青那样贵为国母的身份,违背了造反戒律也照样被判处死刑。这是官权统治的需要,是官权娱乐的需要。官权需要谁有罪,谁就是有罪;官权需要有什么罪,就肯定会有什么罪。过去江湖仇杀有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有罪";现在邓玉娇是小女无罪,身份有罪。如果这个邓玉娇不是巴东邓家女,而是北京邓家女,莫说是什么小小的巴东县,就算是湖北省政府恐怕都早已荡为平地。可惜邓玉娇只是巴东邓家女,所以便只能有罪。那三个官员同样如此,不是三人没有罪,而是官权统治需要他们三人在这种场合下无罪。前些天,四川成都一男子只是爬到树上遥望了一下屋内女人,即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而邓贵大三人先后两次把一女子按倒在沙发上要求"特殊服务",居然只属于发生语言争执。这就是法律的阶级性,这就是伪自由派否认法律阶级性的奥妙所在。

  现在,巴东县已向人民宣战,人民也在积极应战。巴东县向人民宣战的武器是30年来坐大的官权,人民积极应战的武器是用正义和愤怒编织而成的网络诗篇。与理论文章形成的网络大字报相比,由网络诗歌组成的大众文艺具有更大的战斗性。因为网络诗歌更加通俗易懂,更加具有大众情感,更加能够感染人打动人团结人,更加能够形成强大的群众力量,也更加具有毁灭性打击力量。特别是在政治迷雾已经廓清,阶级关系已经简单,社会矛盾已经十分明朗的情况下,通俗易懂的大众文艺比之任何理论,都具有更加强大的社会战斗力。去年的"范跑跑"事件就是典型,当时铺天盖地的批判文章根本斗不垮"范跑跑",包括中央电视台记者在内的许多女人都被动员起来,哭着喊着要"嫁人就嫁范跑跑",一时间"范跑跑"被伪自由派几个狗男女打造成了时代英雄。就在道义和正气已被彻底阉割的最后时刻,时代歌手慕容萱一首谴责"范跑跑"的《十不该》,立刻让"范跑跑"如丧考妣、落荒而逃,吹捧"范跑跑"的那些伪自由派流氓也随之猢狲四散。这就是大众文艺不可比拟的巨大力量。

  大决战的序幕已经拉开,由网络大字报和网络诗歌组成的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已经展开,无论围绕邓玉娇进行的大决战最终谁输谁赢,都将属于21世纪大众时代到来的第一声炮响。

  请看下面网络诗歌。全部诗歌都是网上下载,本人未添加一字。由于博客字数限制,只能转载极少部分,特此说明。

  1,江城子   赞巴东侠女邓玉娇

  手刃恶吏是巾帼,红颜恨,斩妖魔。

  披发仗剑,千古有评说。

  自古勾栏少奇女,生死间,敢一搏。

  浊流横溢淹丘壑,独自洁,抗腐恶。

  天地豪情,换回碧水波。

  千秋侠女泣鬼神,肝肠断,正气歌。

  2,蝶恋花   邓玉娇

  羸弱娇身如细柳,爱憎分明,映照时官丑。

  执刃敢削无赖首,英姿潇洒如阉狗。

  早让须眉频顿首,可叹萧蔷,尚有阴翕走。

  一片高歌群众口,英名长驻应无朽。

  3,七绝   邓玉娇赞

  泥淖谋生还自珍,千金难辱雪莲纯。

  乍逢强暴拔刀起,天下恶官应丧魂!

  4,七绝   赞邓玉娇

  巴东大地恶吏刁,淫欲攻心终挨刀。

  芳心一怒震寰宇,万古扬名邓玉娇。

  5,三寸薄刃耀电辉

  (一)

  三寸钝刀亮余辉,寒光到处响惊雷。

  莫言弱女非英物,纤手斩得老乌龟。

  (二)

  三寸薄刃耀电辉,纤指挥处听惊雷。

  莫言巾帼非壮士,出手斩落老乌龟。

  6,女中英豪斗三妖

  一举成名邓玉娇,她是女中一英豪。

  要知弱女英雄事,独自一人斗三妖。

  7,谁谓女子输儿郎

  谁谓女子输儿郎,巴东侠女斗流氓。

  白刃三寸寒光起,红颜一怒正气扬。

  贫贱不移守贞洁,威武难屈抗暴强。

  以一敌三拼玉碎,为民除害斩豺狼。

  休道素手娇无力,莲步奋起势莫挡。

  堪笑三名寻欢客,一死一逃并一伤。

  自卫功成颜不改,徐徐致电告警方。

  樱唇轻启道根由,坦然束手对公堂。

  难得民女树正气,莫使民心悲且伤。

  拭目且观法曹判,不信天道不昭彰。

  笑看正义花落去,新衙只对百姓狂。

  天若有情天亦泣,坐牢也要留名芳。

  8,咏巴东侠女邓玉娇

  不信天道不昭彰,坚贞不屈侠女郎。

  金钱说诱节已见,饿狼扑身志唯刚。

  势到急迫无思量,绝地自卫太正当!

  焉得束手遭凌辱,徒使天下悲且伤?

  自古抗暴称贞烈,从来安良轨我党。

  彭总翦恶枪应在?贺帅除霸刀犹亮!

  为驱长夜乃长征,多少前辈赴战场?

  无数牺牲得天亮,岂容魔怪再猖狂?

  可叹腐败罩吾邦,天昏昏且地茫茫。

  飒爽英风今难见,令我抑郁满胸膛。

  难得民女奋身起,斗流氓兮斩豺狼。

  久违正气一舒张,天地为之久低昂!

  9,浪淘沙 美人峰下出侠女

  高耸美人峰

  雾绕云彤

  瑶姬仙术灭妖龙

  伫立万年华夏佑

  不回琼宫

  烈女出巴东

  梦幻城中

  奋然抗暴刺官凶

  莫道女儿纤指弱

  除恶雄风

  10,侠女玉姣传

  巴东有奇女,邓氏玉姣名。

  青春貌正美,玉质浑天成。

  身微业贫贱,修脚梦幻城。

  一日晚盥洗,三兽闯屋中。

  开口要特服,淫欲勃勃兴。

  玉姣嗔面责:奴微身不轻。

  三兽甚恼火,持银击女胸:

  老爷我有钱,焉敢不我从?

  玉姣冷然对,起身离屋中。

  三兽乃公仆,平日惯豪横。

  见女竟不从,强按女身颈。

  欲行禽兽事,玉姣花失容。

  禽兽欲得逞,玉姣柳眉纵。

  宁可昂首死,不忍苟偷生。

  怒目对横暴,柳枝曳狂风。

  手旁修脚刀,拿作护身柄。

  仇怨化为力,挥刀刺玩凶。

  一兽立时毙,二兽草鸡熊。

  三兽呆若鸟,侠女轻整容。

  对天呼爷娘:奴去毋悲痛;

  奴身将囹圄,二老多保重;

  奴命不足惜,庶几保清明!

  须臾捕头来,带女投监中。

  玉姣手刃事,江湖旌其名。

  虽古之烈女,不如玉姣勇。

  一扫奴隶气,寰宇见启明。

  我辈卑微男,涕流泪长涌。

  羞写侠女事,愧呼玉姣名。

  潇潇易水寒,壮哉女荆卿。

  11,侠女行

  野三关下梦幻城

  酩酊小吏三人行

  见有女子浣红裳

  肤白貌美目流光

  一吏趋前使轻薄

  遭遇白眼受挫折

  一吏掷出钱一叠

  张牙舞爪欲和谐

  浣女正言不卖身

  虽贫虽贱不惜金

  掷钱小吏呈豪强

  两次三番扑在床

  娇喘吁吁衣衫乱

  眼角垂泪鬓流汗

  哀告大爷放过我

  家有二老靠我活

  小吏情欲迷心窍

  污言秽语带狂叫

  从了大爷好处多

  不从大爷定召祸

  浣女欲躲无处躲

  周边围定三色魔

  节节退却近沙发

  惟恐失足手乱抓

  慌乱摸到工具包

  情急抽出修脚刀

  警告畜生勿再逼

  再近半步鲜血滴

  小吏见状放狂笑

  修脚小刀何足道

  疯狂抓扯胡乱咬

  仿佛野猫扑小鸟

  浣女用刀来抵挡

  小吏不惧向前闯

  三扑两挡动作快

  一刀刺穿颈动脉

  另一小吏显神威

  斗大铁拳频频挥

  如椽臂膀抖又抖

  不想遇刀划破口

  掷钱小吏血如注

  帮忙小吏忙救护

  另一小吏已惊呆

  误把钞票袖中揣

  巴中少女并不慌

  略理鬓发整容装

  轻起朱唇叫警察

  民女杀人请捉拿

  此事已传遍天涯

  万民唏嘘叹女侠

  谁道华夏无铁骨

  侠义昭彰在巴蜀

  12,烈女(邓玉娇)赞

  (一)

  世风沉沉日渐落,淤泥竟欲染新荷。

  弱质唯有举刃出,留为世女做楷模!

  (二)

  官宦引领世风落,千年沉疴染新荷。

  强权逼反民愤出,弱女维贞出楷模。

  (三)

  世风沉沉道飘摇,争与铜雀睹二乔。

  他日定当教儿孙,娶妻当如邓玉娇。

邓聿文: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社会发生的几起事件——"罗彩霞案"、"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等——引发了官民对立。尤其是在后一起案件中,邓玉娇因不堪被三个索要"特殊服务"的基层官员的凌辱,愤而用一把修脚刀手刃官员的举动,被不少网民喻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的对立和分裂。

  可以看到,邓玉娇案再次唤起人们对一些官员贪污腐化、欺压底层民众的集体记忆。此前,媒体刚曝出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四川宜宾国税局长买处案等,这些事件,已令一些基层官员在民众中的形象,差不多等同于丑陋的化身。因此,"邓玉娇案"被网民赋予了极强的象征意味——一边是拥有政治权力、性权力、金钱权力等强权的官僚,一边是被侮辱、被压迫、被剥削的底层民众。这种二元对立的图景植根于公众的潜意识中,且不断被现实证实。

  上述鲜明的对立图景,说明权势阶层与底层民众的矛盾,已经到了激化的地步。最近几年,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官员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者。基层政权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员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所以才出现"父母官"欺压人民的事情。

  基层官民的这种对立,是一系列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的必然结果。在推进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没有真正地赋权于民,致使民众的权益在发展的名义下受到侵害。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背负了制度与结构变迁的代价,却没有真正在享受发展的成果,成为一个沉默无助的群体。

  弥合断裂的社会,修复官民对立关系,必须真正还权于民。市场经济不是一个可以孤立存在的制度,从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需要种种政治社会的制度安排来和它配套,其中最主要的是公民要有权利。因为,如果公民在上层建筑所享有的权利缺失,就无法对其在经济基础领域所享有的社会和经济权利,提供相应的保障。

  随着互联网日益深入地界入公众的日常生活,人们的权利生长方式也正在发生变化,他们不再被动等待执政者赋予自己权利,而是主动去争取本属于自身的权利。但对于这种变化,执政者尤其是一些基层执政者,普遍处于一种不自觉状态,还习惯用管制的方式,粗暴对待底层民众的权利要求。如果不实现基层政府的转型,不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来源:中国青年报5.22

五岳散人:为稳定而强制稳定,稳定不可得

  我们先看个消息:22日国新办网络局要求:"邓玉娇案的报道,网站要尽快降温。相关专题和稿件,不放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作为一般新闻淡化处理。新闻跟帖要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先审后发。不得在网上搞签名、调查活动。"然后,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关于此事的新消息都被封口,不能进行评论了。很好,很强大。估计在敏感时期之前,怕引发社会的动荡。

  这种事情已经多次发生,好多事情就是这么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当中。不知道有个现象大家注意没有,去年有人形容是官员的问责年,今年则是问责复出年。关于官员的复出新闻,好多也是接到了这样的通知,最后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有这样的封口令就会有这样的官员。出事是不怕的,不但在当地有保护伞,而且即使是曝光之后,一旦引起大众巨大的关注,最后还有如同国新办这样的机构出来擦屁股——事情不怕大,而是怕不够大。大到了足够惊动大多数人的时候,一个自动运行的保护机制就开动了,那就是稳定与和谐牌的遮阳伞。

  原来各地的贪官污吏、横行乡里的恶霸总还是害怕曝光的,现在很多人知道,一旦出了大事,那把保护伞最终会为他们撑开。邓玉娇案又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果不是的话,怎么会总是在这种合适的时候,那把伞鬼使神差的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为稳定而强制稳定,稳定不可得。这是一条近乎于真理的表述。一个敏感的时间点在某些人看来是问题之源,但说实在的,那并非是事情的分界线,过去了就天下太平。真正可怕的,是每时每刻都可能出事、每桩每件都会引发连锁反应。任何时候都坐在火药桶上,难道就是你们的目的么?蠢而又蠢,以至于无极。

  现在我们是否理解了为什么这种事情层出不穷?因为在这个自动保持强制稳定、表面平静的保护伞下,即使出现了天人共愤的事情,为了这个和谐稳定的目的,也要把这些人庇护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率兽食人或者本身就是禽兽的人,如何能得到必须的惩罚?又如何能让那些人兽之间的东西得到某种警醒?

  或许我们是否可以这么想,在某种状态下,这些人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不是一致的,所以才会有这种现象?如果不是的话,怎么会总是在这种合适的时候,那把伞鬼使神差的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为稳定而强制稳定,稳定不可得。这是一条近乎于真理的表述。一个敏感的时间点在某些人看来是问题之源,但说实在的,那并非是事情的分界线,过去了就天下太平。真正可怕的,是每时每刻都可能出事、每桩每件都会引发连锁反应。任何时候都坐在火药桶上,难道就是你们的目的么?蠢而又蠢,以至于无极。

  来源:三级宪政

杨恒均:从“广场”到“法庭”的捷径是互联网

  广场政治与法庭政治

  和年轻的朋友谈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大家早就知道了,但我今天和互联网联系起来讲,我用词可能不准确,你们知道是那个意思就可以了。

  20多年前在大学学习西方历史的时候,我就比较关注美法两国的社会发展与政治进步。但法国和美国的路子很不同,大家也知道,法国是大革命式的,我这里简单的用广场政治来一言以蔽之。所谓广场政治,就是由革命群众或者暴民在广场上引发并完成的,一般来说,最后都是要见血的。美国虽然也有广场政治,但两百年的社会进步却基本上是在法庭上进行的。

  年轻的时候,我很喜欢读法国的大革命历史,那多激动啊,长江(应该改为塞纳河吧)后浪推前浪,一会卢梭,一会罗伯斯皮尔,一会攻占巴斯底狱,一会把攻占巴斯底狱的革命家送上处死反革命的断头台,革命河山一片红。而且,那也是思想家们的乐园,你昨天晚上一不小心发明一个革命的理论,也许第二天早上起床就发现那个拂晓前从广场上攻进议会的新领袖就把你树成国师了,你一边手淫一边弄出的理论(如卢梭一样)竟然成了广场群众杀人放火的指导思想……

  再看看美国和法国差不多的那二百年历史,自从55个不苟言笑的商人律师之流的制定了那个《独立宣言》后,美国几乎没有出过一个让年轻人热血沸腾的思想家和革命家,唯一一个靠广场起家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金博士几乎每一次演讲都没有离开美国梦想,还有《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而即便是金博士,努力争取来的任何一点进步,几乎都和美国其他社会和政治进步一样,都是靠冗长的官司,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来决定的。我一直认为,除非是律师和法律系的博士生,几乎没有人会有兴趣钻进美国法庭的记录里去——而那些记录其实就记下了人类最平和最快速的政治进步的历史。

  你不能责怪我喜欢法国广场上的鲜血,而对美国法庭上的口水没有多少兴趣,毕竟我当时血液里也是年轻人的血,而且,我们那是喝什么奶长大的?不妨想一下我们当时受到的教育,老师怎么教育我们的?历史是怎么推动的?是陈胜吴广在"广场上"振臂一呼搞定的,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啊。

  可说到这里,我那写小说的脑袋就不安分了。我们这样虚构一下,陈胜吴广因为大雨误了行程,按照当时秦朝的法律,就要被处死。他们唯一的路就是造反,反正都是死,造反成功可以当皇帝啊。于是他们就在"广场"起义——当时没有广场,只是烂泥岗。如果陈胜吴广有另外一个选择,例如可以不造反,可以上诉到高级法院去,对大法官秦朝的皇帝说,皇帝大人,这个法律有点问题啊,我们不但爱这个国家,也爱你这个皇帝,可是,为什么因为一场大雨误期了就要处死我们呢?我们也是有人权的啊!

  这秦二世一想,也对啊,这法律有点问题,不是以人为本啊。于是,他就说,各位,让我们展开法庭辩论,看看是不是需要修改一下这个恶法,或者还有其他的选择,至于你们,就稍安勿躁,别到广场闹事了,好不好?

  作为现代人,我们真看不出有什么不好的!可当时双方就都没有想到走进"法庭"里去解决问题,于是杀得血流成河,最后陈胜吴广没了,秦朝皇帝也被斩草除根了,何苦呢?

  这就是我举极端例子来阐述"广场政治"和"法庭政治"的最大不同之处。

  让"暴民"不上广场的办法倒是有一个……

  我不想在这里探讨为什么有的民族选择了广场(如法国),有的民族却选择了法庭(如美国);有的后进民族选择效法美国(日本等),有的民族却走进法国式的广场文化出不来(如咱的祖国),否则,这篇文章会长到让你想到广场上去抗议杨恒均浪费你的青春。

  但我想指出的是,任何单一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例如有人说是文化基因决定的,有人说人种和人性决定的,有人说是民众不知道"见好就收",不了解"博弈"(坦克来之前撤出广场),有人说统治者太强硬造成的……,原因很多,都有一定道理,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能够看得很清楚,如果现在让我们在广场和法庭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没有几个人去选择广场而抛弃法庭的。这种共识应该推翻那些文化和人种决定论。

  不幸的是,自从90年前的五四运动后,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变革几乎清一色的靠广场运动在推动,以致我们在研究国民党为什么垮台的时候,可以简单的把一次又一次学生运动抽出来研究,就大体知道国民党为啥江河日下,最后落花流水地流到了最东边的台湾小岛。

  在1949年共产党上台后的前三十年,在大陆没有任何敌手的情况下,毛泽东也是想靠一个又一个的广场运动来实现他的理想。结果如何,我们都看到了,对我们的民族是一个又一个的灾难。

  改革开放后,无论是普通百姓、知识分子,抑或是部分头脑清醒的执政者都认识到这种广场政治的害处(和平时期大多表现为运动,以及抛开宪法和法律的所谓大民主),于是宣布不搞运动了,也不搞广场政治了,可是,还是没有避免(20年前)。

  为什么没有避免?我们这个民族难道无法避免被历史反复证明了对进步有害无益的广场文化和政治?有人说,没有办法避免,因为老百姓素质低,不理智,容易冲动。

  我说,难道广场政治的错都在老百姓?难道有一些民族例如我们天生喜欢冲向广场?再继续拿陈胜吴广说事,难道陈胜吴广天生反骨?如果他们当时有选择,他们会造反吗?

  其实,要想避免广场政治不是没有办法,办法一直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如果用通俗易懂的形象说法来描述的话,我会这样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让那些一到了广场就浑身激动,就霎那间变成"暴民"的人不上广场,或者愿意从广场上撤下来,那么,不上广场上哪里去?撤下来,又撤到哪里去?

  这就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你得让心怀不满的"刁民"甚至"暴民"有一个去处——一个比那个往往以他们流血告终的广场要安全的地方,一个他们不但可以发泄,更主要的是可以讲道理的地方!

  ——这个地方就是法庭!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讲理的地方,你可以和我讲理,我可以和你讲理,我们一起还可以和统治者讲理的地方。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我们还需要到广场上去吗?我们大家看一下美国200多年的历史,几乎任何些微的社会和政治进步都是靠一个又一个冗长琐碎的官司来推动的。美国历史上也不乏广场政治——游行示威,而且还特别多,但绝大多数都是象征性的,好聚好散,让当权者看到民意。如果当权者完全看不到民意,又有几个人愿意敞开法庭的大门呢?

  这就是法庭!一个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我常常听中国人说要讲道理,什么叫讲道理?在一个核心价值观缺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的国度里,他们往往鸡同鸭讲,讲各自的"道理"?其实,在现代文明社会,讲道理就是讲法律,法律就是道理。

  关于法律中国人还有一个常识错误,认为法律就是对付罪犯的,就是用来限制罪犯的自由的。其实大错特错,法律更多的时候是普通民众用来保护自己,用来对付统治者的。法律限制了你不能干坏事的自由,但同规定你有权干很多事的自由(例如《宪法》)!

  有了这种法律和拥有了这种法律意识的民众所在的法庭,就象过去两百年的美国,推动社会的前进和政治的进步,不需要都跑到街头和广场上去了。

  我上面说的道理大家也许都懂,但我想,现在你们的眉头一定皱得一塌糊涂。你们会粗暴地打断我,断喝一声:杨恒均,你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我们谁不知道那样的法庭比这样的广场要强啊,可是,那样的法庭在哪里?从广场通向那里的路又在何方?

  互联网民意和广场政治有本质的区别!

  有些利益集团和独裁者可能看到这里也要冷笑了,嘿嘿,要让他们不上广场的办法确实如你所说:法庭。不过,我们说的法庭和你说的法庭不是一回事。对于素质低下都不知道用现成法律保护自己的刁民和暴民,法庭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而是我们统治者用来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包括剥夺他们到广场的自由!。

  这样使用"法庭"来代替广场和我说的南辕北辙,但我承认,这确实是历史上独裁者们的字典里的"法庭"的含义。说到这里,我又要举例——不好意思了,我只能折腾国民党,谁让你松开了独裁的拳头呢——国民党统治时期,不管那些学生运动是不是当时潜伏在敌后的共产党煽动的,如果国民党贪污腐败利益集团不那么独断专行,尊重法律,能够让法庭更加公平,让法庭成为大家讲理的地方,也许他们不会被打到一个小岛上,60年后党主席回来北京简直像朝圣一样。

  说到这里,我就要转入我的主题:互联网。过去二十年,虽然群体和个体暴力事件不断,但基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广场事件。于是有人说了,是不是广场事件不会出现了?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历史,20年也就是一个小孩发育到能够做爱的时间,在历史上可以短到忽略不计。

  也许上天特别照顾中国,就在中国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广场日益吃紧,可我们仍然没有找到如何从广场走进法庭,从激情走进理性的时候,出现了互联网。互联网近十年的发展大家都看到了,从左愤们对我这种曾经的左愤口诛笔伐,到今天的杭州飚车和巴东烈女修脚刀杀人,让左右中各派都在网络上挽手并进, 不能不让利益集团和很多精英感到了极度的不舒服。

  就在我受到来自一些年轻人的攻击的时候,有朋友提醒我,互联网上的那些人越来越像当年的红卫兵,有些甚至哀叹,互联网已经沦落到文革时的天安门广场,混乱,污辱人,暴力,再加上多数人的暴政……

  我听到后很震惊,我大喝一声:清醒一点吧,互联网和广场完全是两回事。互联网只是一个民意表达的平台,表达民意的个体网民不但没有同在一个广场上,而且都分散在各个不同的角落、不同的电脑面前。这和那种集中在广场上,造成情绪不断升级的广场文化毫无共同之处。

  互联网民意不但不能等同于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广场政治,而且正因为互联网出现后,大大降低了广场政治的可能性。大家不妨回忆一下(不用那么长,20年吧),当初学生上街干啥?不就是简单的要求改革开放,要求惩处贪污腐败吗?不就是想表达一下小民们卑微的意见吗?可是,当时所有的媒体包括报纸、电视和电台,有谁给他们一个表达的渠道?在那种情况下,不到广场上去表达,难道要每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对着日记本表达?

  有人说互联网的出现对草根民众是一个大大的好事,其实,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互联网对当权者甚至利益集团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老百姓没有一个表达意见的虚拟平台,法庭又成为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你想象一下,他们除了到"广场"上去,还能到哪里?

  互联网民意表达和以表达民意为主的广场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正如我上面所说,互联网不但分担了广场文化里的民意表达,而且,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对当权者,对现实世界没有直接(立即)的威胁,这也使得广场政治中让统治者极度不安的部分不存在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上面讲过的从秦始皇建立的那个制度中无法逃脱的悖论。统治者终于能够听到自发的民意了。他们可以根据这个民意决定是打开法庭的大门,还是等着民众终有一天走向"广场"——这才是关键。

  举个例子,最近的邓玉娇事件,全国民众都激动了,这要是在一个广场文化盛行的时代,保不准多少民众涌上街头,像当年举着毛泽东语录一样高举"侠女邓玉娇"的牌子游行了。那样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甚至会引起民众再次砸烂公检法。到时邓玉娇的问题很可能"解决了",但最终遭受损害的是需要各种法律来保护的所有人,以及整个民族。

  无论左的和右的,都把互联网当成表达民意的"广场",畅所欲言,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不但可以说一些过激的语言,甚至要打要杀也没有人放催泪弹,更不用说用真子弹射击了。就在大家在互联网上众声喧哗的时候,在现实社会里,广场没有封闭,交通并不杜塞,大家上班的上班,逛街的逛街,做爱的做爱(不排除有些人因为情绪激动而影响性欲),仍然是一派"和谐"的氛围……

  看到这里,我能感觉到很多网友恨不得钻进电脑,顺着我的电脑发出的信号波一路爬到我的电脑里,从电脑里伸出一只真实的手,狠狠抽我几耳光,冲我喊道:你这个老糊涂,你这不是屁话吗!你就是怕我们上广场,你就是小骂大帮忙,你就是"潜伏"的XX,按照你这个老糊涂说的,我们在互联网上表达了民意,问题就解决了?

  不知道是你的暴喊抑或你那几只虚拟的耳光,让我脸红啊。请稍安勿躁。就在我们知道法庭比广场是更好的选择的时候,我们却一直没有找到从广场到法庭的路,我们只能在那里怨天尤人,最后只好把祸根归结到文化上……

  我认为,路也许有很多条,但就目前我们所处的环境来判断,从广场通向法庭最近的路,应该是互联网,互联网上的民意。

  "法庭政治"是通向和谐与自由之路

  历史不能假设,但我是写小说的,我可以幻想。问题在于自秦始皇以降,他建立的那个制度,就让独裁者陷入一个悖论之中,为了让民众顺服和听话,他们使用高压的手段,不让民众说话。于是民众不说话,因此他们也就无法听到民众的声音。于是,就形成了一次爆发后的高压,最多只能推迟另外一次爆发的周期而已,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年复一年……

  你以为可以遍玩天下美女的隋炀帝想被推翻吗?你以为明朝那个妻离女散不得不上吊的皇帝愿意死去吗?你以为慈禧太后很想自己死后这么多年棺材还被挖出来供游客玩乐品评吗?你以为蒋介石很想到台湾去蜗居吗?你以为……差一点说多了,就此打住。最后,还是现在年轻人非常崇拜的毛泽东同志找到了走出中国历史恶性循环的办法:让人民说话,让人民监督,实行民主制度!——只是他说是说了,上台后却先试验一些老方法,融进了广场政治的古老方法。老毛的思路估计很简单,既然历朝历代都是被民众自发的广场政治搞垮的,那么我何不自己来领导一场轰轰烈烈的广场政治?结果,他的王朝真没有垮,不过,人心却垮了。

  还是让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法庭政治是缓慢却坚固推进社会进步的最好办法,从历史上看,广场政治轰轰烈烈,但只不过是用一个暴政代替另外一个暴政,为了建立新法律而去推翻所有的法律,最后弄得连旧法律都没有了。

  我们最后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说服他人,也说服我们自己从"广场"走进"法庭",表面上看好像是广场上那些草根民众,那些"暴民"的问题,而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却在于那些掌握了法庭的人——也就是历代的统治者,他们愿意让法庭变成保护老百姓的自由、变成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力的地方吗?

  如果他们能够顺应民意,又有一定的历史知识,也对世界大趋势有一定的认识的话,他们一定会"从善如流"的。但由于前面所说的悖论,他们几乎没有地方能够了解民意,久而久之连聪明的统治者也认为自己代表了民意,直到互联网出现后,中国历史上才第一次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民意的自由表达——这就是我说的互联网的重要意义!

  孙志刚的案件就是从互联网走向法庭的最好的例子,那次的互联网民意沸沸扬扬,大有广场地气势,结果某些部门认真对待,最终废除了一部不合时宜的法律。孙志刚之后的这些年,这类事件层出不穷、日新月异,让人眼花缭乱,也让我这位写幻想小说的终于承认我想象力枯竭了,面对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现实。

  黑窑童奴让我们重温了万恶的奴隶制;周老虎让我们知道了不受监督的官员是一定要弄虚作假;毒奶粉事件让我们知道没有法治,我们不可能靠一己之力保护自己的孩子;周久耕让我们看到阳光法案的必要性;躲猫猫让我们突然想起,人类人权的进步都是从监狱开始的;河南的王帅事件,让我们觉得应该去限制那些不受限制的权力;还有杭州飚车案,让我们意识到,在不尊重生命的国度,你我的生命都不一定安全;而邓玉娇用修脚刀给我们的启蒙,更让我们感觉到做人的尊严和自由的重要……

  然而,在这么多次互联网事件中,我失望地看到,好像有些人已经麻木了,他们能够压制就压制,不能压制就只当没有听到,沸沸扬扬的互联网民意却很少象孙志刚那次一样,能够最终走进法庭,废除一个旧法或者推动一个新法,推动社会的进步。

  莫非有些人也感觉到互联网毕竟不是广场,闹一闹也就完事了?网民们只要猫在电脑后面,躲在虚拟的空间里,再怎么激动和狂暴,也走不多远的!

  这个想法让人在五月的大热天感到彻骨的寒意。我想提醒漠视互联网民意的人:虽然互联网是虚拟的,但那一个又一个的网名,一篇又一篇文章和帖子后面的人,却一点也不虚拟。在本质上,他们和几千年那些走上街头、冲上广场的人没有什么区别。当他们发现在虚拟空间里一再被忽视的时候,当他们无法从互联网走进法庭的时候,他们剩下的唯一的一条路就是重回广场。有眼光的当权者应该把每一次澎湃的互联网民意转变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我只是希望,在当权者有机会可以还原法律的尊严,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时候,在他们还有能力阻止一些利益集团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律当儿戏时候,能够及时向互联网上迷茫、激怒的人群挥挥手,让他们从广场的边缘进入法庭,在那里争取更大的自由,在那里,充满激情而又理智地言说……

  我相信,你和我一样,从互联网的民意中看到了从广场通向法庭的捷径,而我们还应该看到,只有经过法庭这条路,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真正在和谐中崛起。

  杨恒均 2009/5/18